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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非访

个人简历模板 时间: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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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非访2约谈笔录
篇一:进京非访

案件办理模板二

注意事项:信访人签字按手印,如信访人拒绝签字需注明:该信访人拒绝签字。并由两名工作人员签字。

约谈笔录(信访人)

时 间:( )年( )月( )日( ) 时

地 点:

约 谈 人:

被约谈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内 容:

1. 问:请问您这次去北京(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反映什么问题,具体有什么要求,理由是什么?

答:反映 1…;

2….

根据《XXX法》第X条X款要求

1…;

2….

2. 问:请问您都到什么地方上过访,对您的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对处理结果哪里不满意?

答:反映 1…;

2….

3.问:您还有什么补充的么。

答: ……………

4.问:请提供一下您的住址和联系方式。

答: ……………

被约谈人确认上述内容是否属实:

被约谈人签字:

注意事项:需由约谈单位领导签字,并盖本单位公章。

约谈笔录(责任单位)

时 间:( )年( )月( )日( ) 时 地 点(也可电话约谈): 约 谈 人: 被约谈人: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内 容:

1. 问:你单位信访人XXX,X月X日进京非正常上访,请问你们掌握这个情况么?

答:……。进京非访。

2. 信访人反映什么问题。

答:……。进京非访。

3. 问:请问你单位对信访人诉求是如何处理的,是否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

答:……。

4. 问:请提供一下信访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

答: ……。

5. 问:请你单位做好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信访人的稳定工作。该信访事项办理结果请务于X月X日前报我单位。

答:……。

被约谈人单位签字:

浅析非正常进京上访增多久治难愈的思考
篇二:进京非访

浅析非正常进京上访增多久治难愈的思考

2014-03-31 08:36:45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社会也出现了深层次的矛盾与冲突。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成为工业用地后,随之而来的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出嫁女或入赘婿及其所生子女户口待遇问题,环境污染、山地、林地、坟地、田地纠纷问题等逐渐增多。随着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两参”人员、“民办”教师要求待遇问题,同时企业改制问题不断。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导致一些政策要重新调整,出现了因“拆零拆违”,“取消一户一宅”、“取消预留用地”、“禁止房屋加层”上访接连不断。因诚信缺失,导致农民工资得不到保障,索要农民工资时有发生。每年涉诉信访数量呈上升态势,并且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信访逐年增多,特别进京非正常访增多。各级出了很多主意,也想了很多办法,但其势头有增无减,愈演愈烈。针对,进京非正常访现象,笔者作为基层工作人员,多年与其打交道,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以贡献参考。

一、 进京非正常上访真实的目的

笔者也曾经到北京多次接到北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在与她们接触中感到,按照她们的说法,“到京非正常上访”是被逼的,叫做申诉无门,谁也不愿意即花钱、又不顾家人和亲戚朋友的反对,抛却生计、不顾颜面,冒着截访、限制自由等风险而到北京进行上访,主要是要讨回公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际上,按照我的分析,主要是为了自己的诉求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和解决。总认为“官大一级压死人”,下面必须得听上面的,上面若认为她们的诉求是合理的,下面必须按照某某规定执行,否则,你的官就别当了。于是出现了“信访不信法”的怪现象,我认为还是“人治”的思想在作怪。

二、 到京非正常上访的主要原因

形成“进京非正常上访”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从非正常上访本人分析

1、 非正常上访人确实有理,利益诉求未能及时得到解决,就选择“跳跃式”上访,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最后得到了解决,其他有理、无理的纷纷仿效而为之。

2、 非正常上访人自认有理,但利益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政策的依据,相关部门无力解决。信访人想借越级上访制造压力,迫使相关门违规或超标处理,以获得利益。

3、 非正常上访人自知无理,曾有上访获得好处的经历。比如有上访人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发生这“非正常信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

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有事无事就搬出上访之事威胁。

4、 非正常上访人法制观念淡薄。这类信访者存在一种“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旧思想意识,有理无理都上访,拿着上级信访的批函,以为手持“尚方宝剑”到基层不断吵闹。有的进京上访人员特别是老上访户,尽管基层有关部门反复做工作,但上访者不达目的不罢休,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理,刻意进京上访,甚至越逢敏感时期越进京上访,越是敏感部位越要闯,故意给基层单位施压,以期达到自己的目的。

(二)从各级处理上非正常访人员分析

笔者观点,在看到“非正常”上访出现非理智的一面,也要看到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行政部门的接访不力,处置不当,表达渠道的遮蔽等“非正常”行政作为,更使信访越演越烈,试分析有以下几点:

1、 接访不力,相互推诿。在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少数单位推诿扯皮、漠不关心、态度生硬,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使群众信访人情绪失控,采取堵门、看人等非正常手段。

2、 处置不当,简单粗暴。现实中,一些职能部门对上访者往往抱有一种无理由的偏见与歧视:上访就等于闹事,上访者是不稳定因素。更有一些政府部门出于“地方形象”的考虑,不惜对上访者围、追、堵、截,甚至进行打击,采取非法手段。

3、 指导不力,盲目批复。在越级上访中,有个别上级部门接待人员在听了信访人员的片面之词后,不做调查,盲目武断地认定基层处置不力,就站在信访人角度片面地强调信访人有理,甚至将信访批复直接交信访人转交,信访人拿着上级信访的批函,以手持“尚方宝剑”之态到基层吵闹。造成基层信访人员难做思想工作,使得信访人对基层的解释一句也听不进,甚至形成一种对立。

4、 体制不力,负面影响。一是存在制度的弊漏。近年来,为规范信访案件的处理,制定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责任制、信访工作量化考评制度、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特别是国家信访局采取以信访量多少给各地排名、要求地方政府进京接访、中央信访部门给省市开信访移办单等,这些强化考核力度措施相继出台,这对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产生很多负面效益,不少非正常信访人了解这些制度后,反而助长了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念头,有的公开声称越级上访,并以此向责任单位、责任人施加压力,达到其无理要求。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怕越级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二是责任划分不合理。《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

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结果是事倍功半,负面效应大,工作越做越被动。

(三)从源头上分析

引起非正常进京上访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其根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利益冲突是引发非正常进京上访甚至是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多元化的利益群体不可避免地相互竞争和冲突,人们受到各种各样价值观念的冲击,往往会诱发一些社会问题。

2、 对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不满。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针政策时,由于执行者认识上的偏差和方法上的简单粗暴,使部分群众利益受损而对政策不满,引起非正常上访。同时,一些政策的制定缺乏严肃性、连续性、科学性,相关政策之间缺乏关联性,也是引起群众非正常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的原因。

3、 政府针对共性或个性问题调研不够,拿不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或针对性不强。例如:因征地、拆迁、环境问题引发大量非正常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近年来增多。特别是户口待遇问题多年来一直得不到解决,导致多人次、多批次进京非正常上访,实际上应该由更高级别的政府部门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 “代管户”到底享不享受居民小组待遇,要进一步明确,这样基层操作起来比较容易,可以减少大量非正常进京上访。

4、 干部作风不实、方法不当、自身不廉洁容易激起群众非正常进京上访。政府行政部门及其职能部门干部作风普遍是好的。但是,少部分政府行政部门及职能部门干部工作作风不踏实,脱离群众,官僚衙门作风严重,缺乏为民服务的思想,甚至在执法过程中不依法、不按程序,办事态度粗暴,伤害群众的感情。少数干部对群众利益诉求采取漠然态度和“鸵鸟”作风,遇事推诿、拖沓,还有少部分工作人员违反党纪国法,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由于这些阴暗面的存在,部分群众对基层政府产生怀疑态度,认为在基层什么事情都得不到解决,从而引起非正常进京上访。

三、 减少非正常上访的对策建议

1、 强化源头治理,突出事前防范。要减少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重在控源治本。在做好信访事项事后处理的同时,要把更多精力用于信访问题的事前防范,加强源头治理。一是要以人为本,科学民主决策。转型期间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由于社会的发展、制度的变迁、认识能力的限制,政策制定之初不能预知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因企业改制、劳动及社会保障、城镇拆迁安置、“三农”等问题引发的非正常信访现象较为突出。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要特别注意把握出台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注意瞻前顾后,照顾左邻右舍,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确保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稳定性,注意相关政策之间的关联性,并注意汲取来自基层和群众的智慧,检验各项政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同时,在政

策出台和执行时,要举行各类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要向群众做大量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将政策讲深讲透,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二是要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政府职能部门及干部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在行政过程中,坚决按法律法规办事,按程序办事,做到遇事懂法、办事依法、言语合法、行为守法。坚决纠正部分干部当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三是知谋善断,防范未然。要不断加强情报信息和排查化解工作,实施信访评估制度,把非正常上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及早发现倾向性问题,主动出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 坚持以人为本,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对群众上访反映的合理诉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要及时解决;对反映的诉求合理,一时办不到的,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对不合理诉求,旗帜鲜明地阐明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其打消上访的念头。在实践中,少部分上访人员完全没有理由上访,但受生活所迫,想通过上访解决一些问题,满足一些要求。对这部分人,作为基层党委、政府要努力为他们提供方便,创造条件,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力所能及地帮助其解决一些具体困难,通过感召上访当事人、有效化解上访矛盾,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安定的社会格局,但要严防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发更多新的矛盾。

3、 推行陪访代访制度,积极引导“有理访”。政府通过信访代理制、导访制,给信访群众提供了一系列人性化的帮助,让信访人早日摆脱烦恼,走出困境,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使群众少上访或有序上访。群众看到陪访的干部为他们而奔波,即使一时解决不了,只要看到干部有解决的诚意,就会耐心等待和配合,使问题在有序中解决。陪访制度把干部和群众拴在了一起,干部视之为“自己的事”,体谅群众的难处,不推诿责任,不上交矛盾,自觉做群众利益的代言人。通过这一“陪”二“代”三“导”,群众也会更信任干部,把干部当贴心人,也听得进干部的劝解和意见,有效地减少了上访,同时,使一些可能引发的非正常上访得到有效化解。

4、 坚持依法治访,维护法律权威。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要依法予以处理,坚持恩威并施、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参与非正常上访的群众立足于疏导,尽可能地消除对立情绪,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对现场出现打标语、呼口号、围堵大门、拦截过往车辆等行为的,要通过对主要人员的劝阻、控制,及时疏导、分散其他群众,严防矛盾激化;对无理滋事搞非法串联、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抓住有利时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5、 强化责任,切实做好化解、稳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在当前社会矛盾多发的情况下,信访问题是回避不了的,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非正常上访是信访工作中的顽疾,在信访秩序尚未完全规范,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非正常上访将会长期存在,也将是信访工作的重点。因此,要把信访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非正常上访问题上,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处理非正常上访的领导机制和工作预案,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措施,认真负责地解决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合理诉求,努力将其稳控在当地;重视和加强现场处置工作,防止在敏感地区和重点部位进京非访。

形成聚集,认真细致地做好疏导、训诫和劝返工作,做到“劝得回、稳得住、不倒流”,以减少非正常上访的负面影响;对劝回当地的非正常上访人员,要加强管理,坚持教育、调处、感化相结合的方法,搭建端正思想、规范行为、解决问题的平台,形成稳控、教育、转化的良性机制;要严格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实行领导包案制,把解决问题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结果。(周其文)

进京信访工作处置方案
篇三:进京非访

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处置措 施

根据省、市区的工作要求,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我辖区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预防和处置工作能力,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和我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任务

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综治委关于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处理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的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综治部门组织、指导、协调、督办、考评等职能作用和综合治理体制的优势,统筹协调各社区、村管区、各部门,落实责任,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矛盾化解、稳控工作,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干好自己的事,切实把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稳控在当地。

二、处置程序

(一)前期预防化解

坚持预防为主、超前化解矛盾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机制,主动超前地疏导、化解各类可能引发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的苗头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

芽状态,把人员稳控在当地,切实预防和减少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二)现场处置

1.引导劝阻。当出现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准备乘车、乘船、乘机离岛进京上访的情况时,涉事单位或部门在接到通知后要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引导劝阻。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单位或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有效将人员稳控在当地。

进京非访。

2.劝送带离。针对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已经到京进行上访的,涉事单位或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及时进行处置,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法表达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同时,要迅速将上访人员带离现场,尽快将其劝送返回,坚决避免重复上访,严格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三、组织协调

成立街道办预防和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街道综治办主任、司

法所所长、综治办干部及各社区、村、管区主任为成员,负责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各项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要全面落实各项稳控措施,真正做到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切实把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稳控在当地。

(二)完善预案,确保顺利处置。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维护稳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预防和处理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应急预案,明确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一旦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立即启动预案, 按照处置程序,做好教育、疏导、劝阻和劝返工作,力争把赴京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最大限度地防止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

(三)掌握情况,做好化解稳控。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信访维稳突出问题、重点人员的摸底调查工作,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力度,充分掌握辖区内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落实各项化解稳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当前减控进京非访的难点、原因及应对建议
篇四:进京非访

纵观近年来信访情况,不难发现进京非访呈高发态势。尤其是自从去年5月国家信访局对越级访不再受理后,进京非访又出现一个小高峰。作为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笔者浅谈几点看法。 一、进京非访的表现形式 虽然国家信访局采取了滞留点清场、点对点通报,绩效考核等措施,基层坚持了依法打击、全方位稳控等办法,进京非访高发态势仍然无法扭转。主要表现在:一是行为的违法性难以界定。多数进京非访人员是为自身利益问题,渴望公正处理,讨说法和自尊,寻求心理平衡以及宣泄情感等,多为自残、自伤,以博取同情,没有明显的犯罪目的。二是重复访占比较大。经统计,重复进京非访的老户数量约占60%左右,受影响蛊惑、思想偏执等主观因素,和交通发达、成本低等客观因素共同导致重复进京非访多发。三是诉求合理性和行为过激性相互交织。无论信访诉求是合情、合理、合法,还是非正当不合理,信访群众往往都伴有过激行为,如撒传单、跳金水桥、裸奔、扬言自焚等。四是老年人及妇女成为非访主体。在采取非理智、非正常手段上访的案件中,女性占总人数的约70%,老年人占总人数的65%。五是组织化程度高及幕后操纵现象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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