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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词_连词
篇一: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翻译
一、介词
1.古今介词用法的不同
A.古代汉语的介词结构可作补语;现代汉语的介词结构可作定语。
如:赵氏求救于齐。(《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
朝南的房子冬天暖和。
B.古代汉语中介词宾语有时可以前臵。
如:问:“何以战?”(《左传〃曹刿论战》)
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左传〃齐桓公伐楚》)
C. 古代汉语中介词的宾语有省略的情况。
如:女居其中,为具牛酒饭食。(《史记〃西门豹治邺》)
民可以乐成,不可与虑始。(同上)
2.于(於、乎)
从动词虚化而来,甲骨文中已多用作介词,周秦很少用作动词。
例如:昼尔于茅,宵尔索绹(《诗经〃豳风〃七月》)
思考:1.介词“于” 的用法有哪些?
2.以下句中的蓝色词各是什么用法?
吾独穷困乎此时也。(《楚辞〃离骚》)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荀子〃劝学》)
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荀子〃修身》)
3.以
(1)本来为动词“用”。
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论语〃八佾(yì)》) 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2)“以”的几种用法——
介词类别 语法意义 翻译
于(於、乎) 时间、处所或涉及的范围 在、从、到、在〃〃〃中
涉及的对象 向、跟、给、对、对于
比较的对象 比
主动者 被
以 工具、手段 用、拿
连带的人(工具、方式) 率领
条件、依据、标准 凭着、按照、论
所处臵或涉及的对象 把
发生的原因和理由 因为、由于
时间、范围 在
因 条件、依据、中介 凭着、趁着、通过
原因、理由 因为、由于
4.古汉语动词“为”的意义
例如:孰为夫子?(《论语〃微子》)
谁为大王为此计者?(《史记〃项羽本纪》)
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史记〃魏公子列传》)
丞相取燕王女为夫人。(《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介词类别 语法意义 翻译
为 服务对象 替、给
目的 为了
原因 因为
涉及对象 跟、对象
主动者 被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翻译。
与 动作的服务对象 为、替、给
动作行为的参与者 跟、同
比较对象 跟、跟〃〃〃相比
二、连词
1.表示的语法关系
(1)联合关系
例:吾与徐公孰美?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
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且焉臵土石?(《列子〃愚公移山》) 敢问天道乎?抑人故也?(《国语〃周语》)
(并列、承接、递进、选择)
(2)偏正关系。
例如:
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韩非子〃五蠹》)
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
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韩愈《师说》)
虽众,无所用之。(《左传〃齐桓公伐楚》)
(因果、假使、目的、让步)
连词类别 语法意义 翻译
与 表示并列关系 和
表示选择关系 还是、或者、与其
且 同时具有两种属性或存在两种状态 又〃〃〃又
同时进行两项动作行为 一边〃〃〃一边
表示在意思上的进层关系 并且、而且、况且
语义上的进层关系 尚且
语义上的选择关系 还是
虽 表示让步 即使、纵然
然则 承接上文,引起推论 这样,那么
2.连词“而”的三种用法
3.则
[顺承]
(1)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相承,可理解为“就”、“便”等。
战则请从。(《左传〃庄公十年》)
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晁错《论贵粟疏》)
(2)表示因果或情理上的联系,可理解为“那么”、“那么就”等。
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庄子〃逍遥游》)
民贫则奸邪生。(晁错《论贵粟疏》)
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韩非子〃五蠹》)
(3)表示假设,可理解为“如果”、“假如”等。
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庄子〃逍遥游》)
[转折]
(1)“则”字连接的后一成分陈述一种事先没有估计到的情况,可理解为“原来已经”,译为“却、可是”。
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论语〃微子》)
公使阳处父追之,及诸河,则在舟中矣。(《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2)表示让步关系,可理解为“虽然”、“倒是”。
如: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诗经〃郑风〃东门之 》)
善则善矣,未可以战也。(《国语〃吴语》)
以 前后两项的并列关系 又
两项动作的连续性和时间上先后关系 来或不译
后一动作是前一动作的目的或结果 来、以便、以致
前项是后项动作的条件、方式 来或不译
前项是后项动作的条件、状态 不译
而 前后两项的并列关系 又或不译
前后两项在时间上的承接或事理上的进层、 又、而且
原因、条件、方式等 就、因而
前后两项在事理上不一致甚至相反 却、可是、但是
表示所言情况是设想的、超乎寻常的、意外的 如果、却 表示时间、状态、方式、条件上的顺接 不译
则 表示条件和结果的关系 那么就
两项动作行为或两事时间上相承 就
表示列举或对比相关的情况下,结果不同 就
表示前后两项在事理上的不一致 却、反而
表示假设 如果
表示发现 原来已经
4.之
(1)连词“之”主要有两种用法:
连接定语和中心语;插在主谓结构之间
(2)关于“之”的词性和用法
5. “然则”、“虽然”、“然而”、“于是”的古今区别
晋人伐郑,以报北林之役。於是,晋侯侈,赵宣子为政,骤谏而不入,故不竞於楚。 叶公子高好龙,钩以写经,凿以写龙,屋室雕文以写龙。于是天龙闻而下之,窥头于牖,施尾于堂。
6.古今汉语中的“在于”、“至于”
古汉语中“在”和“至”在不同的上下文表示不同的动词意义。
如:在于旗鼓
至于族
至于子之门
语气词 表达的语气 翻译 也 静态的确认断定语气 不译 矣 告诉别人新情况的叙述语气 了 已 告诉别人新情况 了 限止性的动态叙述语气 了、啦 耳 限止性的叙述语气 罢了或不译 尔 提示性的陈述语气 不译 焉 提示性的陈述语气 不译 乎 有疑而问 吗
与(欤)
邪(耶)
哉
夫
兮
表示疑问语气 不太强烈的疑问语气 甚至是猜测性的委婉疑问语气 强烈的感叹语气 带有惋惜悲伤的感叹语气 在韵文中表示感叹语气 呢 呢或吗 不译 吗、 呢、吧 啊 啊 啊 (反问句)表示疑问语气(祈使、感叹句尾)表示疑问语气
韩非子五蠹
篇二: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翻译
韩非子
韩非子,战国末期韩国的诸公子,是当时儒派大师荀卿的学生。韩非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术思想,同时又吸取了他以前的法家学说,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 他的著作后人称作《韩非子》。现存五十五篇。
主要注本:清人王先慎《韩非子集解》;近人粱启雄《韩子浅解》;今人陈奇猷《韩非子集释》
五 蠹(节录)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3]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上之所养也。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无所定。[4]虽有十黄帝,不能治也。故行仁义者非所誉,[5]誉之则害功;工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楚之有直躬,[6]其父窃羊而谒之吏,令尹曰:“杀之。”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报而罪之。以是观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而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以是观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故令尹诛而楚奸不上闻,仲尼赏而鲁民易降北。上下之利,若是其异也,而人主兼举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几矣。[7]
古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8]乃苍颉固以知之矣。[9]今以为同利者,不察之患也。[10]然则为匹夫计者,莫如修行义而习文学。
[11]行义修则见信,见信则受事;文学习则为明师,为明师则显荣。此匹夫之美也。然则无功而受事,无爵而显荣,有政如此,则国必乱,主必危矣。故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斩敌者受赏,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禄,而信廉爱之说;[12]坚甲厉兵以备难,而美荐绅之饰;[13]富国以农,距敌恃卒,而贵文学之士;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游侠私剑之属:举行如此,治强不可得也。国平养儒侠,难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
[14]是故服事者简其业,[15]而游学者日众,[16]是世之所以乱也。
[1]兼,一并,都、尽。《说文·秝部上》:“兼,并也。从又持二禾。”
[2]罪,《说文·网部》:“捕鱼竹网也。”秦始皇以“辠”似皇,故改为“罪”。
[3]文学,指儒家之诗书,《韩非子·六反》:“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先生,在先秦习惯以先生称习书者。如《庄子·天下篇》:“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 搢绅先生多能明之”,是其例。
[4]太田方《韩非子翼毳》曰:“趣,当作取。”趣、取二字古通用。本书《难势篇》:“夫良马固车,使臧获御之则为人笑,王良御之而日取千里。”再如《外储说右下》:“王子于期为赵简主取道争千里之表。”
[5]行仁义者,指儒者。本篇云:“仲尼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可证。
[6]直躬,一说,躬当系其名,其行直,人号之曰直躬。
[7]几,通“冀”,希望其事成功曰冀。
[8]私,当作“厶 ”。《说文·禾部》:“私,禾也。北道(我国古代中原地区对西域交通的主要道路之一)名禾主人曰私主人。”可能是禾的名称。《说文》又云:“公从八,从厶。“八”犹背也。”
[9]乃,是。
[10]此句指,《孤愤篇》:“臣主之利相异者也。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1][2]
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八经篇》:“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
[11]“行”当作“仁”。(当作,训诂术语。用于纠正误字。例如《战国策·楚策》:“以其类为招。”王念孙《读书杂志》云:“类当作‘颈’,字之误也。”“类”古代写作“類”,与“頸”形近而误。)
[12]太田方曰:廉当作“兼”。慈惠之行,谓儒也;兼爱说,谓墨也。《墨子》言兼爱,故非攻。今君人者予禄于拔城者,而又信兼爱之说,是矛盾也。
[13] 荐绅,指儒者,也称作“搢笏”。
[14]《显学篇》:所利作“所养”。
[15]简,忽视,怠慢。
[16] 眾,众多。甲骨文作:
金文作:
(甲2858); (师簋) (前·七·三零·二); 甲骨文以“三人”构形,最初当是以“三人为众”表义,其本义为“众人”。甲骨文以在三人之上加一“日”的构形,当指在“日头下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已带有阶级色彩了。后来,随着奴隶制的加强,到金文和小篆中,上面的“日”演化为“目”,表示在别人的监督下劳动的人,显然是“农业奴隶”了。这种字的变迁,体现了字义的演化。后来,“眾”字在文献中既有“众多”之义,又有“地位低的人”、“一般人”义,正是与字形的这种历史演化相联系的。
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国愈贫;言耕者众,执耒者寡也。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战者多,被甲者少也。故明主用其力,不听其言;赏其功,必禁无用;故民尽死力以从其上。夫耕之用力也劳,而民为之者,曰:可得以富也;战之为事也危,而民为之者,曰:可得以贵也。今修文学,习言谈,
[1]则无耕之劳而有富之实,[2]无战之危而有贵之尊,则人孰不为也?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事智者众,则法败;用力者寡,则国贫。此世之所以乱也。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既畜王资而承敌国之釁,超五帝,侔三王者,必此法也。
今则不然。士民纵恣于内,言谈者为势于外,外内称恶以待强敌,不亦殆乎?故群臣之言外事者,非有分于从衡之党,则有仇雠之患,而借力于国也。从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3]而衡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皆非所以持国也。今人臣之言衡者皆曰:“不事大则遇敌受祸矣!”事大未必有实,则举图而委,效玺而请兵矣。献图则地削,效玺则名卑,地削则国削,名卑则政乱矣。事大为衡,未见其利也,而亡地乱政矣。人臣之言从者,皆曰:“不救小而伐大,则失天下,失天下则国危,国危而主卑。”救小未必有实,则起兵而敌大矣。救小未必能存,而交大未必不有疏,[4]有疏则为强国制矣。出兵则军败,退守则城拔,救小为从,未见其利,而亡地败军矣。
[1]修,研究,学习。言谈,口才,说话。
[2]实,财物,物资。
[3]众弱,山东六国。一强,指关内强秦。
[4]而交大未必不有疏。贾谊《新书·过秦论》云:“九国尝以十倍之地,百万之师,叩关而攻秦。秦人开关而延敌,九国之师逡巡而不敢进,秦无亡矢遗镞之费而天下已困矣。于是纵散约败,争割地赂秦,秦有余力以制其弊。”此即说明敌秦而有疏,终为秦所制。
是故事强,则以外权市官于内;救小,则以内重求利于外,[1]国利未立,封土厚禄
至矣;[2]主上虽卑,人臣尊矣;国地虽削,私家富矣。事成则以权长重,事败则以富退处。[3]人主之听说于其臣,[4]事未成则爵禄已尊矣。事败而弗诛,则游说之士,孰不为用矰缴之说,[5]而徼倖其后?故破国亡主,以听言谈者之浮说,此其故何也?是人君不明乎公私之利,[6]不察当否之言,而诛罚不必其后也。皆曰:“外事,大可以王,小可以安。”夫王者,能攻人者也;而安则不可攻也;强则能攻人者也,治则不可攻也。治强不可责于外,内政之有也。今不行法术于内,[7]而事智于外,则不至于治强矣。
夫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务而趋末作。[8]今近习之请行,[9]则官爵可买;官爵可买,则商工不卑也矣。奸财货贾得用于市,[10]则商人不少矣。聚敛倍农,而致尊过耕战之士,则耿介之士寡,而高价之民多矣。[11]
是故乱国之俗:其学者,则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盛容服而饰辩说,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其言古者,为设诈称,[12]借于外力,以成其私而遗社稷之利。其带剑者,
[13]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其患御者,[14]积于私门,尽货赂,而用重人
[15]之谒,退汗马之劳。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聚沸靡之财,蓄积待时,而侔农夫
之利。——此五者,邦之蠹也。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养耿介之士,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亦勿怪矣。
[1]求利于外,此谓救小国,则内臣以国之重,借救小而得外利。《史记·苏秦传》:“赵王使苏秦约诸侯,说韩,韩王曰:‘今主君诏以赵王教,敬奉社稷以从。说魏,魏王曰:‘今主君以赵王之诏诏之,敬以国从’。说齐,齐王曰:‘今足下以赵王之诏诏之,敬以国从’。苏秦为从约长,并相六国,行过洛阳,车骑辎重,诸侯各发使送之甚众,疑于王者。”据此,是苏秦借赵之重,救六国为名,以得外利也。
[2]封土,帝王授予臣子的土地。
[3]退处,辞去官职而闲居。
[4]说,言论。
[5]矰,一种丝绳系住用来射飞鸟的短箭。缴,拴在箭上的生丝绳。矰缴之说,此指虚言浮说。
[6]乎,相当于“于”。
[7]法术。“法”与“术”的合称。韩非认为商鞅言“法”,申不害“术”,两人所言皆有所偏,因而主张两者兼用。后因以“法术”指法家之学。
[8] 以寡趣本务而趋末作。陈奇猷认为:“趣,当作舍,盖因趋舍多连文,故易误。‘作’下当有者字。寡,少也。使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故舍本务而趋末作者少也。“
[9]请,请谒,请求。《饰邪篇》:“释法禁而听请谒则群臣卖官。”此为“今近习之请/行。”
[10]奸财货贾,指投机的商业活动。
[11]〈日〉津田凤卿《韩非子纂闻》:高價,当为“商贾”。
[12]为设,一说为“设为”。
[13]带剑者。即上文所指之勇者、侠者。
[14]患御者;卢文弨曰:患,疑是“串”字。《尔雅》:“串,习也。此犹言近习。俞樾:患,读为串。《诗·皇矣》篇:‘串矣载路’,毛传:‘串,习也’,《释文》云:‘串,本作患。是其证也。
[15] 修苦窳之器,指工言;聚沸靡之财,指商言。苦窳之器,即今言偷工减料之器。
[题解]五蠹,就是五种蛀虫,指学者(儒家)、言谈者(纵横家)、带剑者(游侠刺客)、患御者(近习)、商工之民(商人和手工业者)这五种危害国家的人(即侵蚀国家利益的蛀虫)。文章集中反映了韩非的历史进化观以及他的法治主张,阐明了清除破坏法治的五蠹之民的必要性。它一向被认为是韩非最杰出的代表作。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翻译。
[译文] 儒家利用文献扰乱法纪,游侠使用武力违犯禁令,而君主却都要加以礼待,这
就是国家混乱的根源。犯法的本该判罪,而那些儒生却靠着文章学说得到任用;犯禁的本该处罚,而那些游侠却靠着充当刺客得到豢养。所以,法令反对的,成了君主重用的;官吏处罚的,成了权贵豢养的。法令反对和君主重用,官吏处罚和权贵豢养,四者互相矛盾,而没有确立一定标准,即使有十个黄帝,也不能治好天下。所以对于宣扬仁义的人不应当加以称赞,如果称赞了,就会妨害功业;对于从事文章学术的人不应当加以任用,如果任用了,就会破坏法治。楚国有个叫直躬的人,他的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他便到令尹那儿吉发,令尹说:“杀掉他:”认为他对君主虽算正直而对父亲却属不孝。结果判了他死罪。由此看来,君主的忠臣倒成了父亲的逆子。鲁国有个人跟随君土去打仗,屡战屡逃;孔子向他询问原因,他说:“我家中有年老的父亲,我死后就没人养活他了。”孔子认为这是孝子,便推举他做丁官。由此看来。父亲的孝子恰恰是君主的叛臣。所以令尹杀了直躬,楚国的坏人坏事就没有人再向上告发了;孔子奖赏逃兵.鲁国人作战就要轻易地投降逃跑。君臣之间的利害得失是如此不同,而君主却既赞成谋求私利的行为。又想求得国家的繁荣富强,这是肯定没指望的。
古时候,苍颉创造文字,把围着自己绕圈子的叫做“私”。与“私”相背的叫做“公”。公和私相反的道理,是苍颉就已经知道厂的。现在还有人认为公私利益相同,这是犯了没有仔细考察的错误。那么为个人打算的话,没有什么比修好仁义、熟悉学术的办法更好了。修好仁义就会得到君主信任。得到君主信任就可以做官;熟悉学术就可以成为高明的老师。成了高明的老师就会显荣。对个人来说。这是最美的事了。然而没有功劳的就能做官。没有爵位就能显荣,形成这样的政治局面。国家就一定陷入混乱,君主就一定面临危险了。所以,互不相容的事情,是不能并存的。杀敌有功的人本该受赏,却又崇尚仁爱慈惠的行为;攻城大功的人本该授予爵禄。却又信奉兼爱的学说:采用坚固的铠甲、锋利的兵器来防备战乱,却又提倡宽袍大带的服饰;国家富足靠农民。打击敌人靠士兵,却又看重从事于文章学术事业的儒生;不用那些尊君守法的人,而去收养游侠刺客之类的人。如此理政,要想使国家太平和强盛足不可能的。国家太平的时候收养儒生和游侠,危难来临的时候要用披坚执锐的士兵;国家给予利益的人并不是国家所要用的人.而国家所要用的人又得不到任何好处。结果从事耕战的人荒废了自己的事业,而游侠和儒生却—天天多了起来,这就是社会陷于混乱的原因所在。
现在全国的民众都在谈论如何治国,每家每户都藏有商鞅和管仲的法典,国家却越来越穷,原因就在于空谈耕作的人太多,而真正拿起农具种地的人太少。全国的民众都在谈论如何打仗,每家每户都藏有孙子和吴起的兵书,国家的兵力却越来越弱;原因就在于空谈打仗的人太多.而真正穿起铠甲上阵的人太少。所以明君只使用民众的力量,不听信高谈阔论;奖赏人们的功劳,坚决禁止那些无用的言行。这样民众就会拼命为君主出力。耕种是需要花费气力吃苦耐劳的事情。而民众印愿意去干,因为他们认为可以由此得到富足。打仗是十外危险的事情。而民众却愿意去于。因为他们认为可以出此获得显贵。如今只要擅长文章学术,能说会道。无需有耕种的劳苦就可以获得富足的实惠。无需冒打仗的危险便可以得到尊贵的官爵,那么人们谁不乐意这样干呢?结果就出现了一百个人从事于智力活动,却只有一个人致力于耕战事业的状况。从事于智力活动的人多了,法治就要遭到破坏;致力于耕战事业的人少了,国家就会变得贫穷。这就是社会所以混乱的原因。
因此,在明君的国家里,不用有关学术的文献典籍。而以法令为教本;禁绝先王的言论,而以官吏为老师;没有游侠刺客的凶悍,而只以杀敌立功为勇敢。这样,国内民众的一切言论都必须遵循法令,—切行动都必须归于为国立功,一切勇力都必须用到从军打仗上。正因如此。太平时期国家就富足,战争时期兵力就强盛,这便奠定了称王天下的资本。既拥有称五天下的资本,义善于利用敌国的弱点;建立超过五帝、赶上三王
的功业,一定得采用这种办法。
现在却不是这样。儒士、游侠在国内恣意妄为,纵横家在国外大造声势。内外形势尽行恶化,就这样来对付强敌。不是太危险了吗?所以那些谈论外交问题的臣子们,不是属于合纵或连衡中的哪一派,就是怀有借国家力量来报私仇的隐衷。所谓合纵。就是联合众多弱小国家去攻打一个强大国家;所谓连衡,就是依附于一个强国去攻打其他弱国。这都不是保全国家的好办法。现在那些主张连衡的臣子都说:“不依附大国,一遇强敌就得遭殃。”侍奉大国不一定有什么实际效应,倒必须先献出本国地图,呈上政府玺印,这样才得以请求军事援助。献出地图,本国的版域就缩小了;呈上空印,君主的声望就降低了。版域缩小。国家就削弱了;声望降低。政治上就混乱了。侍奉大国实行连衡。还来不及看到什么好处,却已丧失了国土,搞乱了政治。那些主张合纵的臣子都说:“不救援小国去进攻大国,就失了各国的信任;失去了各国的信任,国家就面临危险;国家面临危险。君主地位就降低了。”援救小国不一定有什么实惠可言。倒要起兵去和大国为敌。援救小国木必能使它保存下来。而进攻大国未必就不失误一有失误,就要被大国控制了。出兵的话,军队就要吃败仗;退守的话,城池就会被攻破。援救小国实行合纵。还来不及看到什么好处,却已使国土被侵吞,军队吃败仗。
所以,侍奉强国,只能使那些搞连衡的人凭借外国势力在国内捞取高官;援救小国,只能使那些搞合纵的人凭借国内势力从国外得到好处。国家利益没有确立起来,而臣下倒先把封地和厚禄都弄到手了。尽管君主地位降低了,而臣下反而抬高了;尽管国家土地削减了,而私家却变富了。事情如能成功.纵横家们就会依仗权势长期受到重用;事情失败的话,纵横家们就会凭借富有引退回家享福。君主如果听信臣下的游说,事情还没办成就已给了他们很高的爵位俸禄,事情失败得不到处罚;那么,那些游说之士谁不愿意用猎取名利的言辞不断去进行投机活动呢?所以国破君亡局面的出现,都是因为听信了纵横家的花言巧语造成的。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是因为君主分不清公私利益,不考察言论是公正确,事败之后也没有坚决地实行处罚。纵横家们都说:“进行外交活动,收效大的可以统—天下,收效小的也可以保证安全。”所谓统—天下,提的是能够打败别国;所谓保旺安全,指的是本国不受侵犯。兵强就能打败别国。国安就不可能被人侵犯。而国家的强盛和安定并不能通过外交活动取得,只能靠搞好内政。现在不在国内推行法术,却要一心在外交上动脑筋。就必然达下到国家安定富强的目的了。
明君治理国家的政策,总是要使工商业者和游手好闭的人尽量减少。而且名位卑下;以免从事农耕的人少而致力于工商业的人多。现在社会上向君主亲近的侍臣行贿托情的风气很流行,这样官爵就可以用钱买到;官爵可以用钱买到,那么工商业者的地位就不会低贱了。投机取巧非法获利的活动可以在市场上通行,那么商人就不会少了。他们搜括到的财富超过了农民收入的几倍,他们获得的尊贵地位也远远超过从事耕战的人,结果刚正不阿的人就越来越少,而经营商业的人就越来越多。
因此,造成国家混乱的风气是:那些著书立说的人,称引先王之道来宣扬仁义道德;讲究仪容服饰而文饰巧辩言辞,用以扰乱当今的法令,从而动摇君主的决心。那些纵横家们,弄虚作假,招摇撞骗,借助于国外势力来达到私人目的,进而放弃了国家利益。那些游侠刺客,聚集党徒,标榜气节,以图显身扬名,结果触犯国家禁令。那些逃避兵役的人,大批依附权臣贵族,肆意行贿,而借助于重臣的请托,逃避从军作战的劳苦。那些工商业者,制造粗劣器具,积累奢侈资财。囤积居奇,待机出售,希图从农民身上牟取暴利。上述这五种人,都是国家的蛀虫。君主如果不除掉这五种像蛀虫一样的人,不广罗刚直不阿的人,那么。天下即使出现破败沦亡的国家,地削名除的朝廷,也不足为怪了。
法家文化讲授提纲
篇三: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翻译
法家文化讲授提纲
一, 法家的产生。
历史上有两种法家,贵族法家很平民法家。后来贵族法家胜利了。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翻译。
二, 法家的改革思想。
1经济改革思想。法家与道家儒家经济思想之不同。法家因人、因地和开放式地发展经济。“今以故秦事敌,而使新民作本,”(商)
2,政治改革思想。
以“富国强兵”为导向:“今世君不然,释法而以知,背功而以誉。”(商)
法家加强君主集权:
①弱民;②强势;③用术;④垄断利途;⑤战争。
3,思想文化的举措。
法家的着眼点是,
第一, 争夺话语权,以君主之是非为
是非;
第二, 提出务实的是非善恶标准。 “是以说有必立而旷于实者,言有辞拙
而急于用者,故圣人不求无害之言,而务无易之事。”
“今人主之于言也,说其辩而不求其当焉;其用于行也,美其声而不责其功焉。是以天下之众,其谈言者务为辩而不周于用,故举先王言仁义者盈廷,而政不免于乱;行身者竞于为高而不合于功,故智士退处岩穴、归禄不受,而兵不免于弱,政不免于乱,此其故何也?民之所誉,上之所礼,乱国之术也。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国愈贫,言耕者众,执耒者寡也;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战者多,被甲者少也。故明主用其力,不听其言;赏其功,必禁无用;故民尽死力以从其上。夫耕之用力也劳,而民为之者,曰:可得以富也。战之为事也危,而民为之者,曰:可得以富也。战之为事也危,而民为之者,曰:可得以贵也。今修文学、习言谈,则无耕之劳、而有富之实,无战之危、而有贵之尊,则人孰不为也?是以百人
事智而一人用力,事智者众则法败,用力者寡则国贫,此世之所以乱也。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
三, 法家之法。
法背后包含的文化信息有:
1, 建立在人性自私的基础上;
2, 法要与时俱进;“法与时转则治,治
与世宜则有功。”(韩)
3, 法要服务于国家的中心任务;
4, 法着眼于防范;“夫圣人之治国,不
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