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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农产品的市场监管

科学课件 时间: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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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篇一:如何加强农产品的市场监管

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虢正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建设食品安全城市是长沙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农产品绝大多数是食品或食品加工原料,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是建设食品安全城市的重中之重。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呢?

一、生产规范化、标准化

按标准组织生产,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之策。一要加快完善标准体系。按照“有标依标、无标补标”的原则,加快农业生产标准(制)修订,尽快消除无标准现象。对有标准的,进行细化,制订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完善和提高标准。二要强化标准的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乡村级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生产经营大户和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的作用,鼓励他们带头宣传和实施标准化生产经营。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建设,逐步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积极推广“龙头+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带动农户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三要加快推广农产品质量标识。加快农产品商标注册,对生产管理比较规范、质量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生产(养殖)基地和加工企业,推行种植养殖GAP认证、加工领域HACCP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凡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要有明确来源手续和有效质量检验凭证。坚决打击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

二、流通过滤化、预警化

流通是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一要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采取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自检与主管部门监测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把好市场准入关和产地准出关。凡未经自身检测的农产品或经自身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要及时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不能上市交易。凡经监管机构检测的不合格农产品,要予以公示,给予处罚。将主要农产品

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报告制度,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检测抽查,增加检测频率,扩大检测范围,严格检测标准,加强对经营户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安全可靠。对不执行国家制度、管理松懈、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市场,要追究市场开办负责人责任。二要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学习杭州经验,商场(超市)将所进食品的相关信息上传进系统,经技术监督局专业人员对上传食品企业的资质、质量信息进行比对、审核、综合辨别,对生产许可证使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进行审查、确认,建立全市市场流通销售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基本信息数据库,形成食品质量档案。当发现食品信息与真实性不符,或有不良信息时,系统即时向商场(超市)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商场(超市)对食品的质量信息进行重新验证或停止上柜销售。当商场(超市)出现“质量隐患产品”或有关部门发出“质量召回产品”等有关质量安全信息时,系统即启动报警功能,第一时间通知商场(超市)和职能部门,实施停止销售、溯源等应急措施。商场(超市)或百姓需要验证信息时,只要点击就可查询。

三、监管全程化、法制化

2009年是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一要明确责任。要健全“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各地、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对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建立“调查—协调—督办—启动监察程序—跟踪”的督办程序。监管部门要建立以信息建档、监督抽查、市场准入、企业巡查、回访、执法查处等六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长效监管机制。二要提升监管水平。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增加食品安全的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大型生产基地和食品加工企业要设立检验检测室,农贸市场和超市要有食品速测设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管农药、

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加强对动植物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经委、商务局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的从业指导和管理,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技术改造,督促企业和市场严格检测。卫生部门要完善农产品卫生标准、餐饮业卫生标准,审核发放农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对餐饮业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卫生安全抽查和执法。质检部门要参照国际标准,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中质量卫生安全的抽查、监管和对进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产品,制止无证无照加工和经营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环境标准和监管办法,对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和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三要全程监管。要建立食品专家库,组建专业检测员与食品安全义工“专兼结合”的检测队伍。从源头抓起,当菜还长在地里时就开始对蔬菜进行检测,一旦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就立刻锄除;如果是因为土壤的问题,则马上进行土壤改良。要健全农产品“身份证”制度。学习南宁经验,包括蔬菜在内的农产品都有标识条码,凭借它,市民可追溯到菜贩等蔬菜流通和“成长”的有关信息,让市民买得更放心,吃得更安心。同时,建立健全《长沙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度,强化执法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四、宣传经常化、普及化

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坚强后盾。一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引导力度。要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破除“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等陈腐观念,增强健康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加强自律,倡导生产、消费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二要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指导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经营档案和监管档案。建立健全以肉菜条码管理系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电子监管信息系统、食品信息化监管系统等为依托的现代化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模式,定期发布初级农产品及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

抽检信息和监测信息。三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要提高是非善恶辨别能力,抨击见利忘义、不顾消费者死活的奸商行为。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农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公开曝光,依法打击。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网,使之成为政府、企业与市民之间的信息沟通桥梁,形成全社会积极自觉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长沙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如何加强农产品的市场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第11期 湖南人民出版社

县工商局关于开展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总结
篇二:如何加强农产品的市场监管

**县工商局关于开展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

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工作总结

为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防止少数经营者利用一些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少数农产品生产和价格出现波动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图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利用媒体报道炒作,渲染加剧紧张气氛,助推价格上涨。为此**县工商局及时下发通知,精心组织,共出动执法人员287人次,加强对辖区内的2个农贸市场和38条集市的街天农产品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农产品购销企业140户次,个体经营户1200户,检测鲜肉检测100批次,蔬菜农残检测36批次。其具体开展的工作情况如下:如何加强农产品的市场监管。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发电[2011]9号)文件要求,对临时干预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农产品市场违法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监测预警,按期统计辖区内各种农产品的价格,并分析其产品价格变化的原因,发现异常情况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报告。

三、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对农产品市场交易和价格情况开展了一次检查,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行为。查处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加剧市场供

应紧张的囤积居奇行为;查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查处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

四、通过宣传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安排专人值守l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确保举报和投诉电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
篇三:如何加强农产品的市场监管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

【摘 要】近些年,随着农业生产技术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再加上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这些都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本文主要结合我国现阶段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农产品质量问题,对如好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详细的探究与讨论。

【关键词】农产品;安全监管;对策

应该说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在现阶段的质量安全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其自身立法以及法律法规已经逐步走向成熟。而且自动上世纪70年代以后,国家陆续颁布了《农业法》以及《动物防疫法》还有《产品质量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虽然如此,但随着近几年,我国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由农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相应的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导致监管不力的主要原因

1.相关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执法协调

应该说,依据我国现阶段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前我国大部分农产品质量的具体规范都是依据我国《农业法》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因此相关的农业部门在日常管理以及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监督工作。但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因农产品自身特殊性以及繁琐性,所以导致在流通过程中相对比较复杂,而且涉及的环节也比较多,像作物种植以及养殖牲畜以及产品加工还有生产销售等诸多内容,所以在其实际的监管过程中往往也会涉及到国家相关的卫生部门以及农业部门还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都诸多管理部门或机构。这就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形成了一个“多人管理”的局面。进而导致了虽然有4个以上的相关政府机构对农产品种植进行监管,但其生产出来的一些农副产品还是在农药用量以及重金属还有抗生素等方面存在着严重超标的情况。虽然有多个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对养殖业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但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出了众多“结实奶”以及“问题蛋”等情况。这种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得监管职能相互交叉,责任不明确,又缺乏相应协调性的情况,如果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和解决就会造成“有利乱作为”等现象。

2.缺乏相应的责任追究制

如何加强农产品的市场监管。

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在质量监督这个环节中做的不到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缺乏一定的监管责任追究制。当前在产品生产以及销售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之后,一些相关的管理人员以及执法人员也没有就此二受到相应的追究,久而久之就导致一些执法机关在面临一些公共安全时就会显得十分淡漠,有时甚至会在执法过程中即使接到一些群众的投诉或者举报也表现的无动于衷。

3.检测机构其自身置不合理,缺乏先进检测设备

农产品监管
篇四:如何加强农产品的市场监管

如何加强农产品的市场监管。

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桥山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促进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证城镇居民的身体健康,根据县政府《关于黄陵县改革完善县镇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黄政发[2013]41号)和编办《关于印发黄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编发[2014]01号)中关于各部门职责的调整,结合县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政办发

[2015]47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宗旨,以农业标准化为基础,以农产

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为重点,以标识管理为抓手,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以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县、镇、村级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检测体系,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制度,全面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基本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形成有效的区域监管模式。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等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6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6% 以上。

三、准入产品及控制内容

1、准入产品: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四大类农产品。

2、控制内容:蔬菜、水果类,检测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的农药残留量;畜禽类,检测瘦肉精、磺胺及激素类含量;水产类,检测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

四、主要制度和办法

(一)三个“环节”

1、严格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检测,为市场准入把

好关口。按照省、市“谁办市场谁检测”的要求,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办者必须在其市场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开展日常自检工作。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不定期抽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定性检测。同时,各市场检测室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提供各项技术指导。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检测和行政监管费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定性检测。

2、巩固建设安全优质的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为市场准入奠定基础。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除开展市场检测、把好入市关外,更重要的是在源头上加以控制,从根本上治理,建设好安全优质的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同时,为基地配备快速检测仪,上市前要进行严格自检自测,做到不合格的农产品不上市。

3、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定步伐,为市场准入提供“通行证”。在农产品市场开辟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销售区,建立优质推荐制度,提高产品档次,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

(二)主要制度

1、实行入市验证和检测制度。取得具有认证资质机构认证的农产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及入境农产品)在进入市场时,实行入市验证制度,凭有效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出入境检疫检验证明及专用标

志进入市场,并进行定期抽检,对未取得相关证明的农产品,实行入市登记现场检测制度,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2、实行表示标注管理制度。对持有产地认定证书、出入境检疫检验证明及专用标志或经常检测合格准予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实行标识、标牌销售管理制度。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分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在包装上标明产地和生产(经营)者;未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在柜台挂牌销售,标明产地与质量安全责任者。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追溯制度。实行准入的市场,要建立并执行进货索证和检疫制度,建立检验台账和档案,严把质量关。合格的凭证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严禁销售。要从生产、进货、销售诸环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生产者要向经营者、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就其生产、销售的农产品做出质量安全承诺。使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可相互追查,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告示制。实行市场准入的市场,要对检测结果及时公布。对样品抽样结果呈阳性的农产品,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其抽检结果仍为阳性时,一周内禁止其进场交易;发现样品抽检结果为强阳性的农产品,必须全部销毁,发现有两次样品抽样结果为强阳性的,取消其进场交易资格;对长期检测记录优良的,授予优秀牌

匾。

5、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制。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及县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站分别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产地和市场经销的农产品进行抽检,经认定、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在抽检中药残超标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认定、认证资格,收回其标志使用权,并严禁指定市场、摊位和柜台销售;对市场经销未经认证的农产品,在抽检中药残超标而市场管理不力的,要追究市场开办者的责任,视情节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市场,要实行市场、经营者、生产者逐级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6、建立农产品加质量安全检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县农业局要负责重点市场及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人员的统一业务培训,统一检测方式与检测标准,实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积极推行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检测结果网上公布和联查制度。

7、积极推行市场准入“产销直挂”制。为了使入市农产品做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控,商家、企业要加强对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供求关系,并对供货单位的产地进行全面考核,与之直接签订“产销直挂”合同,使双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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