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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机电学院教师工资

幼儿园教案 时间: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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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实训老师
篇一:甘肃机电学院教师工资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实训教学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内部岗位等级认定条件
篇二:甘肃机电学院教师工资

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

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试行)

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和甘肃省人事厅《关于按系列(专业)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通[2007]12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内部等级岗位设置和岗位名称

我省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共分9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级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其中,中学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其中,助理级岗位2个,员级岗位1个。

助理级岗位的中学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

师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和十二级岗位;助理级岗位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二级岗位。

员级岗位的中学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员级岗位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和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二、基本条件

竞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具有相应层级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业绩条件

业绩条件是指竞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对内部等级岗位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必须符合内部等级岗位各自的要求。

四、各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

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

项。

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2条业绩1项。

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具备竞聘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1、重大业绩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教育科研一二等奖。

(2)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省科技功臣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公示名单的专家、学者。

2、突出业绩

(1)作为前3名获奖人,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教育科研三四等奖;或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或2次三等奖。

(2)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任课教师能针对本地区本校教学实际改革教学方法,承担并完成省级教研课题2项,并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专家鉴定认可有一定推广价值。(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3)参加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编写工作,本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1万字以上;或参加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编写工作,本人作为主编或编审 (均为排名第一)完成地方课程教学用书1部以上 (不含各种练习册、各种试题);或作为参编者,木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3万字以上 (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4)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译著)1部;或作

为合作者,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4万字(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5)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通讯作者 (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国家级权威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全文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6)本人或本人培养辅导1年以上的学生(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一二等奖或相应名次;或获全国三等奖、全省一二等奖2次。

(7)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资源优质,教学方法有效,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质量评价活动中,本人所带课程2次获市州质量评价前3名。

(8)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教学新秀 (能手)等教学活动奖励;或2次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上述教学活动奖励。

(9)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目前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班级获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或2次获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上述奖项。(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10)获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含德育方面先进称号,下同);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获市州党委政府、省直厅局授予的综合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含以正式文件下发的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2次或其中2个。(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11)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

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理事;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或担任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建的各类评审组织(不含学会、协会)的成员2届。(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二)中学一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和小学 (幼儿园)高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和小学 (幼儿园)高级教师一级岗位:至少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和小学 (幼儿园)高级教师二级岗位:至少符合下列第2条业绩1项。

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和小学 (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1、重大业绩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教育科研奖、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

(2)获省园丁奖等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2、突出业绩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三四等奖。

(2)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3)参加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2015年推免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篇三:甘肃机电学院教师工资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职2015年推免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2015年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考试制度改革,规范我院推免招生考试录取行为,建立促 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多元化学院选拔录取机制,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参照《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3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34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推免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推免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

第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推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确保推免招生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全面做好2015年推免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专门成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

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招生办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执行学院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综合素质考核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组四个工作小组。

招生录取组:负责组织协调推免招生工作,制订推免招生方案、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工作。

综合素质考核组:负责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工作,负责职业技能水平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工作的命题、评卷、成绩评定等工作。

纪检监察组:负责推免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制定推免招生纪检监察办法,监督推免招生工作。甘肃单招网gs.danzhaow.com

后勤保障组:负责招生经费和车辆的保障工作,负责学院考场的安排布置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模式

第六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中职应届毕业生。

第七条 评价方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

第八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必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须提供身份证。

学院根据招生要求成立专业适应性测试委员会,由委员会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细则,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九条 中职学校毕业生使用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成绩。

第四章 报名

第十条 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体健康。参加推免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体检合格。

3.中职生毕业生需取得在学院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高考报名。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普通高中应届生由毕业学校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中职应届生由毕业学校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

高考报名时,考生须按《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写《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学籍审查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户籍、民族成份审查登记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号是高考注册的重要信息数据)。报名期间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报名。单招网

第十二条 推免招生报名。考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推免招生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在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内,登录“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推免招生考生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相关信息。

推免招生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4月10日。

第十三条 推免招生考生报名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参加推免招生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向学院招生办提供以下纸质报名申请材料:1.《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推免招生考生申请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2.《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推免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中职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提供以上纸质报名材料者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所有提供以下纸质报名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可以送达或邮寄到我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毕业学校推荐。考生在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推免招生考生申请表》和《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推免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毕业学校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由考生邮寄到我院招生办。

第十五条 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学院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考生入学后,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学院将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省招办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报名或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

第十六条 信息确认。考生登录我校网站内的“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推免招生考生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确认。

信息确认时间:2015年4月11日—4月15日。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办学定位和条件,确定当年推免招生专业和推免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推免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发的为准,并实施招生工作。 2015年学院推免招生含22个专业,计划招生1300名,学制三年。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根据报名情况,各专业推免招生计划可调剂使用,以保证推免招生计划的落实。

第十九条 为顺利完成推免招生计划,学院招生办要专门制定推免招生宣传方案并组织宣传力量加以实施。

第二十条 为使推免招生工作健康、可持续推进,招生办要不断加强与中学和中职学校的联系和合作,构建和完善招生网络体系。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二十一条 职业能力测试。2015年 4月16日—20日由学院综合素质考核组对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二十二条 公布成绩。2015年4月24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第二十三条 公示拟录取结果。2015年4月25日—4月29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推免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接收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上报录取库。按照省招办要求,学院将于2015年4月30日向省招办上报录取数据库,进行审核备案,省招办负责向教育部报库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第二十五条 信息反馈。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反馈给考生所在学校,并以邮寄录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我院推免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六条 根据甘肃省关于推免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被我院推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中职生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或甘肃省中职生对口招生考试,不影响被其它学校录取。

第七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参加推免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推免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十条 参加推免招生考试的院校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推免招生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第八章 其它

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篇四:甘肃机电学院教师工资

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 09号),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绩效工资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内容

(一)学校绩效主要考核学校在办学方向、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和办学成效等方面的实绩。

(二)校长绩效主要考核校长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依法治校、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团结合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

(三)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方面。

1、职业道德:主要是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终身学习的情况。

甘肃机电学院教师工资。

2、职业能力:主要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育人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团结合作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1)育人能力:主要是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能力和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等。

(2)教学能力:主要是教师把握和驾驭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参与、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3)教研能力:主要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等。

(4)团结合作能力:主要是指能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与学生、同事、学生家长进行交流与沟通的能力,尊重个体差异,掌握对方需求,积极做人处事,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等。甘肃机电学院教师工资。

(5)专业发展能力:主要是教师全面掌握和拓展本学科专业知识、规划与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了解和运用教育新理念的能力,培养和指导学生发展特长的能力等。

3、工作表现:主要是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工作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德育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1)工作量:工作量主要是教师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出勤率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情况。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2)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任务主要是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备课、课堂教学、教学评价与反思、作业设计与批改、辅导学生、组织课外实践活动以及参与教学管理等。

(3)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主要是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等情况。

(4)德育工作:主要是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帮助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学生的情况等。

4、工作成效:主要是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育人效果、教学效果和教研成果等方面内容。

(1)育人效果:主要是教师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以及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等方面的情况。

(2)教学效果: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达到体现素质

教育和全面发展的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不应简单地以考试分数和升学率为评价标准。甘肃机电学院教师工资。

(3)教研成果:主要是教师参与校本教研、课题研究及成果运用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等。

(四)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一)平时考核与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按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结合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进行。

(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要充分体现教育规律和教师的职业特点,既要考虑教学工作量,又要重视教学质量。不同学科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间存在较大差异,所遵循的评价标准也不尽相同,具体考核中要综合考虑,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三)民主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采取考核组考核与民主测评、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教师自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同时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

五、考核程序

(一)学校考核程序

1、学校自评。根据县(市、区)教育局的安排,学校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填写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的考核量化表。

2、民主测评。学校领导在全校职工范围内对本年度学校工作进行述职。县(市、区)考核小组在此范围内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社区(乡镇、街道)相关领导和家长代表的意见。甘肃机电学院教师工资。

3.综合评价。县(市、区)考核小组通过听、看、查、访等形式全面考核学校工作。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标准,结合平时工作,逐校撰写考核报告,内容包括校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学校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

4、确定等次。考核报告经县(市、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学校考核等次。

(二)校长考核程序参照学校的考核程序进行。

(三)教师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册。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学科组或年级组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4、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参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运用

(一)学校的考核结果是县(市、区)分配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学校考核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按学校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学校领导绩效考核结果由学校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正职领导学校绩效考核占总分的60%,个人绩效考核占40%;副职学校领导学校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各占50%。校长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教职工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地区统一规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主管部门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内,根据校长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工作任务的教职工,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要坚持向骨干教师、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五)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七、组织实施

科学有效的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完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育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

(一)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考核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分析和解决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和推广绩效考核的典型经验,努力提高绩效考核工作的水平。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县(市、区)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考虑各类学校、人员的绩效考核。要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和权重要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方向,正确发挥激励导向作用。要指导学校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指导、检查实施过程。

县(市、区)制定的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经市州人事、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并报省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三)学校要成立考核小组,制定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县体组织实施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学校的实施方案要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并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在本校公布后实施。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监督检查,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考核工作不负责任,考核结果失真失实,广大教职工意见强烈的考核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绩效考核要点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jiaoanxiazai/104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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