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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模拟试题

考试辅导 时间:20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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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模拟试题【一】

2017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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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第1题 张某用红糖和白酒的混合物生产了价值20万元的假感冒药,正准备销售,被查获,关于张某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B.以生产假药罪(未遂)定罪处罚

  C.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141条第1款的修改,只要实施生产假药的行为,就构成生产假药罪,不需要具备“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节。因此,张某的行为成立生产假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张某生产伪劣产品,货值达20万,尚未出售就被查获,符合司法解释的要求,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对于张某应当按照生产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一重处罚。所以只有C选项说法是正确的。

  第2题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时间;(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 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7) 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8)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9)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10)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1)上级人民法院 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阅;(12)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简单对熙即可看出,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其实,上述法条的主要思路在于,只要是出现了不能归责于法院原因的情形的,原则上就不 计入法院的审理期限。把握住了这一点,就不需要对上述法条死记硬背了。

  第3题 甲对市地税局在2008年6月18日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于2008年6月24日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甲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并于9月25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属于复议前置案件

  B.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超过了起诉期限

  C.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属于对同~具体行政行为的重复起诉

  D.法院应当受理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的规定,对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不属于复议前置,故A项错误;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C项错误。当然,当事人撤回复议后再次起诉的,必须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甲知道的日期是6月18日,到9月25日提起行政诉讼,超出了起诉期限,法院应不予受理,故B项正确,D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

  第4题 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

  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自行调查取证

  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应当中止对全案的审查,待潜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重新开始审查起诉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参加。”据此,A选项正确。该规则第265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讧。”据此,B选项错误。该规则第2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时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据此,C选项错误。该规则第273条第2款规定:“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据此,D选项错误。

  第5题 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定。关于对甲进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序是正确的?(  )

  A.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

  B.精神病鉴定意见应加盖医院公章

  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意见,应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可见有权鉴定的仅系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人,鉴定人系自然人而非单位。据此,A、 B选项错误。与民事诉讼不同的是,在刑事诉讼中所有的鉴定原则上都计入办案期限。除非根据该法第147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据此,C项说法错误。该法第146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据此,D选项正确。

  第6题 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考点:责任能力。抑郁症不属于精神病。本题中甲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知道采取何种方式能够杀死被害人,因此具备辨认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因此,A选项和B选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C选项正确;甲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使患有抑郁症,也不是必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D选项认为应当对甲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说法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选项。

  第7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某矿井发生瓦斯爆炸,4名矿工被埋在矿井下,生死不明。矿主李某害怕自己要承担责任,要求其他矿工不得泄漏此消息,同时私下组织人员进行营救。由于设备等原因,4名矿工因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李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B.矿主何某的矿井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其采矿许可证被有关机关暂扣以后仍然偷偷实行开采行为。有关部门发现后,多次责令何某停止开采,矿工们也不愿意开工,但是何某为了利益,强令矿工们在夜晚进行开采,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何某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C.某矿井发生严重坍塌事故,多名矿工被埋井下。矿主金某的好朋友王某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帮助金某封锁消息,并建议金某向有关部门汇报称当时矿上停工,没有矿工被埋。金某听从了王某的劝说,多名矿工因为得不到救助全部死亡。王某与金某成立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共同犯罪

  D.某乡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3名矿工被埋。负责人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县委书记罗某为了自己的 政绩,决定暗地里组织救援,并命令乡长以及矿主严格封锁消息。罗某向上级部门谎报了事故的真实情况,称所有矿工均顺利救出,没有人员死亡。因县政府救助能力有限,贻误事故抢救,最终3名矿工全部遇难。罗某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李某的行为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A项错误。何某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B项错误。罗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D项错误。

  第8题 甲到乙的办公室送文件,乙不在。甲看见乙办公桌下的地上有一活期存折(该存折未设密码),便将存折捡走。乙回办公室后找不着存折,但看见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问是否看见其存折,甲说没看到。甲下班后去银行将该存折中的5000元取走。甲的行为构成:(  )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金融凭证诈骗罪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考点:盗窃罪的构成。根据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甲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应成立盗窃罪。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

  第9题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做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3项规定: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属于法定的回避情形。本题中,赵某作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的申请。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30条 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直接看出,D选项正确。

  第10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B.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D.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一律不适用死刑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 A正确,B错误。《刑法》第85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C选项错误。《刑法》第49条第2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因此,D选项错误。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二】

2017年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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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某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翻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受理李某的自诉

  B.在李某和刘某之间进行调解

  C.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D.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自诉案件具有可分性的特征,所谓"可分性",按照《刑诉解释》第193条的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本案中,刘某致使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翻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不应当受理

  2.曹某因泄私愤于某日晚潜入李某家中,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熟睡中的李某,致使李某全身大面积烧伤,重度毁容。此案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曹某作案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为此,正确的做法是:( )

  A.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B.县人民检察院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后,向同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C.县人民检察院将本案移至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由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D.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同级人民法院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高检规则》第248条第1、2款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而本案中曹某可能被判处死刑,依法应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应适用上述规定

  3.甲在一天夜班下班回家的途中,被人抢劫,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犯罪嫌疑人乙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遂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书送达乙、其所在的单位和被害人

  B.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一经宣布立即生效

  C.公安机关认为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复议意见书后30日内作出决定

  D.被不起诉人乙和被害人甲一样有权自收到决定书7日内直接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司法考试模拟试题。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176条的规定,被不起诉人只有对酌定不起诉决定不服,才有权申诉

  4.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

  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自行调查取证

  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应当中止对全案的审查,待潜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重新开始审查起诉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参见《高检规则》第246条的规定

  5.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在审查张某、郑某共同杀人案的过程中,张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C.甲县公安局将王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李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李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选项A正确《高检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选项A中,关于投毒案,周某没作案时间,说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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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模拟试题【三】

2017年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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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1 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 有权申请回避

  C. 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活动

  D. 对刑事判决部分不能提起上诉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 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 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A项正确。该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B项正确。该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 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被害人对刑事判决部分不服,可以 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但不能上诉,被害人有权参与刑事诉讼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

  2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A. 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将其杀死,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B. 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生活贫困的妇女乙后,经乙同意将其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女罪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

  C. 甲征得不满l4周岁的****乙同意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甲仍然构成****罪

  D. 甲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后,按照乙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甲仍然应当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D。被害人的承诺不阻却故意杀人罪的成立,且中国刑法也不承认积极安乐死的合法性.积极安乐死不能阻却违法。故A项正确。对于自杀关联的犯罪,如教唆自杀、帮助自杀、安乐死等问题,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但从司法考试的角度出发,只有如下三种情形成立故意杀人罪:逼迫自杀、欺骗自杀、亲手杀了被害人。在一定条件下,被害人承诺是可以阻却拐卖妇女罪成立的,但此案例中,甲已经在乙同意前实施了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了,拐卖妇女罪的既遂。被害人承诺只能与犯罪行为结束之前,而不是之后。故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奸淫****构成****罪不需要采取强制手段,因为法律认为****对自己的性自主权没有处分的能力,即使****同意也不阻却此罪的成立。故C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41条第6款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甲仍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表述是错误的。D项说法错误,依题意当选。

  3 甲欲杀乙,对乙实沲暴力致乙休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证,将乙扔至水中,实际上乙是溺水而死。对甲该如何定罪处罚?

  A. 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B. 故意杀人罪既遂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故意杀人罪未遂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行为人的第一个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仍应肯定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现实所发生的结果与行为人意欲实现的结果完全一致,故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故B项正确。

  4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 甲因抢劫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2 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甲又犯了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对甲应当撤销缓刑,依照刑法“先减后并”的规定框罪处罚司法考试模拟试题。

  B. 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发现乙还犯有诈骗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对诈骗罪作出判决,然后依据“先并后减”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C. 丙因非法拘禁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执行3年后被假释,在僦释考验期内又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对丙应依照“先并后减”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D. 丁因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执行ll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对丁应执行无期徒刑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与后罪判处的刑罚依《刑法》第69条规定进行合并。第69条并非先减后并的规定,因此A项不选。B道理同上,错误。c项依据《刑法》第86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犯新罪应依“先减后并”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正确,犯新罪后应撤销假释,与无期徒刑数罪并罚,被无期徒刑吸收。

  5 甲和乙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甲因犯****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甲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乙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并交代乙曾在另一城市参与实施一起重大爆炸案,并查证属实。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的行为属于坦白,但不成立特别自首

  B. 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C. 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和立功,但不成立重大立功

  D. 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和重大立功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D。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的,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类的,以自首论。甲因****罪被捕,供述抢劫罪,符合特别自首的规定。另根据该解释的第1条的规定,共犯人如果能够如实供述自己与他人的共同犯罪事实,成立自首。

  立功包括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等。有争议的是甲是否成立立功。提供服刑地点是否属于协助抓捕是问题的关键,假设提供的是隐藏处所的话,那自然属于协助抓捕。立功制度本身的目的是瓦解犯罪团伙、节省司法资源、鼓励犯罪人悔过自新。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其他司法机关因为其他罪抓捕,但是本司法机关并不知情的,为其提供这一信息,仍然节省了司法资源,表明了行为人的积极悔改态度。对协助抓捕的范围也是可以作广义解释的,这是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并没有完全违背国民的预测可能性,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此外,应判定行为人是否属于重大立功。要构成重大立功,必须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故D项当选。

  6 于某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县公安机关提请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后被批准。执行逮捕后,公安机关发现对于某逮捕不当,则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 县公安机关不能对于某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B. 县公安机关可以释放于某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但须经县检察院批准

  C. 县公安机关可以释放于某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只要通知县检察院即可

  D. 县公安机关可以自行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与县检察院无关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依《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40条规定:“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送看守所和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并发给释放证明书。”故本题应选C项。.

  7 关于假币犯罪,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将白纸外面裹上一层假币冒充5 万元假币出卖给张某,张某以2折的价格将假币买回,王某构成出售假币罪

  B. 赵某购买10万元假币,从中拿出5000 元假币用于缴纳罚款,赵某构成购买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C. 李某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为证明自己的履行能力,拿总面额20万元的假币冒充真币出示给对方看,李某构成使用假币罪

  D. 刘某用3万元假币冒充真币,以比牌价略低的价格在黑市上兑换4300美元,构成使用假币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出售假币必须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A项不构成出售假币罪。购买假币后又使用的,直接以购买假币罪定罪,并从重处罚。B项错误。C项中李某只是炫耀行为,并未使用,不构成使用假币罪。D项属于使用假币的犯罪行为。

  8 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决定?

  A. 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B. 1个月

  C. 3个月,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D. 2个月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47 条第2款规定,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抗诉的案件,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旧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故B项当选。

  9 张红与王明结婚后育有一子王小明,两人离婚后王小明随母亲张红一起生活,后来张红又与程某结婚,程某还带有一女程大妹。王小明和张小丽结婚后开了一家手工作坊。后王小明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起诉至法院。在下列人员中,依法可以接受委托做王小明辩护人的是:

  A. 张小丽,五年前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B. 张红,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

  C. 程大妹,已经取得美国国籍

  D. 王明,本案共犯,但因情节轻微已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书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惟许。故本题答案为D。

  10 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 不起诉决定书可以向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开宣布

  B. 人民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律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

  C. 对于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必须同时移送人民法院

  D. 对未成年被告人提起公诉,应当将有效证明该未成年人年龄的材料作为主要证据复印件之一移送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决定》第22条的规定,不起诉 决定书应当向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公开宣布,并阐明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不起 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所以A项错误。 该规定第2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与成

  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所以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是“一般应当分案起诉”,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形。该规定第24条规定:对于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同时移送人民法院。所以C项是错的,同样存在着例外情形。该规定第27条规定:对未成年被告人提起公诉,应当将有效证明该未成年人年龄的材料作为主要证据复印件之一移送人民法院。由此可见,D项是正确的。

  11 下列哪种情形下,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A. 张某因盗窃被判无期徒刑,在狱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B. 王某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在狱中怀有身孕

  C. 李某被判有期徒刑l0年,在狱中自杀未遂,丧失生活能力

  D. 赵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是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本题考查了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选项A不可以,因为张某判了无期徒刑,不能监外执行。选项B可以,因为虽然王某判了无期徒刑,但是如果其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可以作为特殊情形予以监外执行。选项C不可以,因为具有自伤自残的情形。选项D不可以,因为不具有法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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