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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发言稿

主题班会教案 时间: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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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发言稿(一)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们召开201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消费者向应邀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各位理事、企事业单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过去的一年,**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工作理念,围绕年主题把握“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四条主线,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6件,成功调解326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73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6次,发布通讯报道42条,推荐诚信单位18家,满意品牌2个,开展消费纠纷和解24件,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县消协坚持以抓创新促发展、抓机制保维权、抓重点带全面,大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县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士消费等方面研究,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与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等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消费环境将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裕!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发言稿(二)

各级行政机构、单位、团体、企业法人、媒体等: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和谐,切实做好3.15纪念活动,中国知名品牌协会决定2015年3月15日在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文华宫举行纪念3.15座谈会。

  中国知名品牌协会准备以开展3.15纪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优打劣力度和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同时也为举办好首届知名品牌节奠定良好的基础和氛围。

  中国知名品牌协会坚持主动地向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积极获取政府的支持,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借助媒体的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消费者排忧解惑,帮助消费者增长消费知识,增长维权努力,并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法经营,维护社会稳定。

  3.15纪念活动是中国知名品牌协会2013年一项重点工作,今年做好以下几项消费维权工作:

  1、及时公布相关部门处理的典型维权案例,推动全国消费维权事业健康发展。

  2、经常、适时开展现场以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名优产品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暨组织开展法规知识宣传、义诊、义务维修、知名产品及无公害食品展示等活动。

  3、开展打假专项行动。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保护消费者衣食住行方面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打假维权成果展活动。展示由公安、质监、药监、烟草、工商等部门在2012年所查缴的各种假冒伪劣商品。

  5、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会同工商、质监、药监、烟草、公安等部门现场销毁查缴的假冒伪劣商品。

  6、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

  7、对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建材、餐饮住宿、医疗服务、培训教育、汽车维修、旅游娱乐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假冒伪劣、违规收费、不平等格式条款等问题的专项检查。

  8、举办诚信单位企业座谈会,倡导企业开展“以和解促和谐”活动,鼓励企业落实、完善和解制度;开展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努力营造诚信经营、和谐向上的消费环境。

  9、维权活动突出主题,广泛宣传。中国知名品牌协会要求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中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网络上有内容,力求宣传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3月15日座谈会活动安排:

  时间:2015年3月15日13:30-17:00

  会议地点:北京天安门劳动人民文化宫【会址高端,报名通过审核后再通知具体地址,方准许到场,不接受空降】

  参会者:政府领导、专家学者、消费代表、企业法人、新闻媒体等

  三月十日

  315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发言稿(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消费者朋友们:

  今天,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隆重召开,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健康·维权。自开业以来始终以全面提升家庭生活品质为工作方向,深入贯彻顾客100%满意的工作思想,从根本上保证消费者的实惠和利益,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在工作中我们一直把商品质量视做企业的生命线,建立了先进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在运营近三年的时间里我们积极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在市委、市府以及工商局、消协等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我们设立了消费者投诉中心,认真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全面维护消费者权益,为顾客行使其合法监督权开辟绿色通道。此外,佳乐家还推出了实惠便利、四无风险等承诺,以及免费送货、安装、维修等便民、利民的措施,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本次大会的隆重召开,充分体现了政府领导及工商局、消协对消费者权益维护的重视程度。我们将乘着这次大会的东风将商品质量管理和消费者维权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进一步稳固在··区域老百姓心目当中的良好信誉,为广大消费者更好的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工商局、消协等有关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做好如下工作:

  一、 继续强化商品采购进货质量控制措施,货进源头,搞好品牌化经营,从源头上抓好商品质量管理。

  二、 严把质量验收关:实施商品准入工程严把商品准入关,对于没有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准入证明的一律拒绝进货。

  三、完善专门的质量检查部门,深入开展对上架销售商品的自查。

  四、建立商品质量查验制度。认真查验进货商品的三证、三书、两照一票。

  五、 进一步加强顾客投诉中心工作,对于销售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妥善处理,严格执行国家的三包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将顾客的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

  六、积极联系工商等行政部门共同对超市商品质量把关。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准入制》对于不能确定商品质量的产品主动送检,主动咨询相关的商品质量标准,学习相关的商品质量检查技术。作为企业代表,我们深感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社会方面任重道远。我们愿与广大工商企业一起,在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自觉维护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法经营当作自己的神圣职责,以实际行动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最后,祝市3·15消费者维权工作在里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祝各位领导、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315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发言稿(四)

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隆重召开的大好形势下,我们又迎来了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值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大职能,积极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2009年县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2000人次,受理投诉169件,解决169件,投诉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5万元。

  目前,我县消费环境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坑害农民等行为仍然存在,消费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文明、消费资源浪费、破坏环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改善我县消费环境,意义重大。

  2015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状况,把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其涵义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其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与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自觉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消费的主要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主要由依靠投资和出口推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拉动转变,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活动正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把“责任”放在首位,不但要经营者履行好责任,也要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责任,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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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jiaoanxiazai/135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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