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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

自荐书 时间:20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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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简介
篇一: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

海绵城市简介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一、相关概念

1.地表径流:大气降水落到地面后,一部分蒸发变成水蒸汽返回大气,一部分下渗到土壤成为地下水,其余的水沿着斜坡形成漫流,通过冲沟,溪涧,注入河流,汇入海洋。这种水流称为地表径流。

2.径流系数:一定汇水面积内总径流量(毫米)与降水量(毫米)的比值,径流系数说明在降水量中有多少水变成了径流,它

综合反映了流域内自然地理要素对径流的影响。也是市政工程雨

水排放系统设计的重要依据。

3.降雨重现期:指某量级的洪水平均多少年出现一次,俗称?N年一遇?。百年一遇洪水,表示当地发生这一量级洪水的概率为1%。 一般排水管道在计算管径时首先要确定降水重现期,我市道路排水管道一般重现期选2年。近年来标准有所提高,如二环西路、二环西路南延排水管道雨水重现期按照要求提高至P=3年,径流系数取0.7。

4.低影响开发(LID):简单的讲,就是开发后与开发前水文条件基本相同。开发前有多少雨水形成径流排入河道,开发后也应有多少雨水形成径流排走,而不显著增加。

1990年美国率先提出,2005年在中国有关资料上首次出现,2013年12月份,习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做出重要指示后,各地各部门加大贯彻力度,

并且写入了建设领域的相关制度、

规范。 低影响开发规划控制目标一般包括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径流总量控制一般采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控制目标。理想状态下,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应以开发建设后径流排放量接近开发建设前自然地貌时的径流排放量为标准。一般情况下,绿地(如开发前的济南南部山区)的年径流总量外排率为15%至20%(相当于年雨量径流系数为0.15至0.20),因此,借鉴发达国家实践经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最佳为80%至85%。这一目标主要是通过控制频率较高的中、小降雨事件来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为一一对应关系,以济南为例,当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0%至8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33.5mm、41.3mm。

二、领域大事记

1.习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在2013年12月12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讲到:?为什么这么多城市缺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水泥地太多,把能够涵养水源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给占用了,切断了自然的水循环,雨水来了,只能当做污水排走,地下水越抽越少。解决城市缺水问题,必须顺应自然。比如,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2.住建部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以北京建筑大学为

主编单位,经过进2年的调研、起草,2014年10月,住建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这意味着今后我国城镇排水防涝系统的建设将不再以?修大管子?为主,把雨水从包袱变成解渴财富,建设理念将发生彻底转变。

3.财政部出台<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8号)。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原文如下: ?一、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注: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广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原则。)

二、试点城市由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联合申报。试点城市应将城市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试点城市年径流总量目标控制率应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试点城市按三年滚动预算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另行印发。

三、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择试点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将对申报城市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将组织城市公开答辩,由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现场公布评审结果。

四、对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定期组织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评价结果好的,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数10%给予奖励;评价结果差的,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具体绩效评价办法另行制订。

五、各地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谋划,组织有关城市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具体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以上是《通知》全文。目前共有包括济南在内的34各城市进行了申报,预计4月份初选9个城市参加答辩,最终选取6至7个城市作为试点,中央财政给予资金支持。

三、建设海绵城市需要做的转变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篇二: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

1 建筑与小区内海绵性工程措施应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功能性、景观性、

安全性,应采取保障公共安全的保护措施。

2 新建建筑与小区中高度在 30m 以下、 坡度小于 10°的屋顶宜采用屋顶绿 化,且屋顶绿化面积宜占该类建筑屋顶面积的 30%-85%。改造建筑与小区可根 据建筑条件考虑采用屋顶绿化。

——根据气候特点、屋面形式、选择适合当地种植的植物种类。不宜选择根 系穿刺性强的植物种类,不宜选择速生乔木和灌木植物。屋顶绿化内的乔木应根 据建筑荷载,适当选用,应栽植于建筑柱体处,土壤深度不够可选用箱栽乔木。 ——种植屋面宜设置雨水收集系统, 水管、 电缆线等设施应铺设于防水层上, 屋面周边应有安全防护设施,灌溉宜采用滴灌、喷灌和渗灌设施。

3 屋面雨水宜采取雨落管断接或设置集水井等方式将屋面雨水断接并引入

周边绿地内小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或通过植草沟、雨水管渠将雨水引入 场地内的集中调蓄设施。

4 屋面及硬化地面雨水回用系统均应设置弃流设施。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按

照下垫面实测收集雨水的 SS、COD 等污染物浓度确定,当无资料时,屋面弃流 可采用 5~7mm 径流厚度,地面弃流可采用 5~10mm 径流厚度。雨水可回用于建 筑与小区生活杂用水、绿地浇洒、道路冲洗和景观水体补给等。

5 建筑与小区内无大容量汽车通过的路面、停车场、步行及自行车道、休

闲广场、室外庭院应采用渗透铺装,新建区透水铺装率不小于 50%,改建区透水 铺装率不宜小于 40%。

6 建筑与小区道路最大道路纵坡为 8%,最小道路纵坡为 0.3%。对于下沉

式绿地段道路,竖向高程应高出绿地标高不小于 50mm。

7 建筑与小区道路两侧及广场宜采用植被浅沟、渗透沟槽等地表排水形式

输送、 消纳、 滞留雨水径流, 减少小区内雨水管道的使用。 若必须设置雨水管道, 设施规模原则上应该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101-2006,2014 年版) 中相应标准进行设计。

8 建筑与小区雨水口宜设在汇水面的最低处,顶面标高宜低于排水面

10mm~20mm,并应高于周边绿地种植面 40~50mm;雨水口应截污挂篮、环保雨 水口等措施。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

9 建筑与小区内绿地宜采用可用于滞留雨水的下沉式绿地:

—— 下 沉 式 绿 地 应 低 于 周 边 铺 砌 地 面 或 道 路 , 下 沉 深 度 宜 为 100mm~200mm,且不大于 200mm;

——周边雨水宜分散进入下沉式绿地,当集中进入时应在入口处设置缓冲; ——当采用绿地入渗时可设置入渗池、入渗井等入渗设施增加入渗能力;

——下沉式绿地内一般应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

排放,溢流口顶部与绿地的高差不宜超过 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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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小区道路两侧、广场以及停车场周边的绿地宜设置植草沟,植草沟与其

他措施联合运行,可在完成输送功能的同时满足雨水收集及净化处理要求。 ——植草沟断面形式宜采用抛物线型、三角形或梯形;

——植草沟顶宽不宜大于 1500mm,深度宜为 50mm~250mm,最大边坡宜

为 3:1,纵向坡度不应大于 4%,沟长不宜小于 30m。

11 在小区内建筑、道路及停车场的周边绿地宜设置生物滞留设施,对于径

流污染严重、设施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小于 1m 及距离 建筑物基础小于 3m(水平距离)的区域,可采用底部防渗的复杂型生物滞留设 施。

——生物滞留设施的蓄水层深度应根据植物的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能确

定,一般为 200-300mm,并设 100mm 的超高,局部区域超高可进行适当调整, 但需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12 建筑与小区应根据条件设置雨水调蓄设施,设施规模参照 5.1.3 计算, 其 中新建工程硬化屋面面积达 2000 平方 m 及以上的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 每千平方 m 硬化屋面面积配建调蓄容积不小于 30 立方 m 的雨水调蓄设施。 雨水 调蓄设施包括: 雨水桶、 雨水调蓄池、 雨水调蓄模块、 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 洼地,不包括低于周边地坪 50mm 及以内的下沉式绿地。

——在雨水管渠沿线附近有天然洼地、池塘、景观水体,可作为雨水径流高 峰流量调蓄设施,当天然条件不满足,可建造雨水调蓄设施。

——雨水调蓄池可采用室外地埋式塑料模块蓄水池、硅砂砌块水池、混凝土 水池等。

——塑料模块组合水池作为雨水储存设施时,应考虑周边荷载的影响,其竖

向荷载能力及侧向荷载能力应大于上层铺装和道路荷载及施工要求, 考虑模块使 用期限的安全系数应大于 2.0。塑料模块水池内应具有良好的水流流动性,水池 内的流通直径应不小于 50mm,塑料模块外围包有土工布层。

——有景观水体的小区,景观水体宜具备雨水调蓄功能,水体应低于周边道 路及广场,同时配备将汇水区内雨水引入水体的设施,景观水体的规模应根据降

水规律、 水面蒸发量、 径流控制率、 雨水回用量等, 通过全年水量平衡分析确定。 13 对产生污染物及有毒害物的工业建筑绿地中不宜设置雨水入渗系统,宜

设置雨水截流设施,防止污染水体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14 新建项目地下室设计时,考虑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雨水模块等设施

的水向更深处土壤渗透的要求。

15 建筑与小区海绵工程措施组合应符合以下关系:

1 降落在屋面(普通屋面和绿色屋面)的雨水经过初期弃流,可进入高位

花坛和雨水桶,并溢流进入下沉式绿地,雨水桶中雨水宜作为小区绿化用水。 2 降落在道路、广场等其他硬化地面的雨水,应利用可渗透铺装、下沉式

绿地、渗透管沟、雨水花园等设施对径流进行净化、消纳,超标准雨水可就近排 入雨水管道。在雨水口可设置截污挂篮、旋流沉沙等设施截留污染物。

3 经处理后的雨水一部分可下渗或排入雨水管,进行间接利用,另一部分

可进入雨水池和景观水体进行调蓄、储存,经过滤消毒后集中配水,用于绿化灌 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浇洒等。

海绵城市规划要求
篇三: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

海绵城市规范要点

最近,关于海绵城市的文章与案例越来越多,各种做法也是众说纷纭,其实它无非就是城市雨水处理的一种工程技术方法。那到底是怎样一种处理手法呢?请看下文:

1.透水铺装

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和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嵌草砖、园林铺装中的鹅卵石、碎石铺装等也属于渗透铺装。

(1)透水铺装对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潜在风险较大时,可采用半透水。

(2)土地透水能力有限时,应在透水铺装的透水基层内设置排水管或排水板。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

(3)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不应小于600 mm,并应设置排水层。

2.下沉式绿地

下沉深度指下沉式绿地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的平均深度,下沉深度小于100 mm的下沉式绿地面积不参与计算(受当地土壤渗透性能等条件制约,下沉深度有限的渗透设施除外),对于湿塘、雨水湿地等水面设施系指调蓄深度

透水铺装率=透水铺装面积/硬化地面总面积;

绿色屋顶率=绿色屋顶面积/建筑屋顶总面积。

(1)下沉式绿地的下凹深度应根据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能确定,一般为100-200 mm。

(2)下沉式绿地内一般应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顶部标高一般应高于绿地50-100 mm。

3.生物滞留设施

(1)对于污染严重的汇水区应选用植草沟、植被缓冲带或沉淀池等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去除大颗粒的污染物并减缓流速;应采取弃流、排盐等措施防止融雪剂或石油类等高浓度污染物侵害植物。

(2)屋面径流雨水可由雨落管接入生物滞留设施,道路径流雨水可通过路缘石豁口进入,路缘石豁口尺寸和数量应根据道路纵坡等经计算确定。

(3)生物滞留设施应用于道路绿化带时,若道路纵坡大于1%,应设置挡水堰/台坎,以减缓流速并增加雨水渗透量;设施靠近路基部分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道路路基稳定性造成影响。

(4)生物滞留设施内应设置溢流设施,可采用溢流竖管、盖篦溢流井或雨水口等,溢流设施顶一般应低于汇水面100 mm。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

(5)生物滞留设施宜分散布置且规模不宜过大,生物滞留设施面积与汇水面面积之比一般为5%-10%。

(6)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结构层外侧及底部应设置透水土工布,防止周围原土侵入。如经评估认为下渗会对周围建(构)筑物造成塌陷风险,或者拟将底部出水进行集蓄回用时,可在生物滞留设施底部和周边设置防渗膜。

(7)生物滞留设施的蓄水层深度应根据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能来确定,一般为200-300 mm,并应设100 mm的超高;换土层介质类型及深度应满足出水水质要求,还应符合植物种植及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要求;为防止换土层介质流失,换土层底部一般设置透水土工布隔离层,也可采用厚度不小于100 mm的砂层(细砂和粗砂)代替;砾石层起到排水作用,厚度一般为250-300 mm,可在其底部埋置管径为100-150 mm的穿孔排水管,砾石应洗净且粒径不小于穿孔管的开孔孔径;为提高生物滞留设施的调蓄作用,在穿孔管底部可增设一定厚度的砾石调蓄层。

4.渗透塘(洼地,主要是下渗和精华,没有雨水调用)

(1)渗透塘前应设置沉砂池、前置塘等预处理设施,去除大颗粒的污染物并减缓流速;有降雪的城市,应采取弃流、排盐等措施防止融雪剂侵害植物。

(2)渗透塘边坡坡度(垂直:水平)一般不大于1:3,塘底至溢流水位一般不小于0.6 m。

(3)渗透塘底部构造一般为200-300 mm的种植土、透水土工布及300-500 mm的过滤介质层。

(4)渗透塘排空时间不应大于24 h。渗透塘应设溢流设施,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衔接,渗透塘外围应设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牌。

5.湿塘(雨水调蓄,有雨水再用的调节容积)

(1)进水口和溢流出水口应设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设施,防止水流冲刷和侵蚀。

(2)前置塘为湿塘的预处理设施,起到沉淀径流中大颗粒污染物的作用;池底一般为混凝土或块石结构,便于清淤;前置塘应设置清淤通道及防护设施,驳岸形式宜为生态软驳岸,边坡坡度(垂直:水平)一般为1:2-1:8;前置塘沉泥区容积应根据清淤周期和所汇入径流雨水的SS污染物负荷确定。

(3)主塘一般包括常水位以下的永久容积和储存容积,永久容积水深一般为0.8-2.5 m;储存容积一般根据所在区域相关规划提出的“单位面积控制容积”确定;具有峰值流量削减功能的湿塘还包括调节容积,调节容积应在24-48 h内排空;主塘与前置塘间宜设置水生植物种植区(雨水湿地),主塘驳岸宜为生态软驳岸,边坡坡度(垂直:水平)不宜大于1:6。

(4)溢流出水口包括溢流竖管和溢洪道,排水能力应根据下游雨水管渠或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的排水能力确定。

(5)湿塘应设置护栏、警示牌等安全防护与警示措施。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

6. 雨水湿地

(1)进水口和溢流出水口应设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设施,防止水流冲刷和侵蚀。

(2)雨水湿地应设置前置塘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

(3)沼泽区包括浅沼泽区和深沼泽区,是雨水湿地主要的净化区,其中浅沼泽区水深范围一般为0-0.3 m,深沼泽区水深范围为一般为0.3-0.5 m,根据水 深不同种植不同类型的水生植物。

(4)雨水湿地的调节容积应在24h内排空。

(5)出水池主要起防止沉淀物的再悬浮和降低温度的作用,水深一般为0.8-1.2 m,出水池容积约为总容积(不含调节容积)的10%。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说明书
篇四: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

一、概 述

1.1 规划背景

当前,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不少新的问题。例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不少湖泊被填埋,人口在增加,水资源越发紧缺;城市的硬质路面比例大大增加,城区的水文、水力特性明显改变,城市防洪压力很大;加上过去的城市排水管网设计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为主要设计理念,往往造成逢雨必涝,旱涝急转,难以应对大流量的雨洪。据有关统计资料,过去三年,全国有超过360个城市遭遇过内涝,其中60多个城市单次内涝时间超过12 h,淹水深度超过0.5 m,北京、深圳、长沙等城市出现人员伤亡,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另外,我国1 100座城市缺水,而雨水又没有得到合理利用,雨水利用潜力巨大。

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也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国务院于2013年3月25日发布《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要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要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控制开发强度,合理安排布局,有效控制地表径流,最大限度地建水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

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0月发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旨在指导各地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

使城市开发建设后的水文特征接近开发前,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2015年10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从2015年起,全国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大力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达标建设;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自然生态修复。

综上所述,荆州市迫切需要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为了更好的指导建设过程,管控建设成果,规范运营维护,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受荆州市住建委委托,我院特编制《荆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1.2城市概况

1.2.1 区位条件及社会经济

(1)区位条件

荆州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位于江汉平原腹地,东连武汉,西接三峡,南跨长江,北临汉水,是我国东西南北的地理要冲,距中国“四大经济发展极”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均为1000 公里左右,是连东西、跨南北的交通要道和物资集散地,是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鄂中南地区的经济纽带,长江中游枢纽港口城市,国家轻纺工业基地,素有文化之邦、渔米之乡和旅游胜地的称誉。其地理位置为东经111°15'~114°05',北纬29°26'~31°37'。境区东西最大横距约274.8km,南北最大纵距约130.2km,呈带状分布。

荆州市辖荆州、沙市两区及江陵县、监利县、公安县,代管松滋、石首、洪湖3 个县级市。全市设88 个镇,12 个街道办事处,14 个乡,348 个居民委员会,2409 个村民委员会。全市国土面积14067km2,占湖北省国土

面积的7.6%。其中平原湖区占78.8%,丘陵低山区占21.2%;市区面积1576km2,城市建成区面积62.3km2。从区位关系看,荆州处于我国中部地区,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扩散区域,处在武汉都市圈与宜昌都市区的联结轴线上,是武汉都市圈和宜昌都市区的重要联结点,在城市等级上与宜昌、襄樊属于同一级别,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荆州在湖北省城镇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荆州与湖南省的岳阳和常德相接壤,是长江流域经济体系中的中部核心城市。

(2)人口及社会经济概况

2013 年,全市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661.01 万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73.94万人(指常住本市半年以上人口),其中城镇人口为275.20 万人,城镇化率为47.9%。2013年中心城区规划区总人口127.7万人,城镇人口79.17万人。

2012年全市生产总值1196.02亿元、增长11.1%,三次产业比调整为24.5:43.7:31.8,第二产业比重提高0.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1042.89亿元、增长35.2%;全市财政总收入91.83亿元,比上年增长23.3%;地方公共预算收入56.76亿元,增长28.1%。

2013 年全市生产总值1334.93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4%。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三次产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第二产业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319.09 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596.2 亿元,增长13.5%;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419.64 亿元,增长10.2%。三次产业结构为23.9:44.7:31.4,二产业增加1 个百分点,一产业下降0.6 个百分点,三产业下降0.4 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对GDP 增长的贡献分别为18.9%、53.0%和28.1%。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113.17 亿元,比上年增长23.3%。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1.95 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全年税收收入94.61 亿元,比上年增长22.1%,税收

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3.6%。国税收入47.96 亿元,比上年增长18.7%;地税收入46.74 亿元,比上年增长25.6%。分税种看,增值税32.64 亿元,营业税18.54 亿元,企业所得税16.08亿元,个人所得税4.18亿元,分别增长18.0%、8.6%、18.2%和14.2%。

2014年荆州市预计地区生产总值1500亿元,增长9.5%;固定资产投资1655亿元,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6亿元,增长13%;出口额13亿美元,增长15%;全市财政总收入133.81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8.2亿元,增长2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00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11100元,增长12%。 1.2.2 气候与地形条件

(1)气候条件

荆州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能充足、热量丰富、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5.9~16.6℃,≥10℃年积温5000~5350℃,年无霜期242~263天。

(2)降雨特征

荆州市年平均降水量为1077.1毫米,年最大降水量为1850.3毫米,最小为640.6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22天,年最多降水日数为159天,最少为94天,从常年看降水主要集中在4~8月;1小时最大降水为61毫米,3小时最大降水为87.4毫米,日最大降水为174.3毫米。

(3)蒸发量

年平均蒸发量为1847.7mm,平均年中5—7月蒸发量最大,尤以高温强光最大的7月,为216mm;其次为5月,211mm;最小以低温阴雨的2月,为96mm。蒸发量大于降水量,干燥度为1.08,属半温润型气候区。

(4)地形条件

荆州市位于杨子准地台中部,属新华夏系第沉降带晚近期构造带,处于中国地势第三级阶梯的西部边缘,是江汉平原的主体。全市地势略呈西高东

低,由低山丘陵向岗地、平原逐渐过渡。全市海拔250m以上的低山493km2,占国土总面积的3.54%;海拔40~250m的丘陵岗地2147.66km2,占15.27%。山丘分布于西部松滋市的庆贺寺、刘家场及西北部的荆州区八岭山,地势最高点为松滋市的大岭山,海拔815.1m。岗地分布于荆州区的川店、马山、纪南和公安县的孟溪、郑公以及石首市的团山、高基庙一带。东部地势低洼,最低点在洪湖市新滩乡沙套湖,海拔仅18m。

中心城区位于长江中游荆江河段,地处江汉平原腹地,地形平坦,地面高程在27.30-45.60米(黄海高程)之间,地势略呈西高东低、南高北低,城市东西向平均坡降约0.2‰,沿长江向北平均坡降约为1‰,沿荆江大堤两侧约150~200米范围内自然坡降较大,约5%~10%。

1.2.3 土壤与水文特征

(1)土壤及地下水

荆州市中心城区从西到东基本上由第四纪冲积、洪积层组成。覆盖层为粘土、亚粘土、淤泥质粘土及轻亚砂土,土层薄,下部为粉细砂层,一般顶板高层22.0至27.00m饱含上层滞水。

埋藏于粘土层及粉细砂层的上层滞水,受降雨及地表水补给。初见地下水在地面以下0.8m至1.5m,高程28.00m至29.00m。在粘土及粉细砂卵石层中潜水,受长江水补给,埋深一般为6.0m至12.0m。

(2)土壤透水性能

表1-1 列出了各类土壤的渗透性能,其中粘土、亚粘土的渗透性较差,渗透系数为0.005~0.1 m/d;粉砂、细砂的渗透性较好,为0.5~5m/d。根据荆州市典型土层的竖向分布,表层以下的粉细砂层渗透性均较好,海绵设施的渗透速度主要受表层土壤制约。

表1-1 土层渗透系数一览表

(3)地表径流

荆州市多年平均径流深为351.0毫米,年平均降水量为1077.1毫米,可知多年平均径流系数为0.326。年内径流主要集中在汛期(4~9月),约占全年的70%左右。年际变化上,年径流Cv值均在0.4~0.6之间。根据实测水文资料分析,径流量主要集中在汛期(4-9月),占全年总径流量的67%,最大与最小年径流量的比值为9.72。

1.2.4 水系概况

荆州市河流交错、湖泊密布。全市有大小河流近百条,均属长江水系,主要有长江干流及其支流松滋河、虎渡河、藕池河、调弦河等。全市有千亩以上湖泊30多个,总面积8万公顷,其中洪湖为湖北省第一大湖,总面积3.5万hm2,长湖次之,总面积1.2万hm2。城区水系主要由长江、长湖和城区内河水系构成,城区内河水系主要有:护城河、太湖港渠、荆沙河、荆襄河、西干渠、豉湖渠、沮漳河故道;江津湖、张李家渊、范家渊、太师渊、锅底渊、北湖、西湖、文湖、黑龙潭等,內河水系面积450. hm2。因长江、长湖水位高于城区地面,内河水系承担着荆州城区雨水调蓄和排放的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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