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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读音为jiǎn chá,汉语词语,指审查被检举的犯罪事实,如“对此,司法机关决定立案检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基层建设现代化助力检察工作总结(合集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基层建设现代化助力检察工作总结篇1
近年来,四营乡始终坚持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向前发展,切实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等工作成效,扫除一切社会黑恶势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一、抓学习研究,增强对综治工作的认识和领导
始终坚持把综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化对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强化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每月定期召开综治工作专项工作会议,会上集中研究综治工作,特别是“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每半月集中听取一次各村,各区办关于综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每周听一次政法主管对综治工作的汇报。通过执行严格的综治工作制度以及工作纪律,最终提升四营乡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能力。
二、抓防范要点,构建治安防控新格局
进一步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发展壮大人防力量、巩固提升物防技防水平。一是筑牢人防工程;各村共计组建义务巡逻队6支,义务巡逻队员50余名,开展治安巡逻700人次。辖区派出所出动警力400余人次,出动警车300台车次,开展治安巡查350次,处置各类治安案件91余起。二是筑牢物防工程,通过动员辖区群众自愿安装防盗门200余扇、防盗窗420余户,修建防护网以及防护墙600余米,通过筑牢物防工程,辖区入室盗窃案明显下降。三是筑牢技防工程,今年辖区新增安装监控探头78个、新安装小喇叭20个,超B级防盗锁芯90把,新安装摩托宝350余个,通过增强科技防范使得治安案件、范文参考网两轮车盗窃繁明显下降。构建了一个以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新格局,有力遏制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了辖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指数,有效地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三、抓稳定要点,大力开展专项工作
为认真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四营乡多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活动,提升了辖区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群众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避免受到不法分子的蛊惑,发生无理上访的违法行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建立矛盾纠纷三级调处机制,乡综治办牵头制定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级调处机制(一级调处为村居调解、二级调处为包村领导调解、三级调处为乡党委调解),工作机制要求各村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并上报乡综治办,并根据矛盾纠纷问题的轻重缓急或者矛盾问题大小确定调处等级。三是严守重要节点,对于一些历史遗漏问题,暂时不能化解的矛廊叫纷或者群体事件,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会议时段,积极开展疏导工作。
四、抓核心重点,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动员会后,四营乡迅速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动员会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相关工作保障机制。要求各村对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
五、抓创新管理,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为提高四营乡工作的服务水平,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增强辖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对社区服工作的满意度,在乡党委班子的领导下,开展了两大服务工程;分别为流动人口融合服务和流动人口快递。通过两大创新服工程,一是使得辖区流入人口能享受到同等于辖区本地居民的社会服务,增强了流入人口的归属感和满意度;二是通过流动人口“快递服务”,将上门服务变为现实,使得一些老弱病残群体以及上班族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一切服务。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形成的积习和弊端,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很难一次性改掉。改革好比动手术,如壮士断腕,必须付代价。二是工作中不合时宜的工作理念、工作流程、方式方法与当前实际不匹配,不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发展需要。
基层建设现代化助力检察工作总结篇2
根据阿法组办【20××】5号文件精神及我市依法治市办相关要求和部门工作实际。
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根本原因、解决办法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准确把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方向,以增强基层干部的宗旨意识为关键,以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为重点,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有效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正确方向,坚持改革创新、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回应民生诉求,坚持统筹兼顾、实施分类指导;到2020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基层治理资源如何整合
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制。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治理和服务,建立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
突出抓好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保、医疗、住房等问题,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运用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全体社会成员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更多的发展机会。
三、社区、村委会有哪些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是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二是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三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四是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五是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是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七是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四、参与社区治理,需要哪些社区组织、经济组织、行业组织进行共治
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实现需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力量多方协同、广泛参与,建立完善的组织框架,理顺关系、优化流程,以实现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各地建立起统一的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作为社会矛盾解决平台。针对社会矛盾多元化协同化解机制的改革,他认为,应在战略上树立以防为主的矛盾化解思路,在队伍建设上要专业人才与经费保障并举,在制度上要改革矛盾化解的瓶颈,在预防上要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在治理力量上要建构社会组织的协同机制,在化解路径上要建立社区微观治理机制,在矛盾难点上要攻克疑难矛盾的化解。
五、如何组织、调动村(社区)各类组织和群众参与村(社区)治理
定期召开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的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广泛吸收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社区知名人士、驻区单位代表、物业站负责人、派出所片警、宗教人士等参加联席会议,形成社会协同和共治机制,确保社区党组织成为集中民意民智、凝聚民心民力的领导核心
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急需解决的最基础、紧迫而突出的问题分别是什么
从眼前的具体事情抓起,从最突出的、最紧迫的问题抓起,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去解决。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客观公正、合理合法的处置方式和处理结果赢得群众的信任、防止矛盾升级、激化、转化。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对群众反映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能解决的要抓紧解决、立即办理,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做出安排,让群众理解,对于群众不合理的诉求要耐心地做好解释、疏导和思想教育工作。大力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依法清权确权,实行阳光作业,公开办事项目、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如何将“三治三共”融为一体,建立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要立足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管理、服务放到基层,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要落实好明确向街乡赋权的事项,建立权责清单,加强统筹。要通过“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进一步转变机关和干部作风,到基层一线去,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要明确“吹哨”范围,规范“报到”行为,把工作抓实,务求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基层建设现代化助力检察工作总结篇3
基层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当前,基层治理正经历由单向管理向多元化、参与式治理的创新转变,构建与我县相适应的治理体系,确保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从政策层面加以解决、从业务层面加以指导、从经费层面加以保障的务实举措,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在创新中突围、在共治中拓展、在法治下前行。
一、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完善协商制度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创新。
规范议事范围及参与主体。凡涉及村(居)务、财务的重要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参会人员由村(居)民代表、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村(居)民小组组长组成,普通村(居)民可以自由到会旁听。涉及外来人员的议题外来人员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协商决议公开。
实施阳光村(居)务工程,凡协商决策需要村(居)委会落实的事项,均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公开,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随时收集村(居)民意见,解答村(居)民疑问,对村(居)民的不同意见作出解释。设定每次村(居)民代表会议的第一项议题为反馈上一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协商决策落实到位。
(三)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
加强和改进农村(居)建设,规范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破解基层“两张皮”“灯下黑”“吊脚楼”“大呼隆”难题的路径方法
(一)是建立基层治理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科学合
理、权责明确的评估体系,引导基层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经济发展、抓安全生产一样重视基层治理。同时,借助问责条例辅以严格的问责办法,用有力的刚性约束让基层组织从思想深处和日常工作中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二)解决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问题
随着基层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日趋复杂,尤其是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基层治理迫切需要协同治理。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碎片化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的情形非常明显,而且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牵涉面广。很多基层干部为此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事实证明,这种粗放式管理不仅浪费人财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点,还容易忽视治理盲点。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在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党是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基层治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但是,当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是突出问题。
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明确基层社会三治主体。以基层社会党组织、基层政府、城乡社区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成员,五个三治为主体,坚持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切工作,发挥基层社会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注重发挥城乡社区成员的自治功能,发挥其主人翁的作用,做到相互平衡、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以实现共同发展的共治目标。
(二)明确基层社会自治目标。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依法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制定必要的乡规民约,建立自我管理的议事机制,自己参与并处理自己的事务;坚持自我服务。通过创新机制和平台,发动群众服务群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我服务模式,切实做到社区“事事有人管”;坚持自我教育。通过基层协商,可采用开放空间等工作模式,找到合法合情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自我教育的过程其实也是社区成员的自我成长的过程;坚持自我监督。创新监督形式,调动城乡社区成员参与监督社区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群众自我监督促进社区和谐,推动基层社区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建设。目前有的基层干部及执法人员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协调基层社区各个利益关系主体、分配经济和社区资源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甚至还出现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徇私枉法、粗暴行政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发挥基层社会法治机制的保障作用,包括坚持全民守法,坚持法治精神,坚持法治保障,维护法律尊严和。
基层建设现代化助力检察工作总结篇4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加强党建引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全国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基层治理创新方面形成了不少务实管用的经验。其中,天津市北辰区“一核引领、一网覆盖、六治融合”的创新实践,带动北辰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诸多成效,其经验值得认真梳理总结。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北辰区是天津环城四区之一,是典型的城乡结合地区,基层治理问题十分复杂。近年来,北辰区大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初步探索了一套务实管用的基层治理思路和办法,破解了多年未解决的治理“顽疾”。
第一,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天津市北辰区既强调区委统筹协调,抓好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又坚持把镇街作为主战区,强化党(工)委基层治理“龙头”作用;既要求夯实村居党建基础,又推进党建服务中心标准化,着力强化阵地建设,成效显著。
第二,以综治和警务网格融合为突破口,探索形成覆盖全域、便捷高效的治理网络。在这一过程中,天津市北辰区打造“13n”模式,解决“发现问题难”的困境;通过“平安北辰”app研发,畅通工作流程,解决好“发现情况如何处理”的问题。此外,还延伸打造“全科网格”,真正实现全网覆盖。
第三,不断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以善治为目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全面提高区域社会治理能力,还需要动员组织广大群众。天津市北辰区从自身实际出发,不断进行创新探索,既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放手让广大居民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又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引导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同时还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提高基层治理效能上下功夫。
总的来看,正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实践,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使天津市北辰区的社会治理局面发生了重大改变,并推动实现了从等问题到找问题、从各自为政到联合作战、从压事压责到赋权赋能、从集中整治到常态长效的转变。北辰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是新时代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具体实践,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积累了一些经验,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益启示。
一是必须牢牢抓住党建引领这个根本,不断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号召力。党建引领直接影响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成效,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一方面,要牢牢抓住市县这个基层治理的主战场,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的整体性、协同性。另一方面,要在加强基层党建上下功夫,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强化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城乡群众搞好服务、多办实事、破解难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有效社会治理和良好社会秩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就是要把良好社会秩序作为人民群众的幸福之基、和谐之本,畅通和规范群众利益协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着力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三是必须在作风建设上狠下功夫,用心担当作为,敢抓敢管敢“碰硬”。基层治理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发扬新时代斗争精神,主动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解决涉及城市管理、环境整治、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推动基层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四是必须注重广泛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多管齐下、全民参与的强大合力。从天津市北辰区的实践来看,广大群众中蕴含着参与社会治理的巨大热情和力量。加强社会治理必须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丰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和渠道,为基层治理注入多元力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基层建设现代化助力检察工作总结篇5
基层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当前,基层治理正经历由单向管理向多元化、参与式治理的创新转变,构建与我县相适应的治理体系,确保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从政策层面加以解决、从业务层面加以指导、从经费层面加以保障的务实举措,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在创新中突围、在共治中拓展、在法治下前行。
一、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完善协商制度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创新。
规范议事范围及参与主体。凡涉及村(居)务、财务的重要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参会人员由村(居)民代表、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村(居)民小组组长组成,普通村(居)民可以自由到会旁听。涉及外来人员的议题外来人员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协商决议公开。
实施阳光村(居)务工程,凡协商决策需要村(居)委会落实的事项,均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公开,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随时收集村(居)民意见,解答村(居)民疑问,对村(居)民的不同意见作出解释。设定每次村(居)民代表会议的第一项议题为反馈上一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协商决策落实到位。
(三)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
加强和改进农村(居)建设,规范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破解基层“两张皮”“灯下黑”“吊脚楼”“大呼隆”难题的路径方法
(一)是建立基层治理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科学合
理、权责明确的评估体系,引导基层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经济发展、抓安全生产一样重视基层治理。同时,借助问责条例辅以严格的问责办法,用有力的刚性约束让基层组织从思想深处和日常工作中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二)解决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问题。随着基层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日趋复杂,尤其是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基层治理迫切需要协同治理。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碎片化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的情形非常明显,而且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牵涉面广。很多基层干部为此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事实证明,这种粗放式管理不仅浪费人财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点,还容易忽视治理盲点。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在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党是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基层治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但是,当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是突出问题。
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明确基层社会三治主体。以基层社会党组织、基层政府、城乡社区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成员,五个三治为主体,坚持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切工作,发挥基层社会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注重发挥城乡社区成员的自治功能,发挥其主人翁的作用,做到相互平衡、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以实现共同发展的共治目标。
(二)明确基层社会自治目标。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依法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制定必要的乡规民约,建立自我管理的议事机制,自己参与并处理自己的事务;坚持自我服务。通过创新机制和平台,发动群众服务群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我服务模式,切实做到社区“事事有人管”;坚持自我教育。通过基层协商,可采用开放空间等工作模式,找到合法合情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自我教育的过程其实也是社区成员的自我成长的过程;坚持自我监督。创新监督形式,调动城乡社区成员参与监督社区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群众自我监督促进社区和谐,推动基层社区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建设。目前有的基层干部及执法人员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协调基层社区各个利益关系主体、分配经济和社区资源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甚至还出现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徇私枉法、粗暴行政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发挥基层社会法治机制的保障作用,包括坚持全民守法,坚持法治精神,坚持法治保障,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