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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自传范文

个人简历模板 时间: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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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目录模板
篇一:干部人事档案自传范文

王** 干 部 档 案 目 录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明细表
篇二:干部人事档案自传范文

第一类 履历材料

履历材料指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1. 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以及干部、工作人员、教师、职工、军

人等各类登记表;

2. 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运动员、员工、知青

等各类人员登记表(卡),个人简历材料(入党、入团申请书中所附的个人简历和家庭情况等材料除外)的材料;

3. 属于履历表性质的各种登记表(团员登记表);

4.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

政协委员简历;

5. 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

6. 上述材料中,若有审批机关签署录用或任免意见并盖章的,按其

用途归入九类;

注:本类按材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序;

例:干部履历表、干部简历表、个人简历、职工登记表、红卫兵登记表、职工登记表、军人登记表、教职工登记表等。

第二类 自传材料

自传材料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包括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1. 自传;

1

2. 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

注:本类按材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例:个人自传、学习自传、入党自传、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

告表等。

第三类 鉴定、考核材料

指干部工作、学习、劳动一个时期或工作调动以及参加临时工作结束后,组织上作出的关于本人优、缺点的结论或在个人写就的自我总结、鉴定等所作的评语;

1. 以鉴定材料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的登记表;

2. 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

3. 毕业、结业、出国、出境、调动、疗养、劳动鉴定及其他一些鉴定

性的材料;

4. 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5. 无问题的离任审计材料;

6. 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7. 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其他材料;

8. 以思想政治、工作表现为主的鉴定;

9. 推荐入学、参军、招工、转干等的群众评议记录;

10. 离任审计考核工作形成的结论性材料;

11. 以反映干部学历或学习成绩为主的学生毕业鉴定、学员鉴定、学习

鉴定、结业鉴定等综合性鉴定

注:本类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例:个人鉴定、自我鉴定、挂职锻炼考核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学生学年评 2

定表、学年鉴定表、学生军训考核(鉴定)表、中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中共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毕业学员考核表、干部离任审计报告、学生在校期间鉴定材料、组织鉴定、个人鉴定、群众评议、学习鉴定、出国鉴定、现实表现、干部鉴定、工作鉴定、劳动鉴定、社教鉴定以及组织上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材料等;

第四类 学历学位、积称、学术、培训材料

主要指在普通高校、成教机构、党校、军队院校学习、培训、留学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此类分为四小类:

4-1 学历学位材料

1. 初中、高中、中专学籍材料;

2. 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研究生)登记表(或招生报考

登记表)、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选拔学生(学员)登记表、审查表、保送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等;

3.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材料;

4. 选拔留学生审批表、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

出具的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5. 各省(市)、中央党校已授予学历的学习材料。

6. 干部文化补习登记表;

7. 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力)证明;

8. 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

3

例:初(高)中毕业生登记表、考试考查成绩表、记分册、选拔(送)学生登记表、保送生登记表、高校学生登记表、毕业论文答辩评议书、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高考报名表(志愿表)、报考攻读硕(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学习成绩表、专家推荐书、硕(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情况表、学术论文评议表、答辩情况登记表、授予硕(博)士学位决定、硕(博)士毕业证书、硕(博)士学位证书、各省委党校学员登记表、学历证明、毕业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审批材料、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登记表(考核表)、党性锻炼小结、国外学历学位通知书(成绩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2 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申请表,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称)的审批表、登记表,聘任期满考核审批表(有续聘内容的);

2.会计师、经济师等相关的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

4.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材料;

5.教师资格证(过渡)审批表;

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表、聘任表)、专业技术任职期满考核表、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等)资格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过渡审批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业务报告、同行专家评议(此项为评聘专业技术时用)、硕(博)士生导师申请表。 4

4-3 科研学术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如获奖或全国报刊发表的)等目录;

2.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登记表等相关的博士后材料;

3.被评为名誉教授、院士等相关材料。

例: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审批表、拔尖人才审批表、论文成果奖、论文(著作)目录、当选为院士通知书、被聘为名誉教授的聘书、学术理事会聘书、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计划国家级人选通知书以及各项与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相关材料;

4-4 培训材料

1.学员学习(培训)考核登记表、干部进修登记表、培训证明等;干部人事档案自传范文。

2.各类高校、科研机构研究生班课程进修相关材料(如社会科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3.各党校进修班等未承认学历的学习材料。

例:普及法律知识成绩表、社会科学院研究生班课程进修登记表、毕业证书、成绩表,提升各种外语水平培训表、各级领导在党校(干部学院)的培训材料、各省委党校研究生班课程进修成绩表(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毕业证书)、一年制干部中青班学习材料、国外进修(培训)材料等各种短期培训或不被承认学历的学习材料。

注:本类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未授予学位的学习材料(大专及以下学历、党校除外)都应放到第四小类,同一学习时期的材料要放到相同的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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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名录
篇三:干部人事档案自传范文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名录

第一类: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材料。包括1979、1988、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

第二类: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新增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如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表。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干部考察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注意:此类包括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考核(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各年度考核登记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后备干部登记表(考察材料)。另外,干部在学习、培训期间形成的考核考察材料统一调整到第四类归入学习、培训材料;干部提拔任用时的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调整到九类,作为当次任免审批表的附件进行归类。

第四类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评聘、科学技术水平、培训材料四类材料,并相应分为四个小类,编目为4-1-1,4-2-1:第一小类是学历学位材料,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

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类考核表,学生实习鉴定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党校党性锻炼考评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第二小类为职业(任职)资格材料,包括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第三小类为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包括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注意:按照《关于加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当选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09]47号)规定,2009年以后当选的两院院士,档案中的依据材料是《中国科学院院士登记表》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登记表》,而不再是院士当选通知。

第四小类为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第五类为政审材料。包括上级批复、审查(复查、甄别)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第六类为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包括:

(一)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干部人事档案自传范文。

(二)入团志愿书;

(三)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为表彰奖励材料。包括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第八类为涉纪涉法材料。包括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此类分四个小类,分别是工资材料,职务类材料,出国境材料和代表、委员材料。

第一小类为工资、待遇材料。包括:转正定级审批表,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正常晋升工资级别审批表,重新确定工资审批表,工资标准审批表、知老补助审批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工资档案等各类工资材料。

本条中增加了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工资套改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等材料。注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归到第七类。

第二小类为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包括录(聘)用审批(备案)表;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考核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援

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授予(晋升)军(警)衔、海关官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责令辞职的决定,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辞退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决定材料;罢免材料。

本条中新增挂职锻炼有关材料、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等;授予(晋升)法官、检察官等级,海关官衔的材料。

第三小类为出国(境)材料。包括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本条增加了对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复制件的归档要求,删除了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第四小类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代表登记表等

本条增加了委员当选通知等材料。主要在继续收集代表登记表的同时,注意收集委员当选通知等。

第十类为其它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复核决定),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

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标准
篇四:干部人事档案自传范文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

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

一、履历材料:主要是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包括:

1.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学生履历表》放1类,《学生登记表》放4类);

2.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

3.带有鉴定的履历表、简历表和登记表;

4.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二、自传材料:主要是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包括:

1.自传;

2.带有自传的履历表或简历表;

3.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

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三、鉴定、考核材料:主要是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包括:

1.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

2.毕业、结业、出国(境)、调动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

3.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

4.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

5.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

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四、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的材料

(一)学历学位材料: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二)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干部人事档案自传范文。

(三)科研学术材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四)培训材料:为期7天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1.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证明材料、证据材料;

2.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主要依据材料;

3.入党、入团、入伍、出国的政审材料;

4.干部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中形成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等。

六、党、团材料:主要是干部参加党、团组织的有关材料,包括: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3.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表彰奖励材料:主要是对干部给予奖励或表彰的材料,包括:

1.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

2.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

八、涉法违纪材料:主要是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包括:

1.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

2.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

3.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4.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5.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6.通报批评材料。

九、工资、任免、出国、会议等材料:主要是干部职务变化、工资待遇、出国(境)等材料,各种会议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一)工资材料: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或工资变动登记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

材料。

(二)任免材料:录(聘)用审批(备案)表;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授予(晋升)军(警)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责令辞职的决定,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辞退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决定材料;罢免材料。

(三)出国境审批材料: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其它材料

(四)会议代表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员简历;代表登记表等。

十、其他材料:主要是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包括:

1.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材料;

2.治丧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材料;

3.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

4.其他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复核决定),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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