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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坡度

工程考试 时间: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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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天桥规范
篇一:人行坡度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6]144号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0]4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主编的《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69—95,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6年3月14日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标准(以下简称“天桥”与“地道”),使工程达到适用、安全、经济、美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中跨越或下穿道路的天桥或地道的设计与施工。郊区公路、厂矿及居住区的天桥与地道可参照使用。

1.0.3 天桥与地道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3.1 天桥与地道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应从工程环境出发,根据总体交通功能进行选型。

1.0.3.2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应积极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 1.0.3.3 结构应满足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 1.0.3.4 结构设计应与施工工艺统筹考虑,宜采用工厂预制的装配式结构。 1.0.3.5 应按适用、经济、美观相结合的原则确定装饰标准。

1.0.3.6 应符合防火、防电、防腐蚀、抗震等安全要求。

1.0.3.7 应限制结构振动对行人舒适感、安全感的不利影响。

1.0.3.8 选择施工工艺、制定施工组织方案时,应以少扰民、少影响正常交通为原则,做到安全、文明、快速施工。

1.0.4 天桥与地道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在防火、防爆、防电、防腐蚀等方面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1设计通行能力

2.1.1

天桥与地道的设计通行能力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2.1.2 天桥与地道设计通行能力的折减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2.1.2.1 全市性的车站、码头、商场、剧院、影院、体育馆(场)、公园、展览馆及市中心区行人集中的天桥(地道)计算设计通行能力的折减系数为0.75。

2.1.2.2 大商场、商店、公共文化中心及区中心等行人较多的天桥(地道)计算设计通行能力的折减系数为0.8。

2.1.2.3 区域性文化中心地带行人多的天桥(地道)计算设计通行能力折减系数为0.85。

2.2 净宽

2.2.1 天桥与地道的通道净宽应符合下列规定:

2.2.1.1 天桥与地道的通道净宽,应根据设计年限内高峰小时人流量及设计通行能力计算。

2.2.1.2 天桥桥面净宽不宜小于3m,地道通道净宽不宜小于3.75m。 2.2.2 天桥与地道每端梯道或坡道的净宽之和应大于桥面(地道)的净宽1.2倍以上。梯(坡)道的最小净宽为1.8m。

2.2.3 考虑兼顾自行车推车通过时,一条推车带宽按1m计,天桥或地道净宽按自行车流量计算增加通道净宽,梯(坡)道的最小净宽为2m。

2.2.4 考虑推自行车的梯道,应采用梯道带坡道的布置方式,一条坡道宽度不宜小于0.4m,坡道位置视方便推车流向设置。

2.3 净高

2.3.1 天桥桥下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2.3.1.1 天桥桥下为机动车道时,最小净高为4.5m,行驶电车时,最小净高为5.0m。

2.3.1.2 跨铁路的天桥,其桥下净高应符合现行国标《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的规定。

2.3.1.3 天桥桥下为非机动车道时,最小净高为3.5m,如有从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内驶出的普通汽车需经桥下非机动车道通行时,其最小净高为4.0m。

2.3.1.4 天桥、梯道或坡道下面为人行道时,净高为2.5m,最小净高为2.3m。

2.3.1.5 考虑维修或改建道路可能提高路面标高时,其净高应适当提高。 2.3.2 地道的最小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2.3.2.1 地道通道的最小净高为2.5m。

2.3.2.2 地道梯道踏步中间位置的最小垂直净高为2.4m,坡道的最小垂直净高为2.5m,极限为2.2m。

2.3.3 天桥桥面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2.3.3.1 最小净高为2.5m。

2.3.3.2 各级架空电缆与天桥、梯(坡)道面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2.3.3

规定。

2.4 设计原则

2.4.1 天桥与地道设计布局应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适应交通的需要,并应考虑由此引起附近范围内人行交通所发生的变化,且对此种变化后的步行交通进行全面规划设计。属

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设置天桥或地道。其中机动车交通量应按每小时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辆/时,即pcu/h)计。

2.4.1.1 进入交叉口总人流量达到18000P/h,或交叉口的一个进口横过马路的人流量超过5000P/h,且同时在交叉口一个进口或路段上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超过1200pcu/h。

2.4.1.2 进入环形交叉口总人流量达18000p/h时,且同时进入环形交叉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2000pcu/h时。

2.4.1.3 行人横过市区封闭式道路或快速干道或机动车道宽度大于25m时,可每隔300~400m应设一座。

2.4.1.4 铁路与城市道路相交道口,因列车通过一次阻塞人流超过1000人次或道口关闭时间超过15min时。

2.4.1.5 路段上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1200pcu/h,或过街行人超过5000P/h。

2.4.1.6 有特殊需要可设专用过街设施。

2.4.1.7 复杂交叉路口,机动车行车方向复杂,对行人有明显危险处。 2.4.2 天桥或地道的选择应根据城市道路规划,结合地上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周围环境、工程投资以及建成后的维护条件等因素做方案比较。地震多发地区宜考虑地道方案。

2.4.3 规划天桥与地道应以规划人流量及其主要流向为依据,在考虑自行车过天桥地道时,还应依据自行车流量和流向,因地制宜采取交通管理措施,保障行人交通安全和交通连续性。并做出有利于逐步形成步行系统的总体布局。

2.4.4 天桥与地道在路口的布局应从路口总体交通和建筑艺术等角度统一考虑,以求最大综合效益。

坡度设计
篇二:人行坡度

坡度

场地排雨水

一、人工排水系统

(一)地表雨水排除方式 自然排水 暗管排水

明沟排水(便宜、技术简单) (二)场地排水坡度

自然地面、人工地面(详表——摘自《建筑设计资料集》) 例:0.3%≤粘土地面≤5% 绿地:适宜坡度0.5%~1.0%

广场兼停车场:适宜坡度0.2%~0.5% (三)场地排水方案

1、建筑物标高和道路标高的协调关系

(1)一般道路标高比地坪标高底0.25~0.30m,场地雨水通过道路两侧排除。 (2)建筑物低于道路时,散水处设明沟或暗沟 2、绿地

部分需要排除的地表水,适宜坡度0.5%~1.0%。 不超过10%的坡道宜于人活动和草皮生长。 3、广场和停车场

(1)广场设计坡度——0.3≤平原地区≤1%

停车场——最小坡度0.3%。平行通道方向纵坡≤1%,横坡≤3% (2)与广场相连的道路——0.5~2%,困难时≤7% 与停车场相连的道路——0.5~2%,困难时≤7%

(3)积雪寒冷地区广场——≤6%(且出入口处设置≤2%的缓坡) (4)广场、停车场,符合下列情况,宜采用划区分散排水方式 a、单向尺寸大于或等于150米

b、地面纵坡≥2%且单向尺寸大于或等于100米 4、体育运动场地 (1)体育场

a、每分钟排除10.8mm/平米

b、三个排水分区——跑道横坡1%、2%,纵坡应≤1% (2)矩形场地

排水坡形式:双坡式、横坡式、纵坡式、斜坡式 排球场——0.5%

羽毛球场——草皮≥2%,混凝土≥0.83% 篮球场地——混凝土≥0.83%

网球场——非透水型0.83%,透水型0.3~0.4% 5、挡土墙

二、排水沟(涵洞)设计流量计算 三、常见排水设施布置 (一)雨水口

1、积水点的判断,图4-60交叉口雨水口分布。 2、一个雨水口汇水面积约2500~5000平米

3、道路雨水口间距根据不同纵坡的规定(见表——摘自《建筑设计资料集》) 例: 道路纵坡0.3~0.4时,雨水口间距30~40米 (二)排水沟 1、梯形沟

2、矩形沟(最常用)

沟深≥200,沟宽≥400,纵坡≥0.3% 四、场地防排洪

城市重要程度分类(按人口)

5.3 竖 向

5.3.1 建筑基地地面和道路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2%,地面坡度大于8%时宜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护坡; 2 基地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8%,其坡长不应大于200m,在个别路段可不大于11%,其坡长不应大于8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5%,其坡长不应大于600m;横坡应为1%~2%;

3 基地非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3%,其坡长不应大于5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2%,其坡长不应大于1OOm;横坡应为1%~2%;

4 基地步行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8%,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4%,横坡应为1%~2%;

5 基地内人流活动的主要地段,应设置无障碍人行道。 注:山地和丘陵地区竖向设计尚应符

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5.3.2 建筑基地地面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内应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排水系统的措施,排水方式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确

定,有条件的地区应采取雨水回收利用措施;

2 采用车行道排泄地面雨水时,雨水口形式及数量应根据汇水面积、流量、道路纵坡长度等确定;

人行坡度。

3 单侧排水的道路及低洼易积水的地段,应采取排雨水时不影响交通和路面清洁的措施。 5.3.3 建筑物底层出入口处应采取措施防止室外地面雨水回流。

广场坡度 0.3-3% 最好0.5-2% 排水坡度 绿地:适宜坡度0.5%~1.0%

广场兼停车场:适宜坡度0.2%~0.5% 0.5%正常情况下,汽车没有手刹最大坡度 停车场: 与 车道方向平行纵坡1%,与车道方向垂直横坡3% 残疾人轮椅基地通行坡度最好小于 2.5% 且大于2.5米宽

建筑物之间详细竖向布置。建筑物之间详细竖向布置指建筑物室内、外地坪,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地坪标高的确定。应引导室外雨水顺利排除,避免室外雨水流入建筑内,以保证建筑物之间交通良好。

场地建筑至道路坡度最好为1%-3%,一般允许0.5%-6%。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篇三:人行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

Codes for accessibility design

GB 50763—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O 1 2 年 9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35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无障碍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63—2012,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7.3(3、5)、4.4.5、6.2.4(5)、6.2.7(4)、8.1.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3月30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不同地区近年来无障碍建设的实践经验,认真研究分析了无障碍建设的现状和发展,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并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位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建筑没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焦舰 孙蕾 刘杰 杨旻 刘思达 聂大华 段铁铮 朱胜跃 赵林 祝长康 汪原平 吕建强 褚波 郭景 易晓峰 廖远涛 王静奎 郭平 杨宏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周文麟 马国馨 顾放 张东旺 吴秋风 刘秋君 殷波 王奎宝 陈育军 张薇 胡正芳 王可瀛

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的社会生活质量,确保有需求的人能够安全地、方便地使用各种设施,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等。本规范未涉及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建筑类型或有无障碍需求的设计宜按本规范中相似类型的要求执行。农村道路及公共服务设施宜按本规范执行。

1.0.3 铁路、航空、城市轨道交通以及水运交通相关设施的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相关行业的有关无障碍设计的规定。

1.0.4 城市无障碍设计在执行本规范时尚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城市的总体发展要求,应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 城市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人行坡度。

2.0.1 缘石坡道 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为了避免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行人进入人行道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 tactile ground surface indicator

在人行道上或其他场所铺设的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觉障碍者产生盲杖触觉及脚感,引导视觉障碍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 directional indicator

表面呈条状形,使视觉障碍者通过盲杖的触觉和脚感,指引视觉障碍者可直接向正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 warning indicator

表面呈圆点形,用在盲道的起点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位置以及提示视觉障碍者前方将有不安全或危险状态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无障碍出入口 accessible entrance

在坡度、宽度、高度上以及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出入口。

2.O.6 平坡出入口 ramp entrance

地面坡度不大于1:20且不设扶手的出入口。人行坡度。

2.0.7 轮椅回转空间 wheelchair turning space

为方便乘轮椅者旋转以改变方向而设置的空间。

2.0.8 轮椅坡道 wheelchair ramp

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乘轮椅者通行的坡道。

2.0.9 无障碍通道 accessible route

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通道。

2.0.10 轮椅通道 wheelchair accessible path/lane

在检票口或结算口等处为方便乘轮椅者设置的通道。

2.O.11 无障碍楼梯 accessible stairway

在楼梯形式、宽度、踏步、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及视觉障碍者使用的楼梯。

2.0.12 无障碍电梯 wheelchair accessible elevator

适合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电梯。

2.0.13 升降平台 wheelchair platform lift and stair lift

方便乘轮椅者进行垂直或斜向通行的设施,

2.0.14 安全抓杆 grab bar

在无障碍厕位、厕所、浴间内,方便行动障碍者安全移动和支撑的一种设施。

2.0.15 无障碍厕位 water closet compartment for wheelchair us—ers

公共厕所内设置的带坐便器及安全抓杆且方便行动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带隔间的厕位。

2.0.16 无障碍厕所individual washroom for wheelchair users

出入口、室内空间及地面材质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且无障碍设施齐全的小型无性别厕所。

2.0.17 无障碍洗手盆 accessible wash basin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带安全抓杆的洗手盆。

2.0.18 无障碍小便器 accessible urinal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带安全抓杆的小便器。

2.0.19 无障碍盆浴间 accessible bathtub

无障碍设施齐全的盆浴间。

2.0.20 无障碍淋浴间 accessible shower stall

无障碍设施齐全的淋浴间。

2.0.21 浴间坐台 shower seat

洗浴时使用的固定坐台或活动坐板。

楼梯和坡道设计规范
篇四:人行坡度

楼梯设计国家规范

楼梯设计规范是有章可寻的。室内楼梯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才能让人看的舒畅,走的顺畅,而且耐用、安全。以下是几个楼梯设计规范数据,供参考:

1、室内楼梯踏步的斜度设计规范

踏步的斜度通常是由层高、洞口周遍的空间大小条件来决定的。 楼梯踏板的前沿连成的直线和水平夹角称为楼梯的斜度。室内楼梯的斜度一般为30左右最为舒适。室外楼梯一般斜度要求比较平坦。

2、室内楼梯板设计规范

楼梯板的规格包括踏板和立板的规格,一般要求适应于人的脚掌尺寸。一般踏板宽,立板低的踏步会较为舒适。室内楼梯的踏板宽度应不小于24厘米,一般在28厘米最舒适。立板的高度应不高于20厘米,一般在18厘米最舒适。而且各个踏板宽和立板高应该是一致的,否则容易使人摔倒。

3、室内楼梯步长设计规范

步长即楼梯的宽度。室内楼梯的步长一般为90厘米,即省空间又让人行走舒适。

楼梯设计规范虽然经常被提到,但是没有一个确定的指标,都是大的楼梯企业做出的,也是楼梯行业约定俗成的,所以说所谓的楼梯设计规范是没有具体的行业硬性标准。人行坡度。

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一、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 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 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儿至人行通道(注: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二、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臵电梯(注:1.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臵电梯);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必须设臵电梯; 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可不设电梯;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 其 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臵电梯不应少于两台, 其中宜配臵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当住宅电梯非每

层设站时,不设站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 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臵。 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箱的深度,且不得小于

1.50m。

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楼梯梯段宽度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宽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

楼梯设计规范说明:

(一)楼梯的数量、位臵、宽度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二)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楼梯梯段宽度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宽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0~0.15m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摆幅,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

在设计通则中说明: 楼梯梯段宽度在防火规范中是以每股人流为0.55m计,并规定按两股人流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0m,这对疏散楼梯是适用的,而对平时用作交通的楼梯不完全适用,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公

共建筑(如商场、剧场、体育馆等)主要楼梯应考虑多股人流通行,使垂直交通不造成拥挤和阻塞现象。如此,人流宽度按0.55m计算是最小值,实际上人体在行进中有一定摆幅和相互间空隙,因此本条规定每股人流为0.55m+(0~0.15)m,0~0.15m即为人流众多时的附加值,单人行走楼梯梯段宽度还需要适当加大,见图。

(三)、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

(四)、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

(五)、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以外0.30m范围内)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

(六)、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宜加设中间扶手。

(七)、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八)、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

(九)、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楼梯设计简介 在复式和跃层住宅的起居室里,最为引人注目的往往是楼梯。合理利用空间,巧妙地选择装饰,可使居室产生最佳装饰艺术效果,它既满足人们使用功能的要求,又可以给人美的享受。从功能上讲,作为垂直交通的工具,楼梯将层与层之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除了满足实用功能之外,还应该把它作为一件艺术品来设计。

根据住宅规范的规定,套内楼梯的净宽当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M;当两侧有墙时,不应小与0.90M。这一规定就是搬运家具和日常物品上下楼梯的合理宽度。此外,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高度不应大于0.20M,扇形踏步转角距扶手边0.25M处,宽度不应小于0.22M。当楼梯设计出来后,起居室的设计也会因此而产生很大的变化,因为楼梯是具有一定的坡度的,有坡度就具备动感,所以在起居室里显得非常抢眼,因此楼梯在家庭装潢设计中的位臵就显得非常独特。 国家标准

目前建筑中通用的楼梯设计国家标准,主要是我国建设部和国家质栓总局制定的国家标准,2005年发布的GB5035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6年版的2002年1月10日发布的GB5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3年版的1999年3月25日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等,除此其他各类建筑,如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工厂建筑设计规范等等。基本上都以上述二本设计规范中楼梯设计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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