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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分流请示

科学课件 时间: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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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篇一:人员分流请示

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深化“四条线”管理要求,为了进一步突出要素管理,大力开展与企业内外先进矿厂人员效率对标,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企业效率效益提高,逐步实现先进产能矿井的健康稳定发展,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制订2017年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一、目标意义

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依据,以“转岗分流、提效降本”为主线,科学定员,优化结构,严把入口,畅通出口,转岗分流,减少冗员,提高素质,严格考核;优化劳动组织,减少用工总量,严肃劳动纪律,积极盘活内部人力资源,推动人员结构科学化、合理化,在集团公司内外形成灵活的劳动力输出与输入机制,实现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

二、 遵循原则

(一)遵照国家、省、焦煤集团方针政策;

(二)围绕集团公司全年中心工作;

(三)开展内外部人员效率对标;

(四)结合各单位、各系统实际。

三、主要任务

集团公司转岗分流工作分两步走:

第一步:对存量矿井单位机关科室、四个公用事业公司和各二级单位洗煤厂进行对标及定编、定岗、定员“三定”工作,转岗分流7381人,按三年时间进行分解落实,其中南关煤业作为实现“扭亏脱困”试点单位开展工作。

第二步:2017年上半年完成各地面生产单位、费用单位和集团公司机关的转岗分流人员核定工作。

四、主要途径

(一)通过开展企业外部对标,整合矿井对标,内部对标,在与先进矿厂人员效率对标的基础上,为实现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提高生产效率、生产质量、经济效益的目标,各生产矿井要根据地质条件、机械化程度、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的不同,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劳动组织方式,减少工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各单位在落实定编定岗定员指标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生产组织,简化系统和环节、落实正规循环,提高工时利用效率。根据市场变化、

工作任务饱和程度、停工停产等因素,可以随时调整劳动组织,采取轮岗等间断工作灵活方式,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单产单进水平,为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压缩人员。各单位按照井下一线满员、井下辅助精干、地面生产后勤科室精简的原则,随着经济活动重心的转移,要打破传统的用工体制,在定编、定岗、定员的基础上,实行竞聘上岗,用工单位有权对未达上岗条件的富余人员进行转岗分流,充实到生产一线和急需空缺岗位,以及现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务派遣等岗位上,彻底清理地面岗位临时性用工,进一步压缩人工费用支出。

(三)随着资源整合矿井逐步投产,老矿井要积极组建专业化队伍,输出到资源整合矿井从事回采工作面、掘进作业头、生产作业线(点)及后勤服务等工作,逐步取代使用的外部队伍。各单位输出一年以上的人员,视同转岗分流。

(四)随着集团公司新产业新项目的不断发展壮大,需要组建队伍和配备人员,由集团公司按照定编、定岗、定员标准,从各单位富余人员中,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指令性统一调配,新项目后勤服务全部采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五)积极地、主动地到外部创业。各单位组建专业化队伍对外承揽业务,外派异地施工,对外劳务输出服务创收;团队和个人进驻两级集团公司“双创”基地,寻找项目,自主创业;集团公司多经工贸劳务派遣公司要积极拓宽外部劳务市场,使更多的富余人员输出到集团外务工。各单位要畅通离职渠道,鼓励职工停薪留职,内部退养,中止劳动合同外出自谋职业。

(六)健全完善劳务市场。所有长学、长假、长伤、长病、停薪留职、内部退养以及富余人员、待岗培训人员全部纳入本单位劳务市场进行统一管理。劳务市场囤积的富余人员要及时分流安置,该返岗的返岗,该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

(七)继续推行休假、放假制度。在集团公司机关、费用单位以及各二级单位机关推行内部休假制度;在停工停产单位进行放假。

五、主要措施

(一)转岗

1.转岗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超定员富余人员;因个人原因月出勤达不到10天,累计2个月以上者;一个年度内因病请假,连续3个月或累计3个月以上者;工伤医疗期超过24个月者。

2.管理

(1)待岗人员待岗培训期间由本单位劳务市场进行管理,企业为待岗人员提供两次转岗就业机会。

(2)一个月内,本人书面申请上岗的,要经过不少于10天的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安置且岗变薪变,原则上返回原队组,如原队组定员已满,则需要经本单位集体研究批准后另行安置。

(3)由于个人原因,第二次成为待岗人员进入劳务市场者,再次经过不少于10天的培训后,安排到生产一线。

(4)因个人原因二次不能上岗,或者不服从分配,视同放弃单位安置机会,可以办理停薪留职、内部退养及中止劳动关系自主创业。

3.待遇

进入劳务市场的待岗人员,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费(集团公司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集团公司将按照待岗、转岗人员变动情况相应调整核定的工资基数。

(二)劳务输出

1.组建专业化队伍

各单位可以组织富余人员组建专业化队伍,通过取代使用的外部队伍,向资源整合矿井、兄弟单位以及外部单位外派异地施工,对内服务,对外创收。

2.管理

输出单位和输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双方的职责,履行相关的手续。

3.待遇

(1)输出人员劳动关系(在册)、各项社会保险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输出单位员工工资待遇,由输出单位以输出人员的岗位、人数等各类指标为基础,核定输出人员的工资总额,制定分配办法,并根据工作量、贡献大小考核后进行发放,原则上不低于原单位工资水平,并与原单位同步发放。

(2)集团公司对输出单位核定的工资总额不变,对输入到存量矿井的单位相应核减所发生的人工工资。

(三)创业

1.范围及条件

根据汾煤办发[2016]506号文件规定,鼓励集团公司在

职员工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面向社会实现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

2.管理

员工个人或团体申请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保留劳动关系,由员工与单位签订协议,可以申请进入焦煤集团和我公司“双创”基地,明确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期限原则为2年。

3.待遇

创业孵化期的生活费由创业人员所在单位支付,支付标准为个人缴纳各类保险数额加工龄津贴数额的总和。

(四)内部退养

1.范围及条件

集团公司在岗职工(包括多经工贸公司大集体职工)均可办理内退。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含5年)的,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2.管理

内退人员纳入本单位劳务市场统一管理,建立专门的台帐,对每个人的内退起止时间进行登记,及时发放内退生活费,按时按规定对职工各项保险进行代扣代缴。内退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3.待遇

(1)内退人员不再执行集团公司薪酬制度,改为发放内退生活费。内退生活费标准:保留工资+年功工资(生活待遇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由单位补齐)。

(2)内退人员待遇的调整:遇在职职工工资调整时,内退人员待遇不作调整,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进行调整。

(3)内退人员在内退期间,企业连续计算其工龄。

(4)内退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按照各险种有关缴费标准上下限的规定缴纳。内退期间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互助金等各项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企业缴纳部分企业负担。

(五)停薪留职

1.范围及条件

集团公司在岗职工(包括多经工贸公司大集体职工)均可办理停薪留职。停薪留职协议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2.管理

停薪留职人员纳入本单位劳务市场统一管理。

(1)停薪留职期间,原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暂时停止履行。协议期满后,本人可提出书面复职或继续办理停薪留职申请。

(2)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审核,行政正职签字批准,人事关系介绍到本单位劳务市场,不能占所在部门编制。

(3)停薪留职的人员,要在协议期满前30日内向原用人单位报到,提出书面复职或继续办理停薪留职申请,原单位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可安排适当工作,但不能超编制安排。到期不报到,按旷工处理,超过60日的解除劳动合同。

3.待遇

(1)停止支付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各种福利。

(2)停薪留职的人员按照各险种有关缴费标准规定的下限,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个人部分,企业部分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六)长伤

1.范围及条件

被鉴定为1-6级工残(含职业病)人员。

2.管理

长伤人员纳入本单位劳务市场统一管理。

(1)被鉴定为1-4级的,退出工作岗位,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

(2)被鉴定为5-6级的,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

(3)被鉴定为7-10级或无级别的,待岗分流安置。

3.待遇

关于请求落实解决本人工资的申请报告
篇二:人员分流请示

关于请求落实解决本人改制后的身份申请报告

本人张水芹,女,1965年11月出生,现年46周岁,政和县越剧团演员,现担任县文化馆财务工作。1981年被政和县越剧团招收为越剧演员,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县越剧团的正式职工。1986年政和越剧团因财政困难停演解散,实行人员分流。经组织研究决定,本人留守管理剧团财产及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在文化系统上班,工资由县财政发放。1996年,据县委宣传部的意见,县越剧团事务由县文化馆代管,本人因此在县文化馆上班,至今仍担任剧团和文化馆财务工作。目前工龄已有31年,距退休年龄还有4年工作时间。

根据中宣部、文化部《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文政法发[2011]22号)文件要求,近期政和县启动了县越剧团改制工作,着手研究原有人员安置问题,根据该文件精神“国有文艺院团经批准停办退出的,要做好资产财务清算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切实保全国有资产,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充分尊重演职人员的择业意愿,拓宽转岗途径,加强转岗培训,经考核可充实到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鉴于本人多年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特此向组织上提出申请:

一、鉴于本人一直在文化部门上班至今,趁这次改制,根据文件精神,继续留在文化系统上班,直至退休。

二、如安排本人提前退休,则请求享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工资由国库发放,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本人4年工作期经济补偿。人员分流请示。

三、在上班期间尚有10800元工资未到位,请求及时补偿。

恳请领导予以研究解决为盼!

申请人:张水芹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煤炭企业人员转岗分流先进经验
篇三:人员分流请示

其他煤炭企业

人员转岗分流先进经验

目 录

一、淮北矿业推中层管理人员召回制度??????? 1

二、惜别煤矿奔前程??????????????? 4

三、有序退出,守好最后一班岗?????????? 7

人员分流请示。

四、允许“内部借贷”?????????????? 10

五、推行“工资储备”?????????????? 12

六、煤炭发热量 与工资挂钩??????????? 13

七、在改革中不断实现自我超越?????????? 15

八、在困难时候,带薪休假更要坚持下去?????? 19

九、弹性用工 按需择人????????????? 22人员分流请示。

十、人事制度改革启动?????????????? 24 十一、湘煤集团下发人员转岗分流方案??????? 25 十二、在新岗位上我们照样干得好????????? 26 十三、改革用人机制 激发企业活力???????? 30 十四、暮年老矿如何步出“洼里”????????? 32

十五、淮北矿业推行两级机关大部门制??????? 37 十六、金通公司探路员工持股??????????? 40 十七、永安煤业公司:减分结合,让职工有更多选择? 52 十八、大方煤业公司建人力资源市场???????? 54 十九、换个新环境,换个新活法?????????? 56 二十、加强员工自主管理????????????? 59 二十一、医疗保险纳入地方管理?????????? 60 二十二、常战富:一名转岗干部的再就业之路???? 61

淮北矿业推中层管理人员召回制度 召回期间,工资执行待岗工资,每月标准为固定工资的80%加上工龄工资和交通费,不发放各类奖金

淮北矿业推中层管理人员召回制度

召回期间,工资执行待岗工资,每月标准为固定工资的80%加上工龄工资和交通费,不发放各类奖金

本报讯 近日,安徽淮北矿业集团5名党务、生产、技术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不在状态、履职不尽责被召回。这是淮北矿业集团加强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深化干部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探索。

9月中旬,淮北矿业集团出台了《中层管理人员召回管理办法》。中层管理人员出现以下10种情形之一的,将被集团党委召回:对集团党委和集团各项制度规定及部署要求等臵若罔闻、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能严格贯彻执行的;在单位或班子中闹不团结,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或散布不利于班子团结的言论,影响领导班子团结和整体合力发挥的;组织观念淡薄,不服从组织安排或工作安排,与组织讨价还价的;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力,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的;工作不尽职尽责,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敷衍塞责、被动应付,

脱离实际、弄虚作假,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精神不振、不思进取,贪图安逸、得过且过,不谋事、不干事,不主动作为的;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逆程序操作,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的;聘期综合考核或年度履职考核反映问题较多、职工群众意见较大的;一年内被廉政问责两次及以上的;因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在被召回期间,中层管理人员相关待遇被取消,工资执行待岗工资,每月标准为固定工资的80%加上工龄工资和交通费,不发放各类奖金。该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固定工资每月为800元。

?中层管理人员原来能拿几十万元的年薪,在被召回期间,1个月收入不到1000元。收入的强烈反差,真正触到了他们的痛点。?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工作部负责人说,?不仅丢了位子,丢了票子,还丢了面子。?

对被召回的中层管理人员,淮北矿业集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6种管理方法:进行2天至5天的警示教育;进行1个月至3个月的待岗反省;参与1个月至6个月的专项工作;视具体情况同级岗位调整、留级降职、降级降职、撤职;不服从召回管理或受到两次召回的,降职或撤职;召回形成的相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申请报告
篇四:人员分流请示

申请报告

第一章

1.1公司名称

北京华友联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3公司负责人:

法人:田海洲

监事:许翡翡

总经理:田海洲人员分流请示。

1.4营业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电脑动画设计;产品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企业策划、设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人才中介服务。(人才中介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5公司成立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13号院1号楼4C5室

1.6注册资金:

600万元

1.7人员配备

公司共有员工22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技术人员4人,财务人员2人,咨询顾问5人. 其他人员4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14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8人。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章 我国劳务派遣的现状分析及发展前景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一种形式。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对于像我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劳务派遣等劳务经济比较适应我国的要素禀赋,比较能够充分发挥我国的资源比较优势。特别是在近几年来我国传统的就业岗位不断减少、而劳动力供给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发展劳务派遣意义更加重大。

2.1劳务派遣产生的背景和作用

劳务派遣的概念非特指的“劳务派遣”,是一个关于现象、机构、人群和行为的宽泛的概念,它有三种含义:“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型就业。

(1)“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

“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是用人单位通过外在的、只从事赢利性的劳务提供业务的组织,来安排一些临时的、非固定的或特殊的工作需要的工作安排形式。

(2)“劳务派遣”组织

“劳务派遣”组织是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一种新的社会资源组织形式。它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来生存发展。

(3)“劳务派遣”型就业

“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与各类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型就业的特点是,它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与其他劳务经济形式相比较,劳务派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2.2 劳务派遣产生的背景

劳务派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自发选择的结果。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以及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度推进,我国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自主地位日益确立,他们会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趋利避害,自发地决定用工、就业形式和经营形式,这是劳务派遣产生、发展的根本前提。

2.2.1大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是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产生的主要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体制内积存了大量的低效率和无效率劳动力。随着企业用工制度朝着市场化方向改革,企业开始控制人员数量增长,并精简人员,劳务派遣成为企业避免直接冲击社会、进行正常裁员和非正常裁员的重要渠道。

2.2.2劳动力市场机制作用的不断增强是劳务派遣型就业产生的主要原因

随着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介绍事业的发展,逐步产生了劳务派遣的机构和功能。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由于自身就业能力比较弱,难以自谋职业、自主就业,于是,有关部门将他们组织起来,通过劳务派遣实现就业。另外,也有一些就业能力比较强的劳动者,不满足于固定在一个正式单位中,采取了劳务派遣就业形式,以丰富自己的阅历,增加自己的收入。另外,随着大中专学生就业变得越来越困难,很多毕业生也通过

劳务派遣来积累工作经验,为将来就业打基础。总而言之,作为市场经济产物的劳务派遣,不但满足了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需要,也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服务,体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特点。

2.3 劳务派遣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

劳务派遣是劳务经济的一种形式,有利于人力资源开发。从我国的实践看,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3.1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到2012年止,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50.0%,而农村从业人数却占到全部从业人数的70.1%,就业的城镇化率严重滞后。由于农村人口增长即新增劳动力增长远快于城镇,使得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任务十分艰巨。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劳务派遣实现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有序转移:一是输入地有关部门成立劳务派遣机构,将转移劳动力集中管理起来,包括住宿等问题,以满足当地对转移劳动力的需要,如天津的做法;二是输出地在输入地成立劳务派遣机构,有针对性地帮助输出地劳动力转移就业,如山东的做法。跨地区劳务派遣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有助于一部分转移能力不足的劳动力顺利实现转移就业;二是使跨地区就业更具有确定性,避免了以往劳务输出中的盲目性;三是使转移就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更好的保障。总之,跨地区劳务派遣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2.3.2 使灵活就业组织化,有利于解决供需错位问题,降低风险

以家政服务公司为例。目前,家政服务公司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办的;二是民营的;三是街道社区开办的社区服务中心中。其中,大量的是中介性质的,即公司收取双方的中介费、押金,供求双方进行交易。中介性质的家政服务对三方的风险都比较大,特别是一些小规模的公司,经常发生服务人员或客户违约的事件。劳务派遣型家政服务公司的出现解决了上述问题。

2.3.3 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

劳务派遣在我国的特殊作用之一在于,它被作为一种利用现有资源、把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创业和就业的行动,促进了体制内就业机制的转换。

2.3.4 提高用工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

劳务派遣满足用工单位需求的微观功能是它最基本的作用。首先,劳务派遣并不适合所有企业。只有当企业有用工需求,同时有资金实力、能够租赁得起劳务派遣工时,才会考虑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对于本身没有用工需求,或者虽然需要人,但本身用工成本比较低的企业,自然不会对劳务派遣产生需求。

总之,劳务派遣是企业的一种正常存在的、有效率的用工形式。

2.3.5 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对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起到调节作用。

总之,劳动力市场机制会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进行调节,以使劳动力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从我国的情况看,劳务派遣的发展有利于降低失业率,促进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

2.3.6 劳务派遣吸纳就业的潜力

从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的情况看,在全部非农就业中,正规就业的比重平均为72%,劳务派遣的就业比重平均为1.4%,劳务派遣占非正规就业的平均比重为5.1%。虽然与其他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的规模比较小,但其发展速度最快,而且就业比重也相对稳定。一个国家正规部门就业比重高,劳务派遣就业的比重不一定低;相反,正规就业比重低,劳务派遣的就业比重也不一定高,关键还要看其他非正规就业形式的发展情况。总之,一个国家劳务派遣的规模与该国的产业结构、劳动力市场形势、制度和文化等因素有关,不能简单地进行相互比较。

根据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企业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状况及思想动态调查测算,目前全国企业劳务派遣工占企业职工总数13.1%,约3700万人。从行业分布看,绝大部分行业都使用劳务派遣工。在国民经济行业的20个门类中,有16个存在使用劳务派遣工现象,其中有11个门类中超过20%的被调查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在属于第三产业的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分别有高达68.3%、66.7%和60.0%的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占职工比例分别为11.1%、6.4%、17.9%。劳务派遣工占职工总数比例较高的行业是建筑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分别为36.2%、17.9%和15.3%。国有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数量最多,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16.2%;其次是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0%。大部分劳务派遣工是普通操作工和一般技术工人,在初级工作岗位工作。熟练工(无技术等级)占48.6%,初、中、高级技术工人占22.9%,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一般管理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占25.7%。

2.4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

目前,包括劳务派遣在内的劳务经济是我国的一个新的商机,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快速发展、潜力巨大、无序竞争和缺乏规范。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国劳务派遣的现状如下。

2.4.1地区情况

东部地区劳务派遣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目前已经开展劳务派遣的地区主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广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西、湖南、山东等地,并且劳务派遣也在其他地区陆续不断地开展起来。据报道,北京仅劳动局颁发了资质证书的劳务派遣企业就在300家以上。

2.4.2 行业情况

采用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的行业主要是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如电信、银行、饭店、医院、邮政、家政、电力、铁路运输等服务性行业,以及建筑业和制造业的一些部门。

2.4.3 企业情况

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深圳主要是外向型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竞争激烈的电信、银行等行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大。一些著名的企业如深圳华为、赛格三星、赛格日立、希捷等,都使用过派遣员工。

2.4.4 从业人员情况

劳务派遣的从业人员以城市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专门人才为主。

2.4.5 职业情况

劳务派遣的职业、岗位估计有40多种,主要有钟点工、秘书、话务员、柜台小姐、销售人员、客户经理、司机、广告创意、股票运作、高级管理、市场分析、企业认证、商务谈判、外文翻译、装饰设计、课程讲学、电视拍摄、报刊写作、名人传记、时装模特、法律顾问、制造业企业辅助工种等。

2.4.6法律、规章建立情况

由于传统就业形式单一,劳务派遣在我国还属于一种比较新的事物。与国外相比,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管理制度还极不成熟。首先,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立法:既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单独立法,已有的法律法规中也没有相关的规定。其次,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其他管理制度也没有跟上。个别地方也出台了一些有关的规章政策,但普遍存在调整对象范围过窄、调整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从调查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有关规章:

(1)地方规章 (2)社会保险政策 (3)人才租赁政策

第三章 建立劳务派遣机构的实施方案

3.1成立劳务公司利弊及风险分析

3.1.1成立劳务公司有利因素

(1)劳务派遣有利于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可节省用人单位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用费、广告费、中介成功服务费等,况且现在的企业招工已从过去的零敲碎打转向批量吃进,而劳务派遣机构却恰恰提供了这种便利,给用人单位选拔职工提供了捷径。

(2)降低企业用工风险。由于派遣员工是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所有有关劳动保障及管理风险都由派遣单位承担。如派遣员工在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就会由派遣单位出面进行调解;若员工发生工伤、怀孕、生病及其它问题,也将会由派遣单位承担经济损失,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kejian/115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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