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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财务人员

工作总结 时间:2020-08-03

【www.myl5520.com--工作总结】

关于营改增财务细则的通知
篇一:营改增财务人员

关于“营改增”后财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分公司、各项目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营改增是我国税收工作重大战略性改变,给建筑行业财务管理带来根本性改变。经研究,现就财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根据现公告的相关文件精神,自2016年5月1日起,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1%。

老项目增值税按简易征收,税率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税款由项目所在地预缴,税率3%。

新项目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本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即项目所在地预征增值税2%,本公司机构所在地征收9%。另据各项目部提供的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款相应退回各自税额。

二、 增值税票据的管理

(一)、销项发票(工程收入发票)

1、 工程项目需开出销项发票前(即开具工程收入发票时),必须事先报公司财务部批准,由公司财务部指定人员与工程项目指定财务人员,核对好开票应纳税费(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并由工程项目上缴完整应纳税费后,才能开票,所开具的发票应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给总公司财务部门专职人员,筹划当月项目税费,以免造成多经济损失。

2、 增值税专用进项发票(材料发票)的取得必须在销项(工程收入)发票开具之前,以保证能及时认证抵扣,控制税务。

3、 因工程项目自身管理原因,未与总公司核对税费,自行开具销项发票(工程收入)、或增值税进项发票(即材料发票等)未能及时、准确、合法取得,造成工程项目某些期间有销项无进项,或进项不足而多纳税;某些期间又无销项(或销项少)而有进项(或进项多),造成进项留抵的,工程项目部任何人不得以此要求公司退回已纳税款或留抵的进项税款(因为国库不退,只进不出)。

注意事项:1、不得虚开增值税发票;

2、材料发票开具时间在工程收入发票之前。

(二)、进项发票(材料发票)

1、不得取得虚开发票、假票;项目部相关经办人(或财务人员)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或假发票,由本人及本工程项目相关经办人(或财务人员)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含刑事责任)、经济责任;并负责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2、时效性。自取得发票后180天内经税务审核认证才允许抵扣。要求:各项目部自取得发票90天内提供给总公司,任何人不得无故扣押,以免造成未及认证不能抵扣而造成损失。

3、符合项目结构成本。各项目部要根据项目工程量清单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再次强调发票为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各项目部向公司财务部移交时必须同时附上合同、销货方(承包方)的发货单、项目部入库单、领料单等。

4、材料采购合同。在发生采购(分包、租赁)业务发生时,必须经总公司同意;按总公司的要求签订好合同,严格约定好相关的条款。

5、人工费。根据了解目前税务机关未明确人工费如何抵扣,采用工资花名册,且未明确劳务发票税款如何抵扣。要求:各项目部先提供人员工资花名册,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6、发票加盖项目部审核章。所有发票必须经采购员及其他相关经办人员(若有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以明确相关责任(含刑事责任)。审核章加盖发票背面,需手写重要信息,核对身份信息等,注意不得污渍票面,以免验证不通过。附审核章模块

三、 采购材料合同

合同签订前:各公司不得私自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如确需签订采购合同,报总公司经营部,由总公司审核后方可签订。

内容要求:1、不得签订只有数量或只有单价的合同。

2、原则上只签订款到发货的合同。

3、由公司签订的合同只能从对公帐户结算;

注意事项:由公司签订的合同,如需先发货后结算或从个人帐结算的,双方合同或协议中需明确双方指定帐户,待项目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双方结算付款凭证,否则公司有权预留材料款。

四、款项支付要求

1、原则上:新项目所有款项往来必须通过公司对公账户支付。

2、工资支付,原则上个人需开银行卡支付(除劳务分包对公支付)。

特此。

2016

年06月23日

2015年度财务部总结
篇二:营改增财务人员

2015年度财务部

工作总结

2015年在公司领导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现将完成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目标责任指标及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工作行为方面

(1)每位财务人员自觉、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没有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班前做好上班的准备工作,工作时间没有出现做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格履行公司请销假制度,无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现象。

(3)每天早晨工作前认真清扫办公环境、整理办公用品、更换工装,保证工作环境整洁有序、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按规定着装,注重仪表仪容,为前来办事人员提供整洁温馨的办事环境。

(4)按时参加公司的各种会议、活动,没有无故不参加事项。

(5)本部门员工坚持工作周记,对每周的主要工作进行记录、总结同时对下一周的工作进行安排。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做到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6)在工作中每一位财务人员耐心解答各部门员工的询问,做到文明用语、服务周到。

(7)不论是上班时间或下班休息时间,只要有人需要办理业务,大家都会热情主动接待,认真 、快速、准确的办理。执行首问责任人

营改增财务人员。

追踪办理制度。

2、创新亮点方面

(1)增加账面注册“资本金”及“净资产”营改增财务人员。

为完成这项指标,经与多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解、洽谈,并对公司资产数据进行测算,且准备了大量的会计资料,终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确认了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的合法性,由于上级有关部门调整了一级资质就位的条件,我部随即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做了相应账面调整。

(2)8月在公司中层协调会上,进行了一次“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征集,并对经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员工进行了解,通过意见征集结合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准备在2016年做进一步完善和修改。

(3)3月制定了财务部财务人员工作纪律,并组织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讨论,并将工作纪律落实到财务部“主要个人目标考核责任书”中。

(4)组织“营改增”知识培训、按照国家“营改增”实施办法完善财务核算流程和报账票据的规定。

3月份组织公司财务人员参加了“营改增”培训班,5月份又组织了公司、基层单位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主管参加的建筑业“营改增”知识培训,使大家对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统一了认识。

“营改增”是对建筑企业管理模式的一种挑战,为顺应这种挑战建立起公司一套财务管理核算流程,通过对大量的“营改增”相关政策和信息的查阅,密切关注最新的“营改增”信息动态等,我部为完成这项

指标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只待国家建筑业“营改增”管理细则的出台,建立起适合公司经营模式的财务管理办法。

3、主要工作

(1)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制订了各岗位主要工作考核指标,并与各财务人员签订考核责任书。

(2)每月按时报送本月工作小结及下月计划并每月向公司网站报送1篇新闻稿件。

(3)1-10月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审核各类收付款单据2.77 万余张,准确及时办理各项收支业务,确保保障房专项资金专项使用。营改增财务人员。

1-10月共审核、办理近 4.56 亿元的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确保了资金收支业务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完成记账、算账、对账、转账、结帐及各类会计报表的编制及报送工作。

(4)按月完成公司各项税费、养老、医保费、失业保险金、工会经费的申缴;发票的申购和开具。

1-10月申缴各项税款1288.7万元,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365.6万元。

(5)年初对本部门办公设施进行了盘点,根据使用情况将实物落实到使用人负责管理,确保办公设施的安全使用。

(6)继续实行电话预约节假休息日办事制度,确保了各施工项目及有关部门财务关联工作的顺利进行。

(7)对已完工施工项目进行财务结算,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清理。

(8)按时完成了工商、资质、残疾人、养老、医保、工资基金手册年检工作的财务数据报送工作。

(9)年初完成了2014年度基层单位中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8月份完成市局安排对前任经理2000年12月-2015年6月任职期工作审计工作;9月份市局委派会计事务所对我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情况出具了肯定性审计报告意见。,

(10)对保障房项目的完工进度,工程款收支、支付比例按项目及时计算登记,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汇总,及时更新,根据需要编制财务报表,为公司领导准确掌握公司财务状况提供数据依据。

(11)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向其他部门或外单位提供会计数据,查阅、复印会计档案并按程序进行登记审批。

(12)1、7月份按照14年、15年主要工作考核指标对财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分别进行了一次考核,采取先自查整改,部门逐条进行考核的方法,针对考核中存在的不足先进行总结,落实后制定整改措施,监督进行整改。

4、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年初完成2014年度财务档案归档及2015年建账工作,完成2008年至2011年度会计档案移交档案室归档工作。保证财务资料完整保存以及为当年财务工作顺利进行打下良好基础。

(2)办理银行账户名称更改和变更预留印鉴事宜、对两个不需用银行账户进行销户。

(3)完成市局财务决算、检查工作营改增财务人员。

①完成市局安排的2014年度市财务决算及上级单位财务报表的汇算报送工作。

②接待市局对公司债权债务及备用金账户的检查,对指出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尤其是对“个人借款”长期挂账进行了清理及整改工作,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向市局作出了书面汇报。

(4)完成税务部门事项

①完成地税局安排的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全国企业纳税调查工作。

②办理公司资质升级后的地税税务登记证变更手续,办理国税登记证。

③接待地税局纳税评估小组对我公司2012-2014年各项税款的纳税情况的检查。

(5)清理回收历史财务印鉴,并对未用、不需用印鉴进行造册移交档案室,在用印鉴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6)9月份完成2015年度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7)办理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三证合一信息变更,银行账户法人预留印鉴变更,注销不需用账户;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从不因任何理由推脱。

二、鼓励财务人员通过多种方式理论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财务人员整体素质。

会计工作是一项对专业技术性要求很强,而且政策性、法制性要求

财务部-营改增新闻稿
篇三:营改增财务人员

简讯 全行业“营改增”工作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启动,为及时解读新政策要点、安排过渡期间相关工作,公司财务管理部于4月1日在公司举行“营改增”内部培训。此次培训得到了公司上下的高度重视和响应,包括机关部门、项目经理、业务经办及材料采购人员等参会人员将近百人。本次培训学习,由财务管理部鄢志勇、许海棠、袁亮等三人分别对增值税实施办法、增值税改革进程、营改增政策要点等进行了讲解,重点解读了建筑业营改增的新政细则,安排公司近期应对工作,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探讨和答疑。 “营改增”既是严峻的挑战,也是全新的机遇,为保证营改增的顺利过渡、实施,作好公司的全面税务筹划,公司下一步将通过多层级的全员培训,配套制度的制订完善,与上下游的沟通协调等一系列工作,来应对这次重大税制改革。

陈建平

营改增后对各项目财务要求
篇四:营改增财务人员

营改增后对各项目成本管理的财务要求

1、根据建筑企业营改增有关规定:为了完善四平分公司财务核算及营改增要求.对4月30日以后新开具的发票及工程款(不包括4月30日之前已开具并未到的陈欠款)及5月1日以后签订的工程合同,对各单项项目按新开具发票及工程款增收0.5%的个人所得税。并设立各项目单项成本帐,项目部在开具发票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供部分材料及机具发票,总额不能低于该工程款30%,其它不足部分应提供购买材料商店的收据,人工费支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人员名单及支付金额,总额不能超过该工程款及工程造价的30%,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财务有关规定,营改增后对各项目实行成本管理,设立单项成本台帐,4月30日之后开具的工程发票及所到工程款,(不包括4月30日之前已开具并挂账的工程陈欠款)支付该项目工程款时在扣除税金及管理费的同时,预留20%的个人所得税,在项目当月提供材料、机具,人工发票后.预留款返还给项目。

对重点及财政拨款的工程,项目部所应购买支付的材料费等须经企业账户转到供应商对公账户,与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一致,并附材料采购合同。

3、此项要求根据营改增相关规定为过渡阶段临时性措施。如国家税务总局有新的规定及要求,按新的要求执行。

2016年5月1日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fanwendaquan/116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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