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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安委会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综合试题 时间: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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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篇一:浅谈基层安委会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 文 摘 要

外 文 摘 要

1 引言

县、区级安全监管部门是整个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安监工作的前沿。其职能和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能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是安全生产监管的形式、内容和效果的统一,它关系安全生产监管的能力和效力,关系安全生产形势能否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选择与确定,取决于监管部门的法定职权、监管范围与监管对象的总体水平。但目前基层安监局、乡镇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促使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是地方政府和安监部门重要的任务。

2 安全监管,基层安监局存在的问题

2.1 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基层安监局基本都是近五、六年间成立的,组成人员大多从基层其它撤并部门和乡镇抽调而来,具有相关监管专业知识的人员甚少,且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时间短,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专业知识的缺乏,导致这些安全监管人员不能正确理解领会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总局的工作部署,直接影响着监管工作成效,甚至有可能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

2.2 工作量大,力不从心

由于安监局组建时间不长,在行政执法机关中属于“年轻”的队伍,除了履行综合监督职能外,还要负责工矿商贸企业的行业监管,所监管的企业少则数百,多则上千。单靠只有个位数的执法人员,要行使监督检查这样细致的工作是根本不可能的。

2.3 缺乏专业人才,治标难治本

为企业查找出一些事故隐患,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企业事故发生的机率。但安监局所监管的企业种类繁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还有其他各类生产企业,就危险化学品生产来说,各种产品的特性、生产工艺各不相同,专业性极强。安监局自身不可能配备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所以大多现场发现的隐患都是一些皮毛的内容。

2.4 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够浅谈基层安委会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法制越健全,部门之间的协作越重要。因为法律授予各职能部门不同的管理权限,安监局行使某些监察职能时必然要涉及其他部门,有些方面的业务工作也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但目前是许多相关部门认为安全生产工作是安监局的职责,抱有隔岸观火作壁上观的思想。

3 安全监管,乡镇政府存在的问题

视,各乡镇都成立了安委会并配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主管安全的同志工作难度相当大,主要表现在:3.1 安全管理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却没有安全生产执法权,安全监管工作不能到位。3.2 法规配备了相应的安监人员,而乡镇一级由于种种原因,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相对不足,目前各乡镇除分管领导外,大多只有一至二个专(兼)职安全员,而大量的安全监管工作仅靠一两个安全员是难以完成的,兼职安全员,那更难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这是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最棘手的问题。3.3 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4 本职工作的性质,更不了解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被动应付。力不足,同时又担心没有检查出引发事故的隐患而被追究责任,只有得过且过,听天由命。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

各企事业单位也按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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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近几年国家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乡镇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现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只有安全责任,出了事故往往首先处理乡镇有关责任人。乡镇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明显不足县级以上皆已设立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配备基本到位,

领导职务混乱,分工不明确浅谈基层安委会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有的乡镇分管安全的领导兼职过多,难以集中精力抓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导致事故信息不灵,监管工作无从下手

由于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调换频繁,临时性中心工作过多,导致多数分管领导不了解基于上述情况,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多数不愿分管安全工作,主要是工作上心有余而

4 安全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如果每个企业都把自己的责任履行到位,实现其本质安全,那么事故就没有发生的可能了。但目前无论是政府对企业的监管,还是企业自身管理上都存在一定问题。

4.1 安全意识不强

主要负责人不能按照个别生产经营单位连安全管理机构都没有设立,更不要说相应的建章立制、安全投入和培训教育了。

4.2 企业领导只重视生产效益,把生产与安全对立起来把效益放在第一位,有经济效益就有一切。思想认识上有严重的偏差。这种认识上的片面性,导致生产组织上的主观臆断性,不能正确处理系列事故的发生和效益的下降,甚至导致企业停产或关闭。4.3 工作理念误差,导致违章违纪由于背离了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以人为本、本质安全的安全工作理念。造成一部分职工,目无章纪,冒险蛮干。上述问题基本上是共性问题,多好的方法和建议。针对乡镇政府的有:站、所等。针对安监部门的有:鼓励安全监管人员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方式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在此不一一叙述。

5 安全生产法律与政策的不一致《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安全生产法》把安全摆在第二位,“有的人为多拿奖金而违章违纪,1严格履行职责等。53条规定:......”认为只要效益上去了,1、给予一定的执法权;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方法措施就更多了,- 3 -

出点事故也无所谓,“三违”现象麻木不仁。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2、应3、强化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来严格执行,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导致了一

对待如何解决?已有专家和有识之士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很、建立适应安全监管需要的人才选拔激励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中央企业的子(分)公司

基层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篇二:浅谈基层安委会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基层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几年来一直强调安全监管工作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抓好基层基础。目前基层安全监管现状到底怎样?笔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反映出当前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现状甚忧,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基层监管部门人员安全素质降低,专业技术人才奇缺。安全监管部门不仅担负着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综合协调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还直接监管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四个行业,所涉及的行业多,所需的专业知识面广,几乎涵盖了除军工、核技术之外的所有生产经营领域。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本都是近三、四年间成立的,组成人员大多是基层其它撤并部门和乡镇抽调来的,具有相关监管专业知识的人员甚少。据统计安徽省某市及所属四县二市二区监管系统中,在职人员中矿山、烟花爆竹专业大专院校毕业生无一名,化工专业毕业的本科毕业生也仅两名,限于基层编制的限制,无法招录专业人员进入安全监管队伍,同时由于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大,工作条件差,待遇又相对较低,即使想招也不一定能招来。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贫乏,安全素质不高,直接影响着监管工作成效,甚至有可能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

二是各级政府对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投入少,安监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差,安全监管手段落后。《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五年来,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县(市、区)、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够,抓得不实,应付得多,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少,尤其是一些地方党委认为安全生产是政府的事,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和重视程度存在较大的问题。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很少,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于未安排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监部门所必须的技术装备无法添置,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依然只能靠眼看、手摸、鼻子闻等原始手段,大量的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有时还可能产生执法中的判断误差,导致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发生,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执法部门的权威。

三是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差,存在着执法不到位、执法缺位的现象。基层安监部门普遍存在着人员偏少,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经费短缺,信息资源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乡镇、街道在执法能力、执法资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执法能力的提高。部分基层安监部门不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只顾创收保运转,不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不去督促整改,对存在的“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不去打击取缔,而是以罚代管,一罚了之,而且在执法中执法力度不够,处罚不到位,往往是就低不就高。企业获取的利润远远大于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而受到的经济处罚,因而变本加厉,重复违法,导致一边出事故,一边生产经营的现象屡禁不止,屡罚不止。

四是基层安监部门非本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思路无可非议,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工作都要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来开展,但决不能顾此失彼,忽视安全生产。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安全生产,其中心就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近年来基层安全监管部门承受着越来越重的非本职工作压力,具体表现在少数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大局意识差,只讲招商引资,忽视安全生产,不顾安全监管部门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年年加码下达招商引资任务,抽调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参与外出招商和城镇建设拆迁工作等,使本已紧张的监管力量愈加紧张,监管执法检查频率和力度随之下降,安全生产形势不稳定,个别基层安监局长、副局长每年用于非本职工作方面的时间要达半年之久,而且完不成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拆迁等任务的还要受行政处罚,新闻媒体去年就曝光过安徽省某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因招商不力被免职的事件,这不仅影响着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也影响着安全监管人员的积极性。

五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不明确,重形式、轻落实现象比较突出。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趋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的重要指示,国家近几年也相继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但事故依然不断,说明了什么?是国家制定的政策措施不对症,还是好的政策措施未落实到位?从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主要是政策措施未落实到实处,未落实到基层单位、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走了过场,才酿成了一系列事故。在日常安全监管中,一些基层安全部门对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和要求以文件贯彻文件精神,以会议落实会议要求,已成为惯用方法和定式,至于部门、企业是否真的落实了,则很少有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督导,了解情况的时候则仅仅满足于听听汇报,殊不知事故隐患单位为减少安全投入,体现自己的政绩,往往是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没人跟踪督促整改。在去年的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某市主管水上交通的负责人在汇报时居然说本系统无一条隐患!如此落实安全生产部署,发生事故也就顺理成章了。浅谈基层安委会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六是基层安全部门宣传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盲点。目前从地方党委、政府到基层部门单位,到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序不够,认识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安全生产宣传不到位,表现在:一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没有宣传到位;少数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至今都不清楚《安全生产法》是什么内容的法,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曾有人戏言“搞安全主要是搞好领导人的安全保卫工作就行了”;二是安全文化建设滞后,安全生产知识、事故防范措施宣传不到位,社会公民的安全意识未能增强,安全知识水平未能提高,公众安全责任未能落到实处。三

是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较差,安全知识贫乏,安全操作技能低下,据统计90%以上的工矿商贸事故都是从业人员“三违”行为引起的,而“三违”的背后就是安全教育培训跟不上,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严重滞后。

七是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腐败、失职、渎职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许可)、执法检查未能分离,既审批许可,又执法检查,却缺少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安全生产管理(许可)重在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安全知识的普及及有关安全评价,安全评估,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方面的咨询、培训等,重在为企业生产经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在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纠正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处罚,确定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主要是开展事故调查和参与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的责任追究,督查执法人员的执行行为、执法程序的合法性。现行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是三权合一,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易产生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又易滋生腐败。

八是基层安全监管部门信息沟通平台不畅,市场准入无序。安全生产涉及面广,涉及的部门多,而政府电子政务发展较缓慢,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少畅通的信息沟通平台,造成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不能及时宣传到位,部门、企业间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沟通不畅,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的设立未经安监部门和经济、商贸、发展改革等部门的立项、审查、核准或认可,便可直接取得相关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于缺少必要的信息沟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安全监部门甚至于当地基层政府根本不清楚各类企业的存在与否和安全状况,安全监管处于无序状态,安监部门对高危行业企业“三同时”监管措施无法正常实现,难以真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本质安全,这在当前的招商引资热潮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短期行为严重,在招商引资,兴办工业时,首先考虑的是产值和利税,引进的大量的高危企业,未经安全、环保论证、审核或许可,先上再说,形成了事实上的非法生产,不仅造成了企业安全生产先天不足,还给 安全、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直接威胁着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

笔者认为,针对现状应采取以下措施,标本兼治,以期建立基层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适应安全监管需要的人才选拔激励机制。要改变基层安全监管队伍专业人才奇缺,监管人员专业素质低的现状,一方面必须有建立合理的人才选拔激励机制。可以选拔一批年轻的、文化素质较高的、有责任感的监管人员,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教育培训方式,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专业培训和到大专院校再学习深造,对学有所成的人才给予适应的激励,就当前而言,应鼓励安全监管人员通过自学、参加

培训等方式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偏重于中介服务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监人员参不参加,有无这种资质对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并无硬性定,又缺乏激励机制,造成了企业一边学习热、考试热安监部门一边冷的局面。安监系统专业人才与企业管理人才不能同步扩容和提高,安监系统面临人才危机。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增加编制,招录优秀的大专院校安全专业毕业生充实到监管一线。要树立安监部门的权威,就必须下大力气抓队伍专业素质建设,努力建立安监部门的“人才库”,逐步实现“专家监管”。有了人才,监管中才敢说话,说内行话,才能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监管好中介服务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承担起政府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

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及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政府加大安全投入。地方政府对安全投入过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及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不甚了解,《安全生产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04]37号)第十七条“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逐步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支持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资体制”。政府的职责就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安全投入,因此,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理念,在财政预算中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监管监察能力和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和社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与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等。支持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鼓励和督促企业加大治理事故隐患和安全技术改造的投入。对“三非” 企业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决不手软,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其次在安全投入上要加大,因为要预防和减少事故,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就必须加大安全投入,更新监管队伍的技术装备,提高监管队伍的人员素质和监管手段,从而做到安全监管科学化、自动化、数字化,体现出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权威性。

三是强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严格履行职责。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不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差,执法力度不到位,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到位,起不了警示作用。要改变现状,首先要狠抓执法监管队伍素质建设,着力提高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严格责任追究,要通过学习、培训,强化监管执法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使之懂政策、法律,知规程、规范,熟悉相关行业安全技术知识,才能提高执法的自信心和准确性;其次,要加强监管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完善各项制度,鼓励大家勤学习、多思考、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工作不缺位、

不越位、不错位。

四是明确监管工作目标,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明确指出安全监管工作的目标方向是“安全第一”,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方向的有效途径是“预防为主”,实施“ 综合治理”,体现了“防范胜于救灾”的指导思想。这就要求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目的,认识到“安全生产”最直接的目的是避免事故发生的可能而不是避免事故,正确理解“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之间的关系,要把主要心思和精力用在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上,“未雨绸缪”比“亡羊补牢”更重要。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了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规定、风险抵押金缴存制度等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规、规程。但这些政策措施、规程标准在基层远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必须克服工作不实、执法不严的倾向,狠抓政策措施的落实。2008年是隐患整治年,当前基层安监部门最紧迫的任务就是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好,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好“五定”(定人、定责、定时、定措施、定资金),进行实时监控,要把工作做在事故发生之前,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的浓厚氛围。基层安监部门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和“十一五”规划中去,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重大举措,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方法途径,积极倡导和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使社会公众自觉遵纪守法,杜绝“三违”现象。一是要利用新闻媒体,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理念,使全社会形成共识,即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从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抓好“安全生产”这一世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二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文化下基层,安全文化“五进”(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大力宣传依法治安,严格执法,大力宣传“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推动安全生产“五要素”(安全技术、安全文化、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法规)落实到位,使全社会更加重视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建立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机制,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典型,揭露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曝光重特大事故;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并进行核实,定期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维护职工群众安全生产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的良好格局。

六是改革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现行的干部任用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使得地方党委、政府“重绩效、轻安全”、“重发展、轻管理、轻监控”的思想根深蒂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只讲通过招商

基层安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三:浅谈基层安委会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乡镇安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提要:处于安全监管一线的乡镇,既是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直接落实者,也是安全监管责任的首要承担者。当前乡镇安监工作主要存在机制不全、环境制约、执法乏力、设备落后、人力匮乏等问题,我们要从机制立安、环境促安、依法治安、科技推安、人才兴安等方面提出对策,加强乡镇安监工作,确保社会和谐。

关键词:乡镇 安监工作 问题 对策

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千家万户生命安全、健康和幸福。处于安全监管一线的乡镇,既是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直接落实者,也是安全监管责任的首要承担者。研究乡镇安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机制不全。一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些规定过于原则,配套法规不健全,有的规定操作性不强,导致在安全生产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普遍存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至八十八条(第八十四条除外)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等几种情形,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因为没有相关的配套法规或司法解释对“停产停业整顿”规定具体的执行措施,在乡镇安监执法工作中,如何去操作,感到法律依据不足。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虽然规定了“停产停业整顿”的几种情形,但仍未规定具体的执行措施,只是在第五十八条规定了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这一条规定还是过于原则,毕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一个时间上比较长、程序上比较复杂的过程。二是监管机构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现象,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能变成了协调职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监、质监、消防、公安、工商、教育、交通、建设

等部门都有职权去抓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看上去各司其责,实际是部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容易造成有利的谁都想管,没有好处的往往踢皮球。三是责权不对称。现行乡镇安监站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应该说,这一体制从理论上讲是非常有效的,但实际工作中步调不统一,容易发生冲突,往往是刚配合县上主管部门开展了检查,又要配合乡镇检查,工作关系不顺,重复检查,重复处罚的现象时有发生,乡镇基层的安全监管成为行业主管部门的“附属”。同时,由于乡镇安监无处罚权,导致执法尴尬。四是村一级安监网络没有完全建立,对非法生产经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和举报。

2、环境制约。一是个别乡镇强调经济发展,“重经济效益、轻生产安全”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争相降低门槛特别是安全生产准入门槛招商引资,致使大量企业的立项、建设、准入过程把关不严,安全隐患严重。二是由于经济欠发达,在乡镇大都是一些“作坊”式的粗加工企业,生产工艺普遍落后,劳动生产率低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高,安全基础薄弱。如,大兴镇仅有5家企业,除天星桥水电站外,其余4家均为粗加工企业。三是存在“政府热、企业冷”的现象。企业的安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行7年多了,不少企业业主尚不了解这部安全生产的基本法;企业的安检人员培训力度不到位。

浅谈基层安委会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3、执法乏力。一是执法力度不够,威慑力不大。检查未能做到经常化,过程也是就检查而检查,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走走形式,发现、解决不了多少实际问题,检查过后一切照旧;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深度不够,对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掌握的不够全面、准确,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却“视而不见”;查处顾虑重重,力度偏软,发现的安全隐患多,根本整治的少。二是执法不公。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对违法行为或者处理过宽,或者变通处理,厚此薄彼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缺乏人力支持,疲于应付,维持基本的运转,工作缺乏长期性、系统性和连续性。由于人手少、任务重,再加上大多身兼数职(有的兼着乡镇信访员、农经中心主任,有的还担负着残联、团委等工作,有的还要配合所在乡镇的中心任务、驻村工作),导致工作安排随意性大,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4、装备落后。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经费有预算,列入财政年度计划清单,但是个别乡镇得不到全额使用;个别乡镇领导对安监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落实起来不要”的现象,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县级安监部门对乡镇设备上基本上没有经费支持。导致安全生产监管设备、设施不全,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如,松桃县大兴镇安监站没有电脑,没有工作用车(含摩托车),在部分乡镇安监站安全监督检查还是凭经验看、听、摸、闻,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新型企业、新技术的出现,这些传统的监管手段面临严峻挑战。一旦遇到急难艰险,安监人员自身安全都无措施防护,更谈不上施救。

5、人才匮乏。人员素质参差不一,存在情况生、知识缺、业务疏、能力弱等问题,造成“不会管”现象;也由于待遇问题,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一是文化底子薄。如,松桃县大兴镇现有4名安监干部,没有1人是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全部是通过在电大、党校等学习取得的大专文凭,其文化基础功底自然有所欠缺,专业人才更是“缺上加缺”。二是业务知识欠缺。在乡镇安监干部中安全生产、法律等相关专业(含进修、自学、电大取得的)的较少。再加上没有对乡镇安监干部开展大规模培训,这种“先天不足”,再加上“后天”的培训跟不上,部分干部对于综合监管、专项监管业务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能全面了解和掌握,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存在不会管和管不好的现象,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适用法律和执法程序出现错误的现象。三是思想素质不高。部分干部的执法道德水平不高,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淡薄。四是责任心不强。部分干部缺乏理想信念、工作激情,工作不很负责。五是人才“流失”严重。现在乡镇安监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其事业管理人员身份与行使执法职能不“匹配”。再加上安监人员既不能像农业服务中心等其他单位站(所)那样评职称,工资级别也很难上去(乡镇事业管理人员薪级工资最低10级,最高8级),而工作量却大,责任却更大,导致部分乡镇安监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改行”

二、对策及建议

1、机制立安。一是积极调研,争取国家立法的支持。把当前乡镇安监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不完善的地方,逐级向上反映,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

高度重视,从而完善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在此之前,县、地、省级安监部门可协同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措施,让乡镇安监执法工作“有规可依”。如,明确停产停业整顿的措施,可与供水、电力、工商、税务和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二是合理划分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乡镇安全监管的职责范围,视优势定监管内容,落实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要放在企业的各项技术操作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定上。而乡镇的安全监管要放在企业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和落实,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方面;减少与相关部门在管理职能、权限上的交叉和重叠,切实明确各方面的责、权、利。三是责权对称。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或实行联合办公制度等加强相互间的工作联系。经常沟通、交流经验、研究问题,加强协调与配合。针对一些安全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安监部门应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集中的或专项的安全检查执法活动。最大限度地推进主管部门和乡镇的联合执法,优势互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也可组成一个综合性的公共安全管理机构,解决安全监管工作中多头监管、职能交叉问题,综合管理乡镇工矿企业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场所安全和外来人口管理等职能。还应委托乡镇政府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执法权,解决基层安全监管“有责无权”的问题。四是设置村级安监员(由村、支两委干部兼任,可适当给予一点补贴),实行举报奖励制度。

2、环境促安。一是实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对新建的所有企业,实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把乡镇安监工作列入乡镇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并将其作为调整、提拔任用的依据,促使其主动落实责任,重视安全工作并带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带病企业”上线。二是对现有的企业,实行分阶段达标验收,积极争取资金,以补偿的方式鼓励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国家也可出台一些鼓励的税收政策,对企业用于安全生产达标的费用经安监部门审核后,允许税前扣除。三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定期举办培训班,开展送法进企业、举办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也可在电视台做公益广告、宣传安全知识,放电影时插播安全短片;印发安全生产内容的扑克和手提袋,各种宣传图片、小册子送到

每家企业,利用流动宣传车放广播,在道口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向企业发放“安全生产公开信”,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发送安全警句短信等各种形式;也可探索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即每年确定一个月为安全生产宣传月。四是对企业安保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规定:凡企业的安保人员必须取得安监部门的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针对大部分企业安保人员文化程度不高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继续教育”。同时,加强安全培训督查力度,督促企业按规定做好职工的安全培训。对于一些不参加培训工作的“钉子企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就安排安检人员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进行查处。

3、依法治安。一是加大执法力度,着力改变目前乡镇安监执法软、散、松的现状,提高执法的威慑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把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机地结合,健全密而不漏的制裁措施,让责任人感觉违法生产无利可图,甚至倾家荡产,从而使人们普遍树立安全生产不尽责就要承担严重后果的意识;对一些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对干扰安全生产执法、包庇、纵容不法厂商的行政官员,一经发现,提请相关部门就地免职。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推行执法工单式管理、执法承诺、执法审计评议、执法责任终身制等制度,建立岗责体系,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创新举措,根治“顽症”。对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或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强制提取一定的安全经费,用于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实行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规定:每年按不同类型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在年度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全额退回所交保证金。对查摆出来的安全隐患,多次整改不及时者,除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整改外还要扣缴该企业该年度的安全保证金;企业参加“评先争优”实行先过“安全生产关”制度,假如某企业要参评“十佳非公有制企业”或该企业法人代表要参评劳模,须先经安监部门同意后方可有资格参评。四是改变当前人少、事多及“兼职”现象。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探索机构管理新体制,增加人员编制,对监管任务重的乡镇,人数服从任务,确保足够数量的安监干部,切实地解决人少、事多的被动局面。可以参考公安机关的做法,将乡镇安监机构作为县一级安监局的派出机构,

浅谈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篇四:浅谈基层安委会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园区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作为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如何做好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是保证园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支柱,本文对安全监管中面临的问题以及相应对策进行了浅要分析,仅供参考。

[关键词]:园区、安全监管、重要性、问题、对策

一、安全监管的重要性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小康社会和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需要 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始终,是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没有安全,生产就得不到保障,发展就无从谈起;没有安全,一切都归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深刻领会,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角度着眼,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快实现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强化落实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需要

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今年是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的确定要求安全生产中要始终把人命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要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绝不要带血的GDP。园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都要遵循“安全第一”方针。要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3、加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改变当前安全生产现状的需要

当前国内和兵团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严竣的现实逼迫我们要加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园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当前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组织领导体系不健全,职责关系不明确,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及不到位、队伍不稳定,未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有效落实“一岗双责”。

2、个别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程建立不完善。部分企业未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个别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通过考核检查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岗位操作人员持证率未达标,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特种岗位操作人员未及时进行复审培训,未建立三类人员台账等资料。一些单位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建立不完善,存在未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的现象,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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