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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高水平大学公派项目材料清单
篇一:留学基金委,3个人评审
武汉大学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 1)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登记表 2)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申报表
3)武汉大学公派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表
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5)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6)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7)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8)学习计划(外文) 9)国外导师简历
10)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11)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1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不用装订,只需用票尾夹夹住即可。《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由受理单位统一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如申请的国家
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备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是在学校公式名单之后,2016年3月20日网上申报开始之后提交,申请人在2016年3月2日之前的材料清单中暂时不包括这两项。
武汉大学2016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应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说明
篇二:留学基金委,3个人评审
附件五:201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注:此次提交给留学基金委的申请材料需全部电子版上传,请各位详细阅读附件“国内学生类使用指南V3”,
完成填表,提交表格和上传附件后,全部打印出来。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请申请人3月20日至25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将网上生成并打印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交给院(系)相关负责人,各院(系)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注明学生已在我校学习年限,公派研究生项目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院系公章(见后附)。
要求公派研究生项目主管负责人在学生提交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的第二项申请留学情况的留学申请表备注一栏中注明项目所对应的我校重点学科、985二期基地/平台名称。若申请者的国外导师是诺贝尔奖获得者、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院院士等具备高水平的头衔亦应注明。上级批准意见由研究生院填写。
3.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此次由研究生院统一上传)
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的国内学校,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提供参考样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4. 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① 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②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 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人员)。
③ 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项);
g.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④ 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
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⑤ 如申请的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项目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项目
规定执行。
5. 收取学费明细表等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相关信息,则
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联合培养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如外方不收取学费/免除全部学费/利用其他奖学金支付全部学费,需在邀请信/入学通知或相关证明材料中注明无学费。 如外方收取全部/部分学费,需提交国内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明确学费来源(国内学校承担全部/国内学校承担部分/学生自筹,并注明金额)。
6. 学习计划(外文)(模板参附件十)
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
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审核部门公章)。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
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只需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审核部门公章)。
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计划/学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博士、硕士研究课题名称;
b.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c.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d.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e.科研方法;
f.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g.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7. 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提供)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各单位与国外留学单位的合作渠道进行选派,申请人员需提交国内外双方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并提供协议要点介绍。
8. 国外导师简历(硕士项目如无导师,可不提供)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学习、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
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硕博连读生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
9.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2012年秋季结束一个学期留学基金委,3个人评审。
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档案部门开具并盖章。研究生阶段的成绩需加盖院(系)教务公章,研究生院的成绩审核章。(如还未办理,可在3月21日开会时提交已加盖院(系)教务公章的成绩单,到时统一审核办理加盖)
10. 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应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人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
人应来自高校、科研机构)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11.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
水平证明复印件。请在填报申请表和上传资料时只提供达到留学基金委外语水平要求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
1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1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申请人应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4. 艺术类申请人除须按照《关于准备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
人用)》和《关于准备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国内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二年级以上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提交两封专家推荐说明,推荐人须来自
不同单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说明申请人拟留学专业的特殊性及出国攻读硕士
学位的必要性,推荐信应由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2) 音乐专业须提交能反映本人最好水准的作品CD(不同时期、不同题材);美术专业须提交本人作
品CD或资料册(至少20幅),其中包括素描、色彩等方面,并注明尺寸和使用材料;舞蹈专业
须提交本人作品CD。请不要提交作品原件及录像带,并保证CD的质量。所提交作品恕不退还。
3) 申请人的影像资料须印制成册或刻录光盘,并在资料册封面或光盘正面标注申请人推荐单位及姓
名(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受理单位留存,两份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时,提交推选单位主管
部门出具的资料属实的确认函。
15. 其他要求:
1)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
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纸质材料用订书器在左上角装订成册提交给受理机构审核并留存。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上传中文翻译件。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2) 所有书面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
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3) 各申请人3月27日前交至所在学院,学院(系、所)审核后,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第0-11
项)按上述顺序用长尾夹夹好,并于3月29日前提交研究生院,不要用用订书机装订、塑料封皮、档案袋、曲别针等装订材料。
4) 书面材料须一式一份,提交后不予退还,请各学院(系、所)、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5) 申请人所发表论文、论文摘要、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6) 请不要将邀请函/入学通知原件放入申请材料。
7) 请不要在书面申请材料以外额外添加塑料封皮或信封。
8) 因每年申报期间,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使用人数较多,运行速度较慢,请各位学生尽量错开申
报高峰(申报截止前一周),提前做好网上申请工作。
9) 基金委在组织申报材料评审时,非常注重材料的规范性,请大家务必按照申请材料的清单及要求提供
材料。
规范模版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名称: 同济大学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 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 系 人: 王芳 电话: 021-65981601 传真:021-65988292 电子邮箱:pyc@gs.tongji.edu.cn 通信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邮政编码: 200092
2016 CSC联培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篇三:留学基金委,3个人评审
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
申请人姓名: 博士所在年级及博士毕业时间: 国内所学专业/研究方向: 拟留学专业/研究方向: 拟留学国别、单位:
推选院校名称: 校内主管部门(盖章):
――――――――――――――――――――――以下由专家填写―――――――――――――――――――――――
注:该表供校内评审参考,并作为后续专家评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各校可据此另行补充、修改。
访问学者如何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
篇四:留学基金委,3个人评审
留学基金委,3个人评审。
访问学者如何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
现在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的访问学者非常多,尽管公派指标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有机会申请公派,但是每个名额的申请依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竞争。
为了避免错失出国的机会,进而影响以后的职称评定或科研安排。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样的申请资料容易通过留学基金委的审批?以下几点提醒大家多加注意:
1. 国家
留学基金委的公派项目是针对海外学术交流,香港、澳门、台湾的学校和科研院所不被承认。
2 .学校
尽量申请知名度、综合实力及学科和专业实力强的学校(如世界排名TOP200的院校或机构)。
3 .导师
导师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尽量强,研究课题及项目尽量前沿,科研产出率高。留学基金委,3个人评审。
4 .申请者能力
申请者应注意提高自身科研和学术能力,如论文发表、项目经历、参与学术会议、提高研究技能等。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申报公派项目时,将自己的学术背景,通过申请材料,充分地展现给评审人员。
5 .研究计划
最好和接收方教授共同讨论,双方研究方向关联性强且具体可行,如果能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最佳。
6 .申请批次
国家全额资助项目(1月申报)竞争激烈,申请者还可以选择青年骨干教师计划、西部人才、地方合作等其他批次的公派项目;特殊专业可以申请外语人才、艺术类人才等项目。
如果一次申请没有通过也不要轻易放弃,总结经验可以换个项目继续申请。审核过程是多方面综合考虑,不能因为一次失败而否定自己。
7 .外语成绩
留学基金委优先考虑有外语成绩的申请者,需要注意的是青年骨干教师计划需获得语言成绩证明后才有资格申请。
8 .邀请函
获得的邀请函应符合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具有以下必要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姓名、出国身份、出国起止时间、专业或研究方向、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等。
总之,申请者要注意每一个申请环节,如果自身条件不够有把握,可以突出邀请方的强项,如:学校排名、导师知名度、研究方向匹配及前沿性等。在留学基金委的评分标准中,导师的学术背景及双方的合作内容占据评分总分的七成以上。
文章来源:知识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