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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银监局网站

教学相关 时间: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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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国考银监会面试备考指导
篇一:云南省银监局网站

2017云南国考面试技巧:综合分析能力问题答题方法

很多考生在学习综合分析类相关题目都会遇到的问题就是,细节之处做不好,思路不清晰。下面中公教育专家就来梳理一下这类问题的思路。

1、提出观点。首先要就事论事,避免歪曲题意,其次要有核心主旨句。

2、论证观点。对于一件事情,可以论证它产生的背景,论证影响。在论证影响的过程中要注意全面论证,一方面有积极的,一方面有消极的。

3、落实观点。好的事情可以谈落实谈推广,对于危害方面就要深入分析其原因,并进一步提出改进措施。

下面,中公教育专家结合一道例题来和大家一起进行实战演练:

【例题】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实施后,该市不再实行70周岁以上沪籍老年人免费交通制度。对于上海取消老人免费乘公交,你怎么看?

【中公参考答案】

对于上海取消免费交通制度而改行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做法,更符合老人的实际需要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共交通的压力,值得肯定。

从长年的实践来看,敬老卡免费乘公交存在以下弊端:

其一,限制了老年人的出行方式。因为只能乘坐公交和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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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将老年人集中吸引到本已拥挤的公共交通上来。

其二,限制了老人们的救济意愿。该政策对于那些腿脚不便、出行意愿不强或有更高出行要求的老年人而言,形同虚设,从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不公平。

其三,加大了公共交通管理成本。媒体多有报道,为了不让免费公交浪费,一些老人坐着公交闲逛,还有人将免费卡交与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让座纠纷、查证纠纷大增,无形中虚耗了公交资源,增加了公共交通管理的难度,影响社会和谐。

我国已经迈入老年化社会,如若继续实行免费乘车,老年人免费乘车客运量仍呈上升趋势。上海给老人发综合津贴、取消七十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公交,其实是将给老人的福利货币化、显性化。将老年津贴从单一的、限制性的乘车补贴中脱离出来,实现多元化的人文关怀,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愿望。对于出门较少的老人,拿到现钱是一种利好。“不乘公交白不乘”的机会不存在了,某些“占便宜”心理也没了。至于按时坐公交去晨练或买菜的老人,不会因为坐公交车要花钱,就改变生活方式。可见综合津贴制度既不减敬老传统的本色,也彰显了与时俱进的时代色彩。

当然,鉴于“敬老卡免费乘公交”的多年习惯,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了一条约定俗成的老年福利,现在上海取消这个优惠,一些老年人难免想不通,也招致一些网友的批评和质疑。要想将此项政策落到实处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做好宣传工作,在具体轨交站点、公交站点张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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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友情提示”,予以广泛告知,使该政策的变化家喻户晓,全面理解,克服“单方面地取消老年人福利”不良观感,避免因不理解、不知道而产生的争执。

其次,在公交枢纽多条公交候车廊内试点设置敬老候车专座,以及在相关公交线路大力推行敬老服务等措施,使政策转换平稳过渡。

最后,提升社会养老化服务水平最为关键。按时、足额发放老年综合津贴,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群体自在地、畅快地享受到政策温暖与社会关怀。当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一张简单的公交免费卡便可以成为历史,而不必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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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支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
篇二:云南省银监局网站

昆明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支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 关于在昆明市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告

昆政发[2011]7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通知》(建房〔2010〕155号)的要求,为坚决遏制各种投资投机性需求,促进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云南省昆明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购买商品住房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昆明市各级各部门和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上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发〔2010〕10号文件,认真落实近期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相关政策。

二、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昆明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含达到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

住房)。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严格按照《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等有关政策执行。

三、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昆明市户籍居民,商业银行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

1.1倍。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履行核查义务,核查《申报表》填写内容,并将《申报表》作为合同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不认真审查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吊销相关证照;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违反规定购买商品住房的,房屋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合同备案和房屋权属登记。

五、商品住房购房人在限购时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向房产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时,除原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附加申请材料:

(一)《申报表》原件;

(二)结婚证及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或未婚声明等婚姻、家庭状况证明。

六、限购交易时间的认定,新建商品住房以在昆明市房屋登记机关信息系统网上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买卖以房屋登记机关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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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银监局林勇力局长在2011年昆明市金融工作会上的发言
篇三:云南省银监局网站

在昆明市金融工作会上的发言

云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林勇力

(2011年9月26日)

云南省银监局网站。

尊敬的仇书记、张市长,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今天,昆明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金融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会议给大家提供了很好的交流平台,并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昆明市经济金融协调稳健发展起到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近年来,昆明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金融工作,特别是我到云南履职的这两年时间,深深感受到了昆明市委、市政府对银行业改革发展及风险防范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如,在融资平台贷款清理规范工作中,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改革投融资体制机制,主动清理债务,主动推动保全银行债权,制定政府债务偿还计划,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债务保全计划,确保融资平台贷款整改保全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特别是仇书记还专门致函刘明康主席,提出了“举债有度、用债有效、偿债有道”的工作构想,对清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此外,在推进地方法人机构

改革、引进新设机构、加强银政沟通合作、联合处臵非法集资等各项工作中,昆明市委、市政府均给予了倾力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我谨代表云南银监局及银行业同仁向昆明市各级党政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谈三点意见:云南省银监局网站。

一、科学监管,银行业发展态势总体良好

(一)坚持以监管促发展,银行业经营规模稳步壮大。我们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引导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谋求自身发展与促进经济建设”的关系,努力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在有力支持全市经济发展的同时,银行业总体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1年8月末,昆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154.29亿元,比年初增加1045.08亿元,同比增长16.48%;负债总额9923.38亿元,比年初增加1041.11亿元,同比增长16.27%。8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499.83亿元,比年初增加706.14亿元,增长10.39%,占全省银行业存款比重达49.88%;各项贷款余额7231.88亿元,比年初增加 598.57亿元,增长9.02%,占全省银行业贷款比重达61.22%。

(二)坚持以监管促改革,银行业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我们始终坚持新设机构与深化改革并重,既注重加快机构新设、延伸和引进步伐,又注重推动现有机构更新机制、完善功能、

增强实力。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推进股权改造,积极推进官渡农合行改制为农商行。对富滇银行公司治理、风险管控、核心监管指标等开展多维度监管提示,增强其发展后劲。今年以来,引进汇丰银行、南方电网财务公司在昆明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新设呈贡华夏村镇银行,完成东亚银行拟设昆明分行的初审报告。目前,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49家,其中政策性银行3家,国有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0家,城市商业银行3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16家,村镇银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信托公司1家,财务公司2家,资产管理公司4家及外资银行3家。各类机构共设网点1213个,从业人员22884人,基本覆盖了全市主要经济区域,基本满足了各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坚持以监管促稳定,银行业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我们始终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着力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银行业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提高自我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银行业资产质量不断改善,风险抵补能力持续增强。截至8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57.90亿元,比年初减少7.44亿元,不良贷款比率0.80%,比年初下降0.1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保持“双降”。8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余额167.40亿元,比年初增加50.14亿元,拨备覆盖率289.10%,比年初提高109.64个百分点,抗风险能力

切实增强。

二、认清形势,银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方面,坚持真抓实干,善于抓住机遇。首先,今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明确加强经贸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开放水平,立足资源和区域优势,建设外向型特色产业基地等工作重点,提出大力提升金融业的支撑服务能力,支持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意见的实施将为昆明银行业乃至金融业发展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和重大契机。其次,昆明市建设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的积极推进,既有利于我国东中部面向东盟市场的外向型企业向云南、昆明的梯度转移,也有利于扩大我省对外贸易,这也为昆明银行业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再次,昆明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是我国面向东南亚、南亚乃至中东南欧、非洲的前沿和门户,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中心,具有极高的发展首位度、产业支撑度、经济集中度和社会聚集度。随着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加速推进,必将为全市银行业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更大的发展动力。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牢牢把握机遇,积极开拓进取,探索创新,真抓实干,在更好地服务于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

另一方面,坚持攻坚克难,勇于面对挑战。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仍然复杂多变,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调整

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仍然较为艰巨,银行业持续稳健运行面临着信贷规模受限、流动性趋紧、不良贷款反弹压力加大、案件频发等诸多挑战和困难,各类风险防范化解压力不断加大。为确保银行业持续稳健运行,银监会要求继续推进平台贷款清理规范,深入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积极抓好房地产贷款、案件、影子银行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特别是融资平台贷款抵质押整改、受托支付走款比重和中长期贷款合同修订补正三项工作,被银监会列为全年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好监管要求,防控好各类风险,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齐心协力、积极应对。

三、和衷共济,不断开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新局面

第一,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我们将兼顾政策性和灵活性,改进方式方法,做好监管服务,按照坚守监管底线并充分考虑云南实际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好风险管控和促进发展的关系。特别是针对贷款新规实施及融资平台等贷款运作中的实际困难,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主动开展创新突破,力求在困难中推动大发展,在发展中实现规范有序,尽量满足全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切实发挥好信贷资金对经济增长的有效拉动作用。此外,持续推进银行业改革发展,在加大机构引进延伸力度的同时,继续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稳步深化城商行和农信社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内部管理、业务流程、风险管控和体制

云南省银监局关于2010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报告
篇四:云南省银监局网站

云南银监局纪委关于2011年度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自查工作的报告

中国银监会纪委:

今年以来,云南银监局纪委扎实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强化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建立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各项,巩固和发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良好局面。根据中国银监会纪委《关于印发<推进银监会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银监纪委发?2009?42号)要求,云南银监局对2011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云南银监局严格按照银监会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由银监局纪委书记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任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局纪检监察部门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确保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过程中责任落实到位,组织领导有力。二是与

各处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教育、监督等多个方面强化了各处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建立了上下联动的党风廉政责任考核机制,出台相关文件对责任考核的细化量化做出了详细规定,将党风建设执行情况分解,纳入到干部考核中,做到责任清,任务明,确保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云南省银监局网站。

二、多角度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构筑惩防体系建设的思想基础

云南银监局高度重视监管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年初制定了《2011年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党委中心组2011年专题理论学习计划》,将党风廉政教育列为全局干部学习培训的一个重点,有效依托各项学习制度,有针对性地抓好宗旨教育、规范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从思想教育上扎实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一是在宗旨教育方面,组织了全局党员干部赴延安接受红色教育,通过实地走访革命遗迹、重温入党誓词感受革命传统,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二是在规范教育方面,依托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周五下午支部集体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中央对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认真学习各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了《廉政准则》“八不准、52禁止”主题漫画展;

组织3名厅级干部、14名处级干部、40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廉政法规测试,从而提升监管干部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其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三是在示范教育方面,认真开展学习杨善洲同志等全国先进典型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典型示范,结合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进行表彰,使干部职工学习有榜样,努力有方向,推进廉洁从政教育落到实处。四是在警示教育方面,组织全局49名干部赴呼和浩特市第一监狱参观,组织观看《宋勇启示录》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反面教材的现身说法切实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体现,增强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全面落实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云南银监局始终将完善制度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关键环节,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制度的健全完善,在领导决策与个人分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不断健全完善,推进落实,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一是推进党委成员议事制度建设。制定《云南银监局议事规则》,修订《党委会工作规程》,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强化党委决策约束作用,明确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了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二是认真执行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组织程序组织召开了了2011年银监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在执行党

的路线方针方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方面、遵守党的纪律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总结、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共收集来自7个党支部、46名党员对党委的意见、建议36条,同时党委成员按要求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会,列席各个支部会议并对支部工作进行了点评。三是认真执行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组织召开了特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来自于20家银行公司、以及银行行业协会、银行代理机构的40名监督员参加了会议,就银监局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党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交流。同时积极完善特邀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出台相关文件在监督途径、职能权限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四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报告事项,通过个人上报、组织监督的方法,为17名处长助理以上干部建立个人廉政档案。五是认真执行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形式,把监管干部工作目标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挂钩,把考核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工作业绩评定、评先评优和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管工作监督制约,保证惩防体系建设实在效果。

云南银监局着力加强人事任免、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出台专门措施加强监管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管控,保证履行银行监管职能过程中风清气正,

权力得到正确运用。一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环节行使的监督。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共对32名干部进行了级别调整。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委意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二是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推行行政许可流程规范化,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进一步完善许可委员会、稽查委员会、处罚委员会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方式,确保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廉洁监管 。三是加强同银行主体交往环节的监督。要求监管人员应与银行机构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不得利用工作关系干涉银行机构承保、理赔等业务经营环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银行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利用职权谋取私人利益。起草下发了《云南银监局现场检查廉政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和验收过程中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制定了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明确了礼金礼品登记上交的方式、程序;制定出台了《云南银监局赴银行机构授课管理办法》,明确监管人员赴银行机构授课时的工作要求,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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