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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等专科

科学课件 时间: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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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新疆高等专科

2017新疆高职(专科)分数线已公布

  成功的花由汗水浇灌,艰苦的挖掘流出甘甜的泉,辛劳的付出必有丰厚回报,紫气东来鸿运通天,孜孜不倦今朝梦圆。祝你高考成功!2017年高考分数线在6月26日公布,高考频道为您提供2017新疆高职(专科)分数线已公布,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2017新疆高考分数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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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新疆高等专科

新疆2017年专科大学排名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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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新疆2017年专科大学排名榜单”,跟着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2017新疆专科学校排名中,新疆共计11所专科学校进入了全国高职院校排名600强,其中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排名第一,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排名第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排名第三。

  2017新疆专科学校排名


新疆高等专科。
全国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省市 省份排名
17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5★ 新疆 1
159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4★ 新疆 2
214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4★ 新疆 3
217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4★ 新疆 4
264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4★ 新疆 5
421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3★ 新疆 6
450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3★ 新疆 7
451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 新疆 8
467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3★ 新疆 9
494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 新疆 10
600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3★ 新疆 11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乌鲁木齐至石河子、奎屯、克拉玛依优先发展的天山北坡经济带的中心区域,是一所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8年,隶属自治区农业厅领导。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主校区位于新疆昌吉市,现有四个校区,高职目前有两个校区,即文化东路校区、乌伊路校区,总占地面积8000余亩。学院设有生物科技分院、园林及食品科技分院、动物科技分院、经济贸易分院、工程分院、信息技术分院、国际合作分院等13个分院,开设有种子生产与经营、畜牧兽医、园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水利工程、会计与审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57个专业。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简介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创建于1985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属的一所综合性高等院校,也是全国成立较早的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7月16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原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实行区与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是适应新疆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新疆第一所实行"国有民办"体制,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具备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综合性普通高校。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多层次、综合性公办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前身为新疆轻工职业大学,是自治区优秀成人高校。是新疆占地面积最大的专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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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新疆高等专科

2016年新疆专科院校排名榜单

  新疆有哪些专科院校?下面是高考栏目为你整理的“2016年新疆专科院校排名榜单”,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本站!

  本排名数据包括专科院校由上年的1322所增加到1335所院校的总排名及所在地区的分地区排名,但只公布了前600强高校的排名。所以下面新疆专科学校排名数据中可能会缺少某些院校。

  2016年新疆专科院校排名


省份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省市 全国排名
1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5★ 新疆 26
2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4★ 新疆 165
3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4★ 新疆 180
4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4★ 新疆 182
5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4★ 新疆 211
6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3★ 新疆 398
7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3★ 新疆 447
8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3★ 新疆 469
9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 新疆 533
10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3★ 新疆 537
11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 新疆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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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新疆高等专科

2017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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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为您整理的2017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生简章,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 14421(国标代码) 5040(疆内代码)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邀请教师、考生巡视、参观学校面试、录取现场,实施第三方评价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省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 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以新疆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学生志愿进行录取,采用“专业清”,即根据其专业志愿优先安排专业。各项专业按计划数进行录取。对于第一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录取第二、第三专业;对于专业志愿未满足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排序。

  第十二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报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及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音乐类、美术类及体育类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线。录取时,按照当年自治区招办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表演艺术(体育艺术方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证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的舞蹈表演类专业加试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

  第十五条 汉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言方向)专业,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男女生录取比例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录取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构建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包括:高校国家奖学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并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及升学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部分专业5%的优秀毕业生可通过相关考试升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学习两年,取得本科院校毕业证书和本科院校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教高【2012】9号)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学校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校址与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北门校区(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

  邮政编码:830043

  五星校区(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西二巷28号)

  邮政编码:830063

  中湾校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湾街45号)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方式: 0991–8898231(招生)、8898006(就业)

  校纪委监督电话:0991-889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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