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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维稳检讨书
篇一:信访检查
检讨书 全国“两会”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是国际国内媒体聚焦的中心,也是信访人员活动
的热点时期,应该说,**单位从上到下对信访问题一直是高度关注,对于重点稳控人员也给
予了高度的关注,但是在这样的重点时期,我们办事处仍然发生了***进京非正常上访的事件,
拖了办事处的后腿,影响了***区和全市的信访考核,对此事件,作为分管领导,我负有不可
推卸的责任,在此,特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1、此次进京上访事件,从表面看是孤立事件,其实也与我工作缺乏应有的责任心有关。 ***进京这件事情,虽然只是孤立事件,但是也反映出我在工作中缺乏应有的事业心和责
任感,没有将这起信访看做是当前维护信访稳定的头等大事来看待,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危
机感,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在工作中缺乏举轻若重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漂浮,没有将
思想和工作重点转移到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上来。
2、此次进京上访事件,从表面看是信访老户,其实也与我破解难题的办法不多有关。 ***
所反映的房产纠纷问题,虽然已经省高院、最高院审理及核实,已有定论,属于虽然是老信
访户,缠访户,但是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与我在工作中,缺乏破解难题的办法,缺乏处理信
访积案的经验有关,对待此类问题,还是一味的以看、守、等为主,没有从其他途径想办法,
出思路,积极解决问题,定势思维多,破解办法少,被动工作多,主动出击少,就事论事多,
借助外力少,从而导致自己陷进了处理难,难处理,办法少,少办法的不良循环中去。
3、此次进京上访事件,从表面看是难以处理,其实也与我自身工作作风不扎实有关。 我
虽然也经常找***谈话,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让其不要再进京非正常上访,并且从生活上关心
她,平时有什么生活困难,也能协调办事处及社区尽力帮助解决。但是凭心而论,我还是缺
乏贴近人民群众的真心诚心,缺乏将信访人当做亲人的热心耐心,没有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
关于做好当前信访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思想上还是松懈的,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导致信
访人虽然能与我们沟通,但是仍然对我们缺乏信任感,对我们做的工作只是认为是在拖,哄,
骗,无法从根本上转变认识。 对于发生的问题,我深刻反省,对于区委区政府的教育,我诚心接受,对于从事件中总
结的经验,我认真消化吸收,都是为了在今后工作把信访工作做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将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与区委区政府保持一致,坚决不在我分管的辖区内再出现类似问
题,下步工作中,我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口,想方设法调处化解积案,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不惜一切
代价化解老案、积案。
二是全面落实责任。坚持2名班子成员同时抓信访维稳工作,坚持谁驻村、谁分管谁负
责制度,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包案制度,严格执行问责制度。落实“以村为主”工作机制,充
分发挥村组干部情况明、内情熟、好说话的作用,对发生赴京、赶沪访的村书记、村主任进
行降职处理。
三是全面摸排,及时化解新矛盾。坚持信息一天一报制度,发挥村综治联系员作用,开
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及时将收集、排查出来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大
事不出乡。
四是全力稳控重点信访对象。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对当事人进行24小时稳控,
将乡村干部、派出所干警分成三个工作组,每组由2名班子成员带队,8-10名乡村干部、干
警为成员,每周轮一班,对重点上访人进行24小时监控,准确掌握其行踪和动态,确保其不
离开宁都。 我将以此事件作为教训,虚心接受区委区政府批评处理意见,切实加以反思,深挖产生
问题的根源,以为此契机,更好地落实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分管的信访工作,
为维护***区稳定发展大局做好分内工作,坚决杜绝赴京、赴沪访现象,向区委、区政府交一
份满意的答卷。篇二:信访检讨书 宁都县委、县政府: 陈年秀,女,现年48周岁,家住我乡陂头村迳里组,患有高血压病。1983年分得自留
山80亩、责任山50亩、责任田9.32亩,并持有“宁林证字号第083132”号自留山使用执
照。后因开车跑运输,在东韶街上购房居住,于1996年与本组村民李冬梅口头约定,将自己
的自留山、责任山、责任田交由李冬梅经营管理,李冬梅按规定缴纳了各项费用。2006年林
改期间,李冬梅向县林改办要求将陈年秀自留山执照和责任山合同上的权属人改为李冬梅,信访检查。
陈年秀不同意,由此双方发生争议。 乡党委、政府及时介入,组织人员调处,按照现行林改政策下发了处理决定,明确:李
冬梅要求将争议山林权属人变更为自己的申请不予支持;争议山林期满后由村小组收回,重
新发包。李冬梅不服向县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东韶乡政府处
理决定。李冬梅不服,向县法院提请行政诉讼,县法院作出行政判决:撤消东韶乡政府处理
决定。陈年秀不服县法院判决,向市中级法院提请上诉,市中院作出行政判决:撤消县法院
判决,维持东韶乡政府处理决定。李冬梅又不服了,向市中院提出申诉,市中院驳回其再审
申请,维持原判。之后,李冬梅不管市中院判决仍到争议山上挖笋卖,陈年秀起诉李冬梅,
县法院作出判决:李冬梅赔偿陈年秀竹笋损失2000元。李冬梅不服,提出上诉,市中院作出
了维持原判的判决。李冬梅不服,于2008年多次赴京访。2008年10月,陈年秀将自家山林
所有权以8.5万元转让给了会同乡杨某,并签定了转让协议,到县林业局办理了林权转让手
续,杨某 执有该山林执照,林权证号为“宁林证字(2008)第2006020031”,为便于管理,杨某
将山场交由李冬梅管理。陈年秀得知后不同意,坚决执意要乡政府将其转让出去的山林权属
给要回来,不答应就到乡政府缠访、闹访,阻扰、影响领导干部正常上班,并多次赴京访。 尽管陈年秀案件已是终审的涉法涉诉案件,但其有意缠访、闹访,目的十分明确,就是
给乡党委、政府施压,从中捞取更多的钱财。对此,乡党委、政府认识非常清楚,不断强化
组织领导,不断调整人员力量,努力做好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反复专题研究探讨老、大、难上访问题,集思广益,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是调解息访工作。专门派出1名得力班子成员、3-4名乡村干部不断找其约谈,尽量
在其生活、生产给予最大帮助,大到有病为其治,没有柴、米、油、盐、酱、醋、茶为其买,
与此同时,按照“返权于民,让利于民”的原则,提出了几套调处办法,起初表示同意,后
经人挑唆反悔。乡党委、政府还是耐下性子、沉下心来秉着此事不化解决不罢休的精神一如
既往找其谈,陈年秀被我乡党委、政府这种解决问题的决心所感动,答应此事在处理中决不
赴京、赴沪访。
三是全面稳控。暂时调处不成,只能将其进行稳控,由2名班子成员轮流带队24对其进
行稳控。 但因精力不集中,思想上稍有松懈,工作方法不多,措施不力,导致陈 年秀有机赴沪访,造成恶劣影响,拖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后腿,在此,特向县委、县政府
作出深刻检讨。 今后,我乡党委、政府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百倍的信心、决心、耐心,千倍的举措,
万倍的投入全面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决杜绝赴京、赴沪访现象,向县委、县政府交一份满
意的答卷。
一是想方设法调处化解积案。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口,举全乡之
力,不惜一切代价化解老案、积案。 二是全面落实责任。坚持2名班子成员同时抓信访维稳工作,坚持谁驻村、谁分管谁负
责制度,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包案制度,严格执行问责制度。落实“以村为主”工作机制,充
分发挥村组干部情况明、内情熟、好说话的作用,对发生赴京、赶沪访的村书记、村主任进
行降职处理。 三是全面摸排,及时化解新矛盾。坚持信息一天一报制度,发挥村综治联系员
作用,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及时将收集、排查出来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
出村,大事不出乡。
四是全力稳控重点信访对象。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对当事人进行24小时稳控,
将乡村干部、派出所干警分成三个工作组,每组由2名班子成员带队,8-10名乡村干部、干
警为成员,每周轮一班,对重点上访人进行24小时监控,准确掌握其行踪和动态,确保其不
离开宁都。篇三:维稳工作检讨书 维稳工作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
在此,我怀着深深自责,懊悔,心痛的心情向您们检讨关于在中秋节期间,我社区两位
居民违规赴省上访一事,以此来反省我存在的问题与错误。 重大节日期间,对重点稳控人员应给予高度的关注,但是在这样的重点时期,我们社区
仍然发生了***、***到***非正常上访的事件,拖了办事处的后腿,影响了全区的信访考核,
对此事件,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出深刻检讨。
1、此次上访事件,从表面看是孤立事件,其实也与我工作缺乏应有的责任心有关。这件
事情,反映出我在工作中缺乏应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没有把维稳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看待,
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危机感,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在工作中缺乏应有责任感,作风漂浮,
没有将思想和工作重点时刻放在维稳上。
2、此次上访事件,从表面看是信访老户,其实也与我破解难题的办法不多有关。对待这
类问题,还是一味的以看、守、等为主,没有从其他途径想办法,出思路,积极解决问题,
定势思维多,破解办法少,被动工作多,主动出击少,就事论事多,借助外力少,从而导致
自己陷进了处理难,难处理,办法少,少办法的不良循环中去。
3、这次上访事件,从表面看是难以处理,其实也与我自身工作作风不扎实有关。我虽然
经常找他们谈话,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但我还是缺乏贴近人民群众的真心诚心,缺乏将信访
人当做亲人的热心耐心,没有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当前信访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
思想上还是松懈的,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导致信访人表面能与我们沟通,实际上仍然对我
们缺乏信任感,对我们做的工作无法从根本上转变认识。 对于这次事件,我深刻反省,诚心接受党工委的批评,我一定认 真消化吸收这次事件的教训,把今后的信访工作做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思想上、
认识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一致,坚决不在我的辖区内再出现类似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信访检查。
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口,想方设法调处化解积案,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不惜一切
代价化解老案、积案。
二是全面摸排,及时化解新矛盾。坚持信息一天一报制度,发挥网格联系员的作用,开
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及时将收集、排查出来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居,大
事不出街道。
我将以此事件作为教训,虚心接受批评处理意见,切实加以反思,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
以为此契机,更好地落实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信访工作,为维护社区稳定发展
大局做好份内工作,坚决杜绝赴省、到京的上访现象,向党工委街道办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
2014年9月12日篇四:单位检讨 检 讨 书
尊敬的00:
现向组织递交检讨书一份,严肃深刻检讨在我局出现的某些干部职工在值班过程中擅离
值守之事。此刻,我们心情沉重,无地自容,对事情的发生及其产生的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表示深深的愧疚。
6月2日晚,000局安排干部000两位同志值班,代班领导为000调研员。该三名值班干
部按规定于晚上7点接班,应于次日早上9点交班。代班领导于晚上10点过到办公室检查,
交代两名值班干部做好值班工作,遇情况及时向其反映,由于当晚天气转凉,两名值班干部
在未向代班领导汇报的情况下,私自于晚上11点30左右回家取衣物御寒,但又未及时返回,
至凌晨2点过后方才返回单位,致使单位在2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无人值守,形成极其严重的
安全隐患。 此次值班擅离职守问题的出现,说明党组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不到位;干
部职工对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干部职工作风轻浮,对单位维稳工作不认真落实;
党组对日常值班的督促检查不够,部分领导没有严格落实带班制度,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值
班规章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 一是单位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不到位。单位经常性的
维稳工作会议和干部职工谈心活动不够深入,思想政治 1 教育停留在念文件的层次,没有做深入的消化吸收,干部职工没有得到真正的教育,没
有认识到值班工作的重要性,没有真正意识到日常值班是防范事故、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干部职工对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维稳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臵,没有形
成“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没有绷紧维稳这根弦; 三是部分干部职工作风轻浮,对单位维
稳工作不认真落实。维稳工作是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部
分干部职工却臵若罔闻,根本不当一回事,没有将其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来看待,落实的
时候也是得过且过,应付了事; 四是党组对日常值班的督促检查不够,部分领导没有严格落
实带班制度。单位领导在值班督促上基本集中在凌晨之前,在凌晨后就很少进行值班检查,
所以在日常值班的督促检查上力度不够,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五是值班规章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单位值班安排2人值班的目的在于1人有事,值
班室可以保证至少有1人在岗。在值班制度中也明确规定值班人员不能擅离值守,否则后果
自负,但没有明确惩罚措施和惩罚力度,导致干部职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这次事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这不是一朝一夕而形成 2 的问题,这是单位党组长期以来对维稳工作只流于一般形式,松懈和麻痹大意积累造成
的,是对工作、对广大农牧民群众不负责任的表现。若任其发展下去,必将酿成巨大的祸患,
必将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必将形成无法下咽的苦果。 这次值班干部擅离值守事件,暴露出
我局维稳工作的漏洞。辜负了组织对我们的信任和期望,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若
不是领导及时查出,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高度重视维稳工作,珍惜
稳定大好局面,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重视值班、巡逻工作,加强
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切实做好维稳各项工作。 一是立即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通
报本次值班干部擅离值守情况,宣读单位检讨、当事人检讨和单位对当事人的处罚决定。单
位对当事人的处罚决定:1、单位党组和所有当事人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做深刻检讨;2、
扣发当事人1个月工资;3、年终考评,当事人不得被评选为优秀。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提高干部职工对维稳工作的重视。建立政治理论学习长效机制,每周至少召开2次维稳工作
会议,学习上级有关维稳的会议、文件、讲话精神,通报一周值班、巡逻等维稳工作情况。
在一周的两次维稳工作会议上,要求每名干部职工至少做表态发言1次和对单位维稳工作的
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维稳工作; 3
三是加强维稳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单位带班领导要在晚10点、零点、凌晨2点开展3
次例行检查,并额外进行至少2次随机抽查,确保值班人员时刻在岗,带班领导在处于一级
戒备和以上级别期间,必须一线带班在岗; 四是完善维稳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充实《带班领
导工作职责》、《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和《值班制度》,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以及处罚规定。 我局党组要深刻汲取这次事件的教训,认真反思,
积极整改,把整个维稳工作落到实处,责任明确到人头,做到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坚
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中共000党组
2010年6月3日
4篇五:检查交政府 检 查 乌什县政府:
今天,我代表乌什运输站怀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检查,来表达对我站在安全生产工作
中不力的深刻反思,同时表达我站认识改正错误的决心! 在写这份检讨书的同时,我真正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和错误性,我感到非常愧疚!
我站就2015年2月11日关于乌什运输站在地区安全生产检查中所暴露的问题进行严肃深刻
检讨。此时此刻,我们心情沉重,无地自容,对事情的发生及其产生的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表示深深的愧疚。 2月11日,地区安全生产检查组一行在县长及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对我站
2015年春运工作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检查过程中暴露了我站安全生
产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这次检查,我深刻感到这次发生的事情,是长期以来我站对安
全生产放松要求,工作作风涣散的结果,这种不良思想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
重视程度不够,在这件事中,我站还感到,自身在工作责任心上非常欠缺。这是一个非常危
险的倾向!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可能在工作中会发生无法想象的结果。我站对这次严重
错误感到痛心疾首,感到无比遗憾,感到非常可耻,感到无以复加的后悔。 此外,我站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大家都一样漫不经心,
那怎么能及时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做好呢。我们工作的提高将无从谈起,我们的经济效
益也无从保证,此次安全生产问题的出现,说明我站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干部作风轻浮,对单位维稳工作落实不认真;领导
班子对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不够没有形成长效机制,落实不力。 这次事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这不是一朝一夕而形成的问题,这是单位领导长期以来
对安全生产工作只流于一般形式,松懈和麻痹大意积累造成的,是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表现。
若任其发展下去,必将酿成巨大的祸患,必将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必将形成无法下咽的苦
果。这次大检查暴露出我站安全生产工作的漏洞。辜负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我站的信任和
期望,同时也对上级主管部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使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受到了县委、县
政府的批评及诫勉谈话,使县交通运输局的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此次事件给我站的教训
极其深刻。若不是上级领导及时查出,后果简直不堪设想。认真分析,深刻反省,感到事件
发生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首先,在此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说明了我
站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这样那样错误的、模糊的认识。我站负责安全生产的主
要领导干部认为,这项工作抓了多年,年年都抓得不错,今年肯定也不会出啥问题;思想上
有厌烦、厌战情绪,满嘴牢骚话,工作没劲头;还总认为上级监管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是小
题大做,自找麻烦,流于形式、走过场。另外,存在着多种消极的、应付甚至是抵触的情绪。 二是安全生产工作不够扎实,措施落实不到位。尽管我们也确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一系列工作措施,但有些措施流于形式。比如,将县委、
信访检查材料
篇二:信访检查
信访检查材料
下周二交县信访办复查科 刘科长
1、联席会议班子组建(文件);
2、乡镇联席会议开了几次会议(记录);
3、书记、镇长班子成员公开接待群众件次、人次(与系统要一致);
4、半年村(居)委开放日公开几次、内容、效果;
5、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及责任分解落实情况(见表);
6、重点人员排查情况及稳控(见表);
7、风险评估情况(见材料);
8、群众工作站开展情况:
⑴、场地面积;⑵、制度及表现形式;⑶、日常办公人员;⑷、办公设施(桌、椅);⑸、牌子;⑹、工作记录;⑺、经费(工作经费、帮困经费)。
9、信息员骋用情况(村、组、重点群体);
10、领导信访值班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信访案件检查审理流程
篇三:信访检查
信访检查。
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四:信访检查
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逐步提高办理信访事项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贵州省信访条例》等相关条规,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工作原则
督查督办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的原则,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原则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
二、督查督办的主要范围
1、上级党政机关和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
2、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案件;
3、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知名人士批转的信访案件;
4、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5、3次以上重复来访来信和5人以上的联名信;同一天内有3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访来电来邮件,或者3天内5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访来电来邮件;
6、其他应予立案督查督办处理的信访案件。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职责
1、检查反馈。由督查督办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各街道办理信访案件的措施、进度、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报告。
2、督促落实。由督查督办部门督促各部门、各街道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对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进行催促,并要求其限时处理。
3、提出建议。由督查督办部门指导各部门、各街道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处理信访案件,及时为责任单位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综合协调。由督查督办部门对涉及多个地县、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理顺关系,协调和推进案件的处理。
四、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
1、信访事项的交办
信访事项由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负责受理,并统一交办。 一般转办信访件,承办单位自收到之日起15天内办结并上报;一般交办信访案件,承办单位自收到交办单(函)后,20天内办结并上报结果;重大复杂信访案件,应在30天内办结并上报结果。若不能按期报结的,要上报延期报告。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特殊或紧急案件,应按要求提前办结并上报结果,确需延期办结的大案要案,应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案件处理进度及情况说明。承办单位在重大复杂信访案件调查过程中,每月要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案件进展情况。
2、信访事项的催办
信访事项交办后,经办人应认真做好催办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由经办人建立案卷,定期检查,并通过电话、发函等形式进行催办。一般情况下,交办案件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不能办结的要书面说明原因,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决定是否延期办理。
3、信访事项的会办
(1)涉及多个部门或办理难度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先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牵头,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专题会办。通过会办,明确每件信访事项的处置主体、化解方案、
稳控措施等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促使矛盾纠纷尽快化解;
(2)对个别短时间内,暂无法调处或无法推进的信访案件,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报请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征得同意后,由县相关领导直接召集会办;
(3)对超出县级层面调处范畴的信访案件,经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商议后,建议书面报市级层面进行调处。
四、督查督办的责任追究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局对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或通报批评:
(1)对交办信访案件搁置不理、敷衍推诿、拖延不办; (2)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合理解释,不给信访人处理结果,导致信访人重复来县上访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1)对借故或无故不参加信访联席会议或案件协调会议,延误案件处理时机,成为信访积案的;
(2)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访信息,贻误处置时机或对重大集体上访苗头信息掌握不及时,造成较大规模集体上访的;
(3)无故不落实兑现处理结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相关法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的行政处分:
(1)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及时处理重要交办案件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4)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
(5)拒不执行有关职能机关提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
(6)不按有关规定落实信访工作机构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造成严重后果的;
4、其他违反信访工作机制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由信访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意见,由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审核并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