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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企业管理

活动总结 时间: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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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企业管理费用
篇一:营改增,企业管理

营改增后企业管理费用"抵扣"宝典:

企业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费用项目以下将逐一诠释。

1、管理费用—工资—基本工资/加班费/临时工工资 实务操作:

虽然公司给员工发工资,员工不会给公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这里也可能会出现有抵扣的工资进项税额。

工作案例:

1、企业下班后由劳务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卫生的清扫,收到劳务公司的劳务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2、企业的保卫工作由劳务公司委派的保安人员担任,收到劳务公司的劳务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企业将上述人员的劳务费也列入管理费用工资的话,也是有可能存在进项税额抵扣的。 政策依据:

1、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2、根据财税〔2016〕47号通知,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依6%的增值税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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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福利费/医疗补助

实务操作:

“福利费”包括管理部员工工作餐,医疗用品,公司组织职工体检费,工伤医疗费,注射疫苗费,医疗室药品费,工作人员租房费,液化气,餐厅用厨具,司机保安餐费补助及夜班补助,厨师工资,职工慰问金,体育用品等。另外,它还包括每月公司按一定比例计职工福利基金,“医疗补助”指公司和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一种医疗基金。

为作公司福利费列支的费用,就算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政策依据: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3、管理费用—折旧费

实务操作:

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每月所计提的折旧,在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时候,就已经进行了抵扣。

1、如果有固定资产是专门用于企业福利部门的,是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

2、如果是管理部门与福利部门共同使用的固定资产,是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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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企业在2016年5月1日之后购入的房屋取得的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需要分两年进行抵扣的,第一年60%,第二年40%。

政策依据: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团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入的同时符合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则可以抵扣进项税。

2、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第一条第四款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4、管理费用—修理费

实务操作:

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包含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的修理安装费,硬件升级费,办公楼和宿舍装修费,其他管理部办公用品移动和安装费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政策依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5、管理费用—中介费/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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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企业管理。

管理部门的中介或代理费包含人事档案代理费,招聘中介费等。取得该项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政策依据: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6、管理费用—办公费—书报费/印刷费/日常办公用品费/消耗用品费/年检/审计费/其他 实务操作:

管理部门的办公费,其中“书报费”指管理部门购书,订报刊杂志的费用,“印刷费/复印费”指印名片、劳动合同、公司内部报纸等,“日常办公用品”指管理部门每月按预算标准购买的办公用品及为新员工购买的小件办公品,以及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用色带、墨盒、墨粉、复印纸等,“消耗用品费”主要指人事总务部购咖啡,茶叶,纸杯,纯净水,矿泉水,纸巾以及洗手间用的洗手液,消毒液,手纸等,“年检/审计费”指企业参加工商联合年费,企业变更费,企业验资审计费等。“其他”包括财务部购发票费,财务报表,财务账本和封皮,以及复印费等。以上采购货物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但用于个人消费咖啡、茶叶等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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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采购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部分货物适用13%的税率。

2、年检、审计根据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属于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3、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政策参照“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福利费/医疗补助”政策解释。

7、管理费用—物料消耗

实务操作:

管理部门的物料消耗包括购买硬盘、光盘、软盘等电脑用品,以及插座等维修零件,其他扣除“办公费—日常办公用品费”和“低值易耗品”外的办公用品,其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政策依据:

货物采购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8、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实务操作:

管理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根据会计核算原则进行分期摊销,其进项税额在购进低值易耗品时已经抵扣。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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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
篇二:营改增,企业管理

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

十二五规划以来我国财税政策经历了重大改革。2009年实行“营改增”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举措,“营改增”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可以加快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属于流转税,二者的主要区别有以下三点:

(一)税率的区别

营业税的税率区分相对复杂一些,它是按照行业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纳税科目及纳税比率。除建筑行业的营业税率是3%以外其他行业的营业税率从5%至20%不等。增值税预营业税不同,它的税率是以商品的种类不同来划分,除17%的基本税率以外,还有从0到13%的税率等级划分。

(二)计税依据的区别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或者个人在经济活动中获取的收益,包括营业收益、无形资产转让收益和不动产销售收益。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商品实物的价值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产品或劳务在流动过程中的收益,其征税对象是商品实物以外的额外收益,没有额外收益的商品就没有增值税。

(三)计算方法的区别

应纳营业税= 营业额×税率;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 额一进项税额转出)。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款应由销售方承担切税负不可转嫁;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税负由销售方转嫁给买方。

二、我国实行“营改增”试点的原因

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传统的财税政策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经济的发展,为了促进适应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营改增”已经迫在眉睫。我国实行“营改增”试点的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

我国目前正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大多属于营业税纳税范围,怎样进行税费改革,很好的发展现代服务业受到多方关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在对现有的税费制度进行改革完善,避免重复缴税;减少企业税费负担,节约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推动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社会发展;还可以优化企业投资、消费及出口结构,推动国民经济均衡发展。

(二)可以避免服务业重复缴税的现象

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属于流转税,最后都是由消费者承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前,营业税纳税企业在购买货物时的增值进项税不能抵扣。增值税属于扣除成本后的差额征税,随着部分额外差额的征税可以避免重复征税的现象。营改增之前对第二产业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征收的是营业税,易造成重复征税,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市场化经济快速发展和行业化分工较细的今天,服务业全额征收营业税,加上外购商品与服务自身包含的税金不能相互抵扣,导致服务业的征收税额加大。

(三)可以缩小部分行业的避税空间

增值税纳税以专业发票为准,是一种环环相扣的管理方式。一些服务业现行缴纳的是营业税,在纳税上还存在一些避税空间。总所周知,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这些避税的现象给国家税收造成一定损失,对税收管理也造成不好的影响。

三、企业实行“营改增”后的主要变化

“营改增”涉及的产业多,所以内容也多。“营改增”优化了我国财税政策,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我国自实行“营改增”以来企业发生了一些变化:

(一)税负的变化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 11】110号)规定:17%的标准税率及13%的低税率,增加11%和16%两个税率。17%的税率适用于租赁有形动产,11%的税率适用于建筑行业,6%的税率适用于其他现代服务业。这样有利规范企业纳税程序,避免重复纳税,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同时企业购买机械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可以作进项税额抵扣。不仅可以享受优惠税,还可以扩大企业规模和进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发票种类变化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销售收入只需开普通发票,“营改增”之后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分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纳税企业在购买货物或者接受新劳务的时候可以索要三种发票。即向一般纳税人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的纳税人索要普通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纳税申报变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纳税企业或者个人在取得进项税额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里进行发票认证,在认证通过的当月进行抵扣。专业发票需要在从开据日算起的一百八十天内进行认证和抵扣。未通过专业认证的发票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在纳税申报的同时要对本月开据的发票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抄税。

(四)财务核算方式变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后,纳税企业营业的收入、成本、税金和附加都会变化;营业税的收入由含税收入变为不含税收入,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由包含增值税变为不包含增值税,成本减少;营业由销售方承担变为由购买方承担,税费减少。由于营业收入、成本、税金和附加的变化会造成营业利润的变化,营业利润的变化会对利润总额造成变化,最后又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缴纳数额。

(五)上下游供应链变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纳税企业除了要保证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资质资格要求,给上游客户开增值专用发票以外,还应该对下游合作供应商是否具有开具增值专用发票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具有开据增值专用发票资质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对税负转嫁作进一步具体的规定,对公司产业链进行合理科学的顺理,保证企业进项税抵扣所有通道畅通。

四、企业应如何应对“营改增”

“营改增”是一个大型的财税改革措施,要做好这项工作并不是那么简单,针对我国“营改增”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充分了解和应用新的税收政策

国家税收政策是不断改革和完善的,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要随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学习新的税收政策,根据本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号入座,深入贯彻执行新的税收政策,在收受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进行纳税筹划。在了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用足优惠政策,达到税收成本最低化。

(二)做好“营改增”后的影响分析预算

税收改革不是一下子全国推行的,在全面改革之前一般都会先试点进行。其他企业在实行“营改增”之前应该寻找跟本企业相似的成功企业做研究,分析他们“营改增”的特点,

预算本企业“营改增”可能出现的过程和结果。在对成功企业“营改增”进行分析时要严格根据实际情况客观严谨的进行分析研究,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避免本企业在“营改增”的过程中出现同样的状况。

(三)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提高员工专业素质。“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和纳税申报工作较营业税更加复杂,所以要求财务工作人员要具备更加专业的素质,企业应该给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增值税纳税和申报培训。

正确核算。“营改增”以后,企业的各个经济环节都会产生增值税,这就加大了会计核算工作的难度。企业的收入、成本、负债、利润等指标都会有变化,所以财务人员要合理调整财务预算指标,对核算指标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

加强发票的管理。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管理有一套完整严谨的管理体系,增值税征收的严格监管让企业没有漏填可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了发票管理的相关内容,企业要严格遵守,对违反规定的发票管理行为,企业及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结束语

“营改增”是我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求进行的税费改革,改革后的税费制度将对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对我国产业化分工也起到积极作用,更有助于经济发展方式以及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

营改增对企业纳税管理的影响及应对
篇三:营改增,企业管理

《营改增对企业纳税管理的影响及应对》

一、两种税制的主要区别

(一)税收特征的区别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一个本质区别为营业税为价内税,而增值税为价外税,营业税下销售方收到的款项就是销售价款;而增值税下销货方收到的货款包括销售价款和税款。在这里,“价”可以理解为“销售价款”,销售价款即为计税基础。

(二)计税方法的区别

营业税下的计税方法为应纳税额 = 营业额 × 税率,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也就是工程造价或者业主计价款乘以适用税率3%;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其中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所以我们先要把含税销售额转换为不含税销售额,也就是用含税销售额÷(1+税率)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以后,再乘以11%,这样才是销售税额,那么进项税额就是在购买材料、机械等行为中取得的进项税额专用发票。

而进项税额又分为准予抵扣和不准予抵扣两种情形,如果是用于生产经营的,那么就是属于准予抵扣范围的,如果是用于职工福利,那么它就属于不准予抵扣的范围;判断了一项经济行为属于准予抵扣范围后,接下来就要看抵扣凭证的类型。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转变为增值税后,计税方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其中当期销项税额就是投标报价确定的建造合同收入,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就为我们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就是从当期采购材料、劳务分包等来取得进项税额。

例如:建造合同1000万,材料、机械租赁费650万(假设均取得符合抵扣的发票),销 项税率

11%,进项税率17%。

(三)纳税方式的区别营改增,企业管理。

营业税的纳税方式为劳务发生地纳税,增值税的纳税方式为机构所在地,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预计会采用汇总纳税方式,也就是就地预交、汇总缴纳。

(四)纳税管理的区别

营业税制下为单一环节纳税,计算简单,征收管理简单,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增值税制下为两个环节、全过程纳税,存在增值税链条,计算复杂,征管严格,所得税前不得扣除,而且增值税为环环抵扣制,计税依据为流转环节的增值额。营业税计税依据为流转环节的销售(营业)额。

增值税计征复杂、征管严格、法律责任重大。

1.增加税收管理环节、扩大管理平台、增强管理职能使税收管理更加严密、严格。

2.以票管税,链条管理,严管严控,以“金税工程”网络管理体系辐射全国,开票、发票认证、抵扣、纳税申报、后台评估等多种手段进行纳税管理。

3.发票管理严格,存在触犯刑法等。

二、增值税税汇总纳税模式

在营业税之下,纳税模式较为简单,不管集团公司下设有多少子公司,在营业税制下,实行的是差额征税,不同法人之间,相互之间都是以验工计价的方式来进行;但是增值税实施后由于其纳税方式比较复杂,就对现有已经实施营改增的行业进行了解后,建筑施工企业很有可能实施汇总纳税的模式,那么汇总纳税模式的总体思路为作为一个法人为主体进行纳税,例如某集团公司下设两个工程子公司,集团公司和两个工程子公司分属不同的法人主体,在以法人为主体的纳税模式下,作为工程公司,要汇总的范围为他下设的项目部,而作为集团公司,是另外一个法人主体,它的汇总范围就为指挥部和它的一些分支机构。

首先看汇总纳税总体的思路,上面是集团公司的指挥部/子公司项目部,要按月申报,在这过程中,要确认当期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同时预提本月预缴的增值税,并在施工当地按月进项缴纳。在月末,需要把分支机构的进、销项上转至法人主体进行汇总纳税。

下面以工程子公司为例做一个详细的展示。首先作为工程子公司的项目部,应该按月预缴增值税,并按月确认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确认过程中要向法人公司汇总销项、进项和预征税额,就需要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分支机构传递单后进行传递。如果有销售货物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的行为,属于原增值税纳税范围,不纳税汇总范围,按月计算并申报缴纳。

作为汇总纳税主体子公司,要确认的销项税额包括局管的计价收入、局托管的计价收入以及子公司直管项目,子公司挂靠模式的计价收入,这些是子公司本级要确认的销项税额;确认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子公司本级购进办公用品、小汽车;子公司项目购进工程设备及材料物资;子公司项目部对外分包专业工程;子公司项目部对外进行劳务分包等形成的进项税

额;二者之差就是汇总纳税主体应纳的增值税额。计算出本级的应纳税额后再减去分支机构以及预征的税额就是当期应补缴的税额。

当年度清算的时候,集团公司、子公司本级汇总的年度应纳税额,为年度内各季度汇总应纳税额的合计数。

项目部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

(项目部发生建筑业劳务及其他应税服务的年度销售额÷年度清算的计算同上)

项目部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 项目部已预缴税额,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项目部所在地的省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项目部预缴增值税。

项目部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项目部已预缴税额,差额部分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项目部所在地的省税务机关,在项目部预缴增值税时一并补缴入库。

三、汇总纳税模式的影响

1.预征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分支机构的实际税负的高低

2.汇总纳税方式带来现金流的增加

3.税务管理的复杂性

在原有的营业税制下,税务管理更多的是对所得税方面的管理,对营业税方面的管理可能不是很多,主要是对外经证的开具以及管理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进行沟通,但是在实施增值税后纳税管理会变得非常复杂。

首先是临时税务登记的办理及施工项目结束的税务注销,未来作为分支机构的项目部,要预缴增值税,在当地认证进项税额就必须要在当地办理税务登记,下图是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

其次是集团公司(子公司)局指(项目部)税收负担分劈问题。

最后一个就是纳税申报的复杂性

四、应对措施

应对措施主要有四项:

(一)建立增值税税务管理体系

1.税务管理部门及税务管理岗位的重新定位

需要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制订和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税规章制度;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税务影响分析,提出税务风险管理建议;指导和监督各分子机构开展税务管理工作;组织税务培训,并向其他部门提供税务咨询。

该岗位未来负责:税务资料的准备;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及申报;税款缴纳划拨凭证的填报;发票购买、保管;税务风险事项的处置与事后检查;同时应定期参加培训,同时在职责的划分上也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建立税务管理内控制度

(1)梳理完善税务管理制度

(2)税务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企业重要经营活动,控制税务风险

(3)完善纳税申报表编制、复核和审批、以及税款缴纳的程序,明确相关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

3.建立税务管理内部信息与沟通机制

(1)与税务机关的及时有效沟通

(2)将税务申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利用有关报表软件提高税务申报的准确性营改增,企业管理。

(3)建立年度税务日历,自动提醒相关责任人完成涉税业务,并跟踪和监控工作完成情况。

(二)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领购、开具、认证、抵扣、保管和法律责任

(三)税务管理与财务共享中心相结合改革

(四)“营改增”后税务筹划的重要性营改增,企业管理。

纳税人身份的筹划;利用不同税率分别核算的筹划;利用总分机构汇总纳税进行筹划;利用税率不同转变经营模式的筹划;供应商的选取及采购价临界点的筹划;筹融资模式的选取的筹划;内部关联交易方式不同的筹划;充分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的筹划等等。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企业的对策
篇四:营改增,企业管理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企业的对策 营改增政策介绍自1994 年以来,我国实行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税制结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税制结构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从抵扣完善性来看,两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从税收征管能力来看,两套税制并行,税种分类和识别变得难以区分,给征管部门带来了困难;从经济结构和产业发展来看,这种税制结构不利于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深化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2012 年1 月1 日,上海市率先进行了“营改增”试点,拉开了“营改增”试点的帷幕,到2012 年年底,“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广东、江苏、湖北等12 个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2013 年8 月1 日开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2014 年,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营改增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对企业提出新的挑战。

营改增主要目的调整我国的税制结构,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促进我国的经济结构转型。然而,部分企业在实行营改增后,由于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的限制,其整体税负不降反升。所以,企业一定要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享受营改增带来的红利。

2 营改增对企业产生的有利影响

2.1 营改增降低了大多数企业的税负成本营改增消除了营业税存在的重复征税弊端,从整体上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营改增”后对于一般纳税人的服务企业,其购买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免。制造企业购买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进项税额也可以进行抵免。“营改增”后大部分行业企业税负都得到明显的下降。广东营改增试点后,有效地消除了重复征税,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得以打通,极大地激发了企业采购现代服务的积极性;营改增后,企业间区域合作不断加强,与外省产业联系更加紧密,促进了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据初步统计,广东省试点以来新增现代服务业2.5 万户,主要集中在文化创意、鉴证咨询等产业,占到新增试点户数的90%以上。

而对于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销售额未达到500 万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实行简易征收,营业税税率由5%降低为增值税率3%,赋税负担直接下降。除此之外,小规模

纳税企业还能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高了小规模纳税企业作为卖方的议价能力,间接减少了赋税。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赋税负担显著地减轻。

2.2 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营改增实施后,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完善经营管理模式,尤其是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税务管理等。

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下,尤其税务管理水平低下。如发票管理不规范,纳税筹划工作不完善。营改增后,企业为了享受税制改革红利,必须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模式。由于增值税的计算比营业税复杂很多,企业需要在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等环节加强管理,在以票抵扣背景下,企业必须对组织架构、业务模式等进行改革,需要对供应商和客户作出选择。

2.3 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营改增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推动服务外包,形成主辅分离。

不少企业主要将生产性服 务业务外包,加速了服务业从制造业的分离。二是推动资源重构,提升总部经济。三是推动设备更新,形成带动效应。由于设备采购可以形成抵扣,试点带动试点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据了解,交流运输、物流辅助业设备采购额明显上升,为装备制造等产业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

2.4 营改增有利于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融入国际高端供应链营改增前,我国对出口劳务征收营业税,出口时无法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致使国内出口劳务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中明显处于劣势,不利于中小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

营改增实施后,出口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使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获得明显的效益,有利于这些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出口。企业出口的产品和服务可以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大大提高了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优势,提升了出口货物的国际竞争力。所以,未来中小企业应从低成本战略向差异化、专业化战略转变,从低层次参与国际分工提升到高层次实施国际运营战略,逐步加强对外投资,通过嵌入全球价值链实现产品升级和链条升级,以提升企业整体价值。营改增将促进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融入国际中高端产业供应链。

3 营改增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3.1 部分企业的税负增加随着营改增在建筑业行业的实施,使得建筑业企业在某些环节获得增值税税票的难度加大。建筑施工项目由于施工地点不确定,原材料种类繁多,材料采购来源多,很多材料在采购过程很难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这会导致某些建筑业企业的进项税无法抵扣,从而导致企业缴纳过多的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筑业企业的利润总额。

3.2 对企业经济效益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对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产生影响。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原营业税是含税价确认,而改革后则按不含增值税价确认销售收入,除非企业的销售价格随之发生调整,否则在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会直接减少企业的销售收入额,从而降低企业的会计利润。

其次,对企业的销售税金产生影响。企业营业税一般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它会

直接减少企业的营业利润及利润总额,而增值税会计核算不列入成本费用,对企业的利润总额没有直接影响。营改增会在一定程度上虚增企业会计利润。

4 企业应对营改增政策的对策建议4.1 加强培训,认真学习营改增政策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大区别,企业应积极加强对所有涉及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邀请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讲课,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事前知道业务开展应经历的流程,事中能够索取相关票据,事后能够准确纳税抵扣、申报和缴税。如:企业的供应商,包括物业服务、快递物流辅助、广告与设计、中介审计、项目外包商和固定资产与软件采购商等提供的服务开具的发票可进行进项抵扣,这就要求企业在选择供应商和服务商时,应尽量选择财务核算健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和服务商,这样公司才可以通过进项税抵扣来降低增值税负。

4.2 规范管理、准确使用增值税发票营改增后,企业能否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取决于企业对增值税发票的规范管理。企业要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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