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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犬兄弟读后感

自荐书 时间:20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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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犬兄弟1
篇一:特犬兄弟读后感

《牧犬兄弟》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牧玲老师的《牧犬兄弟》这套“牧犬三部曲”,书里波澜起伏的情节,一串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让我看到了牧犬兄弟虽然经历了许多苦难,但依旧不屈不挠。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黑头和灰灰这一对双胞胎兄弟,由于出生以后不同的生活经历,塑造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牧工的儿子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秘密培养黑云的儿子灰灰,可令人出乎意料的是灰灰坠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公害,而正常驯养的黑头却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在保护牧群的战斗中成了灰灰的克星。

文中牧犬兄弟那百折不挠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这让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太史公以人生遇难始而发愤始而有作为来鼓励任安,亦或者借告知任安来鼓励自己,言人生遇到挫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志气衰退,颓废混世。如果当时司马迁自暴自弃,还怎么写出名垂千古的历史巨著《史记》呢?不正是因为他们百折不挠的精神吗?

《草地牧羊犬》读后感
篇二:特犬兄弟读后感

特犬兄弟读后感。

[《草地牧羊犬》读后感]特犬兄弟读后感。特犬兄弟读后感。

(文:肖雨凡)本图片来源于百度

《心灵的守望》

——本篇参与女儿的学校亲子阅读写读后感活动

近日,经女儿推荐看了《草地牧羊犬》这本书,此书曾获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冰心儿童文学奖等,作者是蒙古族著名作家格日勒其木格·黑鹤,《草地牧羊犬》读后感。

看完此书后让我对书中那只勇敢、忠诚、有情有义的牧羊犬所打动,所感染了。合书后,大脑仍然停留在书中最后感人的一幕:一只巨型银白色的牧羊犬在向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与湛蓝的天空相接的遥远的地平线上守望着,守望着曾给它第二次生命的小主人阿尔斯楞能够早日学业归来,默默地它睡着了,直到它守望的地方被一丛高大的牧草所代替。渐渐地,我的眼睛湿润了,心里深处的潮水在汹涌激动着??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牧羊犬曲折动荡的一生,它降生在一个酷寒的冬日,是母亲十个孩子中唯一幸存的一个,主人给其取名“姆瑟”。姆瑟在一年的时间就把自己训练成了一只合格的牧羊犬,它认可了自己的使命就是保护主人的羊群不被狼群所侵袭,它像一个守卫边疆的忠诚卫士,默默无闻任劳任怨。但是狠心的主人还是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将它卖给了两个胆小怕事的小商贩。姆瑟以勇敢的歇斯底里的反抗意识吓跑了那两个商贩,最后逃亡到了福利院。在福利院盲孩子们亲切给取名“大雪”,在那里它俨然一个标准的导盲犬,和孩子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由于福利院的搬迁容不下它,姆瑟在流浪、受伤、生命即将垂危之际遇到了它生命最后的主人阿尔斯楞,这个男孩给他取名“蒙克”,最后主人远处求学,蒙克就这样守望着它的主人的到来,一直到生命结束,读后感《《草地牧羊犬》读后感》。

书中最可爱之处是《巨型导盲犬》和《获救》两个章节,福利院孩子们纯真的爱心温暖了姆瑟僵冷的心,使它成为了一个有感情色彩的导盲犬,让它留恋与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光。《获救》中当阿尔瑟楞发现受伤的姆瑟后,整个上午都在蒙古包和姆瑟之间来回跑,被阿尔瑟楞的爱心所打动,被救活的那刻,它就注定了它的生命是属于那个孩子和大草原的,它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生活在无边无际的牧羊场上,在它的主人身边慢慢老去。

最感人之处莫过于《暴风雪》章节,蒙克作为一个牧羊犬知恩图报,以其带有传奇般的色彩保护了小主人的生命,致使小主人夜里没有被暴风雪给卷走。它作为一只牧羊犬,它的知恩图报、有情有义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这点相比我们人类中有些人的所作所为要强得多。看了此书让我感觉有些动物对人很忠诚,和人之间也可以建立如此深厚的友谊。

书中的蒙克作为一只草原牧羊犬,它的勇敢机智、履行使命时的视死如归精神让我佩服;它的有情有义、知恩图报让人感动;还有它作为一只牧羊犬所捍卫的主人尊严让我感觉它是一位守卫祖国边疆的勇士。我们人类也应学习这只牧羊犬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不怕牺牲自己的生命,勇于挺身而出,与困难顽强的作斗争。

看了此书,让我受益匪浅,佩服作者的洞察和观察力,可以把一个动物的心理刻画的如此深奥,这是一部带有感情人文色彩的好作品,值得我们叹思和学习。

《兄弟》读后感
篇三:特犬兄弟读后感

《兄弟》读后感

昨晚两点多终于把《兄弟》看完了,这是看余华四部长篇中的最后一部。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到《在细雨中呼喊》再到《兄弟》,有一种感觉,就是余华的小说总给人一种震撼,一种悲愤。可能是“文革”时期对人们造成的伤害太深了,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从这四部长篇来看余华仍然是把主要的场景选在“文革”这一特殊历史时期,而小说中的人物大多数是以一种“赤裸裸”的形式展示出来,甚至有些夸张,余华以冷酷和冷幽默的笔调把这个时期中国社会的爱与恨抒写得格外分明。多次查过余华的简介,出生于1960年的江南小镇,或许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他才更致力于剖开文革时期的中国广大人民的内心。他一冷酷的笔调揭示人性丑陋的角落,罪恶、暴力、死亡在这几乎所有的作品中均有描写,甚至占据了主流。但同时,他也把人性的美好,淳朴、诚挚、真情抒写得淋漓尽致,催人泪下。汪曾祺先生说过:故乡和童年是文学永恒的主题,一切文学发展到极致都是儿童文学。余华对此应是赞同,死部小说中都着重描绘了主人公童年的悲欢离合。余华的童年在“文革”时期,或许是“文革”给了他太深的记忆。“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但那时发生的往事并不如烟。”从这点看,余华是在为生活,为内心写作,没有违背对自己对读者的承诺。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作品是他的成名作《十八岁出门远行》,第一次读就觉得文字朴实但情节却太悬乎,多读两次,试着将自己作品的场景中,才发觉别有洞天。余华有时被称为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所以经常看到他发微博“抱怨”这“抱怨”那,总以一种极其讽刺的文字发泄或许也是警醒。

后来,再一次偶然的情况下,我在地摊上看到厚厚的一本余华作品集,花了20块钱将这本盗版买回来。首先读的是《活着》,读了十多页才发现跟自己喜欢的一部电视剧《福贵》的情节很相似,再一看,主人公名字都一样,百度一下才发觉《福贵》是根据《活着》改编。考虑到对观众的影响,还是删改了许多,毕竟,“文革”那段历史没人敢去“深究”。甚至,主写“文革”的电视剧也屈指可数。后来,《活着》被张艺谋拍成了电影。前些天,看到新闻说又在北京被拍成了话剧。余华后来在微博里说一些作品被改的不满,他带讽刺的引用了拍话剧那个导演的一句话“话剧《活着》以一种天马行空的方式忠于原著”,但他肯定了袁泉饰演家珍的真诚。特犬兄弟读后感。

回到《兄弟》上来,看完了上部,可以说是非常感人。李兰丈夫死了,宋凡平妻子死了,各带一个儿子,两个命运如此相似的人,带着各自的“拖油瓶”,在世俗的鄙视下,走到了一起,李光头和宋钢两个性格如此不相容的人也竟然情同手足。宋凡平和李兰的爱情,借一句话来说就是:李光头这样的传奇(后来的巨富之路)在中国比比皆是,而宋凡平和李兰的爱情绝无仅有。所以很少写爱情的余华自认为在《兄弟》中,他写下了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情。每个人的爱情,都必定与时代相连。余华说:“文革”那个时代给人们留下的印象,似乎一直是夫妇父母之间的背叛和出卖,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那个年代,很多家庭是空前团结的,就像我的小说里一样,有一男一女,他们互相需要,相依为命,缺了对方就活不下去了,这样的爱情非常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只有这样的爱情才

兄弟读后感
篇四:特犬兄弟读后感

余华《兄弟》读后感

据说,余华搧了当今文坛狠狠的一巴掌。我原本不知道其间的玄妙。

几天前我从陈教授那里得知余华的《兄弟(下部)》面市了,我便连同上部一起欣然的买来。读罢,只觉得若有所失,好像心都沉到了肚子里,整个身体竟像是被抽干了氧气一样的僵沉着,思想也都随着李光头一起飞上了天。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便赶紧带上耳机让自己平静,然耳朵里的那些个情呀,爱呀的觉得那么索味,简直无法和余华笔下的兄弟情谊同日而语。直到听到羽泉唱着“都只为情字煎熬,??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才知道余华原来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伦理颠覆 个性复杂:李光头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他会为向林红求爱而想尽各种令人荒唐大笑的招术。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李光头不拘小节,也因此他根本没有彻底了解过宋钢,他不知道宋钢为什么会为女人而哭而放弃生命,因为他不理解女人。他对林红其实是一种占有的欲望,甚至在他心里这种欲望已经根深缔固了。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他有信心做好每一件事,于是他会辛辛苦苦的赚回因生易而欠下王冰棍等人的那些钱,也正是这份勇气与信心最终成就了他的事业。曾听人说童年时很淘气的孩子长大后多数会有出息,我不知道这里有多少的科学性,但李光头证明了这个观点,因为从小就没有怜香惜玉等个性的淘小子往往是那种磊落而不会为爱情所困的人,也因此这样的人更容易成功。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象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老子》也好,《庄子》也罢,中国史上有很多哲人都曾探讨人性真善美的统一的话题,但李光头最初的个性却明显一个“真”字,其它的都谈不上。然而这种真却没能与美或善很好的结合。最终,李光头的上述个性成了时代发展对金钱无休止的欲望的牺牲品,这因时代的发展而日异膨胀的欲望渐渐覆盖了他的真性情,使他愈发地向着大众所一般认为的“坏人”方向发展,直到最后宋钢死去了他才慢慢回归了自我。末尾我看到了隐藏在李光头内心深处的那份真正原始而没有因金钱而膨胀的兄弟之情,可是为时已晚,他们却只能做生离死别的兄弟了。因为李光头的本性使得他不会和宋钢一起去死,他不是那样的人。若和《活着》相比,李光头的生命力像是福贵老汉,而宋钢则等同于那个在文革中死去的福贵老汉的战友。 重情重义的敦厚男人:宋钢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他从小就很懂事,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于是我看到了为李光头织毛衣的宋钢,看到了把李光头的任职书画下来一直珍藏着的宋钢,也看到了几次背着妻子而给李光头钱并和李光头一起在县政府门口的垃圾堆旁吃饭的宋钢。一个表面虽有些软弱但是内心却很固执的哥哥,一个真正让人感动的哥哥。宋钢的固执表现在他一直坚持自己对李光头的爱是正确的,甚至不顾他挚爱妻子的反对;还表现在当他落破时也不肯向弟弟低头,因为他毕竟是哥,他也毕竟是个男人,“说出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他是喜欢文学的,他也是有着文人那爱面子的气质的,因为他会因丢脸而低着头走路。在我眼里他和李光头就好比是《撞车》里的白,黑不同肤色的人种,虽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也是如同一个受过教育和一个

仍保持着没有被现代文明洗刷的原始欲望甚至不懂得控制这种欲望的人一样,李光头没有控制自己的情欲,彻底违备了他曾对宋刚说的我们是兄弟,不能乱伦这样的话,而林红这个女人也因性欲的满足而背叛了自己的丈夫。宋钢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虽然他说他是幸福的。但我觉得宋钢是整部小说中最悲的人物,悲到最后都要怀疑当初林红嫁给自己是一个错误,悲到最后一个文人性格的人都要把爱情和金钱的满足混为一潭。和李光头比,宋钢是自卑的,这自卑是来自李光头的,从他那句“林红怎么会喜欢你?”开始,到最后怀疑自己而死才结束。然而面对自己的妻子和兄弟,两个他一生最重要的亲人,他又能说什么呢!正向羽泉唱到的:“我在牢里慢慢的变老,却给你看我幸福的笑。”而宋钢是被这牢活活的困死了。

宋钢带着幸福和安详离开了这个世界,他已没有挂念,他知道自己的兄弟现在生活的很好,他没有辜负母亲临终的遗言;他也觉得妻子活的很好,因为她在自己兄弟身边,一个一直都爱着他的人的身边,他知道他能给林红一个不用为钱而辛苦的生活。但是他不知道他的妻子真正爱的人真的只有他自己,他也不知道他的离开把这个“牢”彻底抛给了李光头。 为“情” 字煎熬

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着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投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屡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有网友在BBS上说林红和宋钢结合后以李光头的个性就不应该还对宋钢那样好,并说此乃小说的一大败笔。还说故事的发展应该是李光头通过间接关系迫使宋钢下岗,迫使他出外打工,并借机霸占林红。对此我不以为然,李光头对林红就像是对无数他想要得到的东西的占有一样,这种所谓的爱断然不足以影响他和宋钢从小到大在一起的友爱与亲情,那样说的人就真正忽略了他们十几年的苦日子了,苦日子里最见真情了,难道能是那么轻易就洗刷了的吗?再者,李光头根本不是那种心机如此重的小人。几岁时他就到处对人家说“我阳萎了,我没性欲了。”长大点他就又率领他的傻子兄弟们去向林红求爱,所以像网友所说的那样的情节只能是一个卧薪尝胆或婆婆妈妈的人才能做的出,哪能是他王八蛋的李光头?他有一定的包容心,因为他最终和所有刘镇的那些人,包括曾经欺辱他的人都建立了和睦的关系,他帮大家致了富。也是这包容让他对宋钢从始至终都是当亲兄弟一样看待,这份情让他在宋钢死后开始了为因金钱的诱惑的消失而完全回归的兄弟之情的彻底煎熬。他开始回忆儿时父母不在身边时和宋钢一起吃夹生饭的香气,可是他却吃不到了,因为人不在了,也因为时代不在了。那时生活是苦,人却快乐,吃着夹生饭也香;而今生活是甜,人却痛苦,山珍海味也无味。李光头的情将要煎熬他一辈子,他将时刻沉湎在害死兄弟而不得好死的悔恨中。正如有的网友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悲剧的导火索:林红

林红是小说中出现的主要女性形象,余华在此乎略了《活着》中的好女人形象,把林红塑造得更加客观,更加接近实际。他甚至有意将林红的爱情淡化以此来突出令人在同类小说中不很长见的兄弟亲情。林红是在被李光头追得穷途末路的时候才慢慢注意到宋钢的。估且不说

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盲目性,单是这份情意就是无法和与他一起吃苦长大的李光头相比的。余华把林红最终变成了林姐,这无疑让兄弟的感情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升华,宋钢的死在林红心里留下了短暂的痛苦,之后她便开始了别样的生活,这种生活是即便宋钢活着也不会看到的生活,那是一种堕落,是沉沦。我曾经没对这个女人有太多褒或贬的印象,然而此刻我心里却满是憎恶,余华一改笔下好女人的形象,变成了这么一个有些自私有些势力又有些小气的小女人形象,虽让人有些讨厌却正符合特定背景环境下女性形象的本质。她不让宋钢接挤落难的兄弟,他恨丈夫当初没有明确征求她的意见(事实是当时她是支持丈夫的),就拒决李光头的帮助,他为丈夫为了自己而做的那些不起眼的工作感到可耻,李光头才大气粗后她为又为自己当初那样对人家而后悔,甚至为情欲迷醉后都忘了自己对丈夫的背叛。这样一个女人也值得兄弟俩去爱?然正是这样一个李光头眼中的“贱女人”害了他们兄弟俩最后的结果。 在我看来,这个女人的出现是导致故事结果主要因素,她身上是寄予作者许多贬义的思想的。 曾经我以为兄弟就是“兄弟妻不可欺”的独立与尊重,也曾以为兄弟或许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和协与快慰。然读过《兄弟》后似乎才对其间的情感有些一支半解的看法,原来兄弟情可以是有着这般差距又有着这般天攘之别的人生命运的两个非同父母个体之间的难以割舍的情感,这份情感可以不因任何人所能想到的事件而改变,她这么永恒的屹在宋钢和李光头的心里,哪怕天翻地覆,哪怕生离死别;她也那么深刻地屹在每一个读者心里,经久不息。李光头说要把宋钢的骨灰放在太空的轨道上,放在每天可以看见十六次日出和十六次日落的太空轨道上,宋钢就会永远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了他最后说“我的兄弟宋钢就是外星人了”,看着这样的句子,我苦笑着用眼泪为整部小说划出了几滴难以割舍的省略号。 我是一个看完书后很爱说出自己想法的人,评论谈不上,只是浅层次的理解罢了,想和别人一起分享,探讨,你若没看过的话我又很想向你推荐。我曾和别人说《元红》的某些细节没能力和《平凡的世界》相比,比如语言太感性,末尾处时间跳跃太大,主人公的经历太单一,没放开等等。可是《兄弟》却令我哑然了。伦理颠覆,浮欲纵生之中却有着那么永恒的情感。在看似并不复杂的情节中作家却用令人涕笑皆非且无华的语言塑造了两个从性格,语言,到爱情观,世界观都迥异的两兄弟形象,竟给我感觉不像是一个人所能写出的文字,并同时对人性欲望进行了深度开掘,反映了灵与肉的冲突碰撞。只要换个角度,你便会得出一个方面的理解。《兄弟》下部与余华其他的小说很不一样,作者很敢想,放得很开,用他自己的话讲“很放肆”,他把兄弟俩,把刘镇的众生万象放到了改革开放后这个浮燥却又是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大背景下,直至结尾都未曾收敛,大喜大悲的演怿看似有些荒诞却催人下泪的故事,这种“大放”的写法无疑增强了全文的感人力度。使故事不再平淡而狭隘。我原本不理解此文开头提到的那句别人对《兄弟》的评价的话,但是看完后却信服了,无论是语言还是构思,确实如教授所说,余华超出了当今作家群一大截。当代张洁等些人的文章我也曾看过一点。可是当我拿《兄弟》和某些小说相比时,却发现在我心里能与之相比的都已是像路遥等一些早早已故的先人,大家,可余华还存在着,并很年轻;我是蛮喜欢读贾平凹的,同样是写乡村,但是余华的简单的文字风格和作品的销量似乎又是贾平凹所望尘莫及的。然我心里是早以默认了的。余华确实搧了当今文坛一巴掌。这一巴掌固然响亮,但所引出的一系列褒贬不一的回声似乎也不容忽视。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两次共46万册的印刷量更是说明了它有广大的读者群。作品是要读者来认可的,好作品也是要时间证明的。余华说当代的青年要去读大家

的名著,然而在这样一个浮躁的社会那些东西我却读不进去,唯独喜爱《兄弟》,但愿数十年后还会有人翘着拇指来评价《兄弟》,也相信余作家不会让大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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