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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制度

汇报体会 时间:202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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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机单车核算制度
篇一: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制度

单机单车核算制度

1、 操作人员及司机应严格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转纪录表》,及时详

实纪录设备运转小时,并要求使用设备人员(施工队或调度)签字认可,每月25日汇报送给项目部设备主管。

2、 项目设备部材料员应按要求填写设备维修保养用配件、附属油

领料单,由领料人签字领料,每月汇总后报项目设备科。

3、 设备用燃油应由物资部按规定发放,并仔细分车辆登记,由司

机及操作人员签字领料,每月汇总后报项目设备主管。

4、 项目设备部根据设备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参考集团公司设备定

额,制定设备用油(材)料消耗及维修费用标准,及本项目设备定额,要符合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合理性和挑战性。

5、 项目设备主管每月收集资料后对本项目设备的使用成本进行核

算、分析,认真填写《单机单车核算表》,制定奖罚措施,费用的节超和司机的收入挂钩,节奖超罚,切实体现出单机单车核算的意义。

6、 任何对成本核算认识和行为的滞后,都不利于设备管理和充分

发挥操作者的主观能动性,阻碍着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和个人的增长。

宣城市局(公司)车辆单车成本核算
篇二: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制度

宣城市局(公司)单车成本核算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工作,推进降本增效。根据省局(公司)《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务车精益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实际情况,实施单车成本核算管理,即以单台车辆为成本控制单元,对单车百公里油耗、维修费(含轮胎等费用)进行测定后,取得较为准确、合理的数据,并用这些数据作为标准依据来加强单车成本的全过程控制。相关管理事项如下:

一、车辆管理

1、各单位、部门车辆实行单车核算:定车、定人、核定百公里油耗、行驶里程和定额管理(核定百公里油耗、行驶里程和定额见附件)。

2、各车单位、部门应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派车范围用车,驾驶不得私自用车,所在车辆月行驶里程不得超出核定行驶里程,无特殊原因超出核定行驶里程,超出里程部分的油料费用由管理单位或驾驶员自行支付(有特殊原因的需报市局(公司)车辆主管部门)。

3、未出差的车辆,应停放到指定停车位。节假日期间各单位所有车辆应按已规定的车辆停放点强制集中停放。严格执行省局(公司)道路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三交一封”制度。

二、 单车成本核算必要性

1.车辆管理相对粗放、单车成本无明确计划、单位消耗无有力制约措施、成本控制和节约意识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

2.深入推进以零基预算为基础的全面预算管理、深化精细化节点管理、持续推进全员成本目标管理等工作的必然要求。鉴于以上,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篇三: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条 指导思想及原则

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满足公务用车需要,最大限度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控制公务用车的费用成本,实行单车核算考核,最大限度节约费用支出。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管理部门

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所有公务车辆。集团公司总部办公室和各分子公司办公室是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

第三条 公务车辆管理台帐

为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建立下列台帐:

1、车辆出车台账,由司机负责记录,对每次出车情况进行逐项登记(用车部门、目的地、里程、油耗);

2、车辆运行台帐,由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记录,对每月车辆行车公里数、油耗、修理费、补助、收入进行登记;

3、车辆维修台账,由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记录,对车辆维修情况进行登记(故障情况、维修时间、维修地点、维修费用)。

第四条 公务用车范围及对象 (一)公司领导上下班及处理公务

(二)各部门(单位)在市区范围内处理紧急公务、接送客人;财务处提款;销售部门和其它有对外业务的单位联系重要业务。

(三)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的临时用车单位和个人。

(四)因婚、丧事需要用车和领导因私用车不属公务用车范围,用车需按规定交费。

第五条 车辆使用管理 (一)用车审批权限

1、在 市范围内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2、员工个人婚、丧事用车,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3、其他情况用车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二)使用规定

1、用车单位用车时,必须填写《用车单》,并按审批权限报批后,交办公室车管人员登记派车。驾驶员凭《用车单》出车,严禁私自出车和用车,严禁公车私用。违反此项规定,对驾驶员处以500元/次罚款,并由其补交用车费用。

2、城区办事每次往返时间限定在2个小时以内,每超过1个小时,增加用车费30元。

3、为保证应急公务用车,不得同时派出全部车辆,应最少保证一辆车待命。 4、在保证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员工婚、丧事和领导因私用车,按照先登记缴费,后派车的程序办理。

第六条 小车使用费用管理 (一)小车使用费结算标准

城区( 、 ):按趟次计算用车费用。长途( 城区以外):油料、过路费、司机住宿费、出车补助由用车单位承担,另外向用车单位按公里数收取一定的用车费用,标准如下:

(二)费用计划:总部机关各部门由计划部门年初核定小车使用费额度。其他单位分别从本单位核定的相应费用计划中列支。

(三)费用结算:每月1-5日,司机填写《出车费用及补助结算单》,附车辆出车台账,经用车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后,由总部办车管人员登记后报账。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制度。

(四)司机每月10日前须将上月出车费用结清,否则不予报销出车补助。 第七条 油料管理

1、公务车辆用油一律实行加油卡加油,一车一卡。

2、加油卡由集团公司总部办公室统一办理并分发,加油站对集团公司集中开票结算,集团公司再对各分子公司分别开票内部转账结算。

3、特殊情况需要用现金加油的,需事先请示各单位领导,说明事由,并由同行人员证明方可报账。

第八条 车辆维修管理

1、车辆维修须事先报办公室车管人员登记备案,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2、车辆修理经批准后,由办公室车管人员鉴定并开具修理通知单,到定点修理厂进行修理,修理完成后,其更换的零部件须带回,报车管人员鉴定认可。其修理费用由办公室按季同定点单位结算。

3、车辆在执行公务中需修理,其发生的修理费票据经同行领导签字,回公司后按上述审批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车辆停泊管理

1、车辆停泊限定在如下范围: 本部各单位(含钟祥 公司、 公司、纳米碳酸钙事业部、天华公司)公务车规定停泊地点以象山四路为中心,北至啤酒厂、南至海慧路、东至白云路和老莱子路、西至集团公司总部,其他分子公司按照便利、节约原则确定公务车规定停放地点。

2、 地区的各单位公务车辆停泊地点报集团公司总部办公室备案管理,其他

分子公司公务车辆停泊地点报本单位办公室备案管理。集团公司总部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对公务车辆停泊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人员为公司领导、办公室主任及车管人员,每年不少于4次,做好抽查记录,否则,每缺少一次处罚办公室主任300元。

3、办公室检查时发现公务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泊,或者有群众举报违规停泊查实的,每次对司机罚款500元,对车管单位行政一把手罚款300元。

4、平时没有出车任务的车辆一律停泊在各单位办公楼前停车场内,夜晚和节假日停泊规定的停泊地点。

第十条 车辆考核

(一)考核指标:公司核定每台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标准、百公里维修费用标准,根据车辆运行情况每年核定一次。主要考核车辆的油料超标(节约)率和维修费用超标(节约)率。

1、实际百公里油耗

实际百公里油耗=实际耗油量/行车公里数 2、实际百公里维修费用

实际百公里维修费用=实际维修费用/行车公里数 3、油料超耗(节约)率

油料超耗(节约)率=实际百公里油耗/核定百公里油耗-1 4、维修费用超额(节约)率

维修费用超额(节约)率=实际百公里维修费用/核定百公里维修费用-1 (二)考核办法:

实行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每月考核公布车辆当月的油料超耗(节约)率和维修费用超标(节约)率,年底汇总车辆全年油料消耗和维修费用支出情况,计算每台车辆的全年油料超标(节约)率和维修费用超标(节约)率。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制度。

(四)每年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全集团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台账、油耗及维修费用支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按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审计和处罚意见,并在全集团公司范围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 奖惩规定

(一)油料和维修费超标的,按超标额的70%对司机进行处罚。维修费用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报账的,由司机、审批领导和财务人员共同承担责任,其中司机承担50%,审批领导和财务报账人员各承担25%。

(二)司机私自出车或公车私用的,由司机承担全部用车费用。 全年无违章、无安全事故对其驾驶员奖励1000元。

(三)驾驶员因公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按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负次要责任的,按公司实际损失总额的10%对司机处以罚款;主要责任是司机的,按公司实际损失总额的50%对司机处以罚款,并停止司机岗位三个月,停职期间发放生活费。司机因私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费用自负,先做下岗处理,再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油料节约率和维修费节约率最高的司机分别给予1000元的奖励,油料和维修费超耗最高的取消评先资格。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总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篇四: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制度

神木县大柳塔炭窑渠生态恢复 治理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公司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经费控制,本着确保安全,提高效率的原则,做到调度有序、保障有力、管理高效、节能降耗,特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隶属及职责

车辆保养、出车调度、业务指导、车辆及司机定期调派、费用、票据审核等工作由行政矿长审核及部门负责人确认。 (一)车队长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公司所属车辆的内外联络和总体协调、调度工作。 2、协助公司做好对所购车辆的落户、办证、年检、违章处理、保险理赔等工作。

3、负责对所属车辆和司机的监督考评工作。

4、负责车辆业务经费报销的审核工作,

5、负责对所属车辆的单车核算和消耗定额管理工作。

6、受理对所属司机的投诉,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车辆定点维修、保养的联系,监督司机做好车辆的清洁、保养、维修、维护工作。 8、定期组织司机学习交通法规、驾驶技术、维修技术和司机规章制度。

(二)司机的主要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2、服从公司车队长的工作安排,按时出车、回车。

3、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4、负责车辆的清洁、保养、维修、保管工作。

5、努力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技术。

二、车辆服务范围

1、公司领导业务用车。

2、公司因业务需要各职能部门所属人员的公务用车。

3、公司重要接待用车、会议用车或配合上级部门的统一行动用车。

4、公司领导特殊批准用车。

三、车辆调度管理

1、车辆调度的原则:合理调度,最大限度降低车辆运营成本,严格按照车辆服务范围用车,保障车辆服务范围内的工作用车和业务用车。

2、车辆调度审批

(1)市内用车:除上述车辆服务范围内的用车外,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安排市内用车。一律填写《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派车单》,车队长根据《派车单》合理调度车辆,司机接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返回后由用车人在《派车单》上签署本次行车里程。

(2)长途用车:除上述车辆服务范围内的用车外,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安排长途用车。确因事情紧急需要用车,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并填写《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派车单》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车队长方可安排用车。

(3)外出参会、谈判、报批材料、调研,原则上能乘坐公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自带车辆,确需带车须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车队长派车。

(4)车辆驾驶人员一律填写《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派车单》,车队长根据《派车单》合理调度车辆,司机接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返回后由用车人在《派车单》上签署本次行车里程,并将派车单交与办公室记录存档。

(4)因工作需要,需租赁社会车辆的,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由车队长协调租赁用车。

四、车辆费用管理

1、油料费

(1)油料单车消耗定额:

车型 车号 百公里油耗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制度。

(2)油料费报销办法 车辆的油料消耗一律按行车路程实际公里数、耗油定额和当期油价核算,凭油票报销,不合规者、手续不全者不予报销。司机自行保管好所驾驶车辆的派车单,次月5日前一次性凭上月所有派车单报销车辆费用。

(3)油料费奖惩办法

油料费用包干,实行节奖超罚,车队长根据实际行车里程及耗油量,实际耗油量低于定额的,要对司机进行奖励,计算公式如下:

奖励额=(定额耗油量-实际耗油量)×平均油价×30%,按次兑现。

实际耗油量超过定额的,超额部分由司机承担,不予报销。

2、补助及费用报销审批管理:

每月按照实际行车公里数补贴,按 0.05元/公里计算补助,月底凭用车单位及车辆管理专人签字确认的行车路程审核发放。其他补助参照差旅费办法执行。

(1)车队长为各用车单位提供周边地区和部分城市间的往返里程数,用车返回后由用车人依据核定里程据实填写,需附加里程的由用车人写明事由。

(2)长途行车的过路、过桥费、:凭用车人及车队长签字确认的行车路线报支,过路、过桥费单据日期必须与行车日期(行车路单日期)一致,对于票据无日期和更改日期的,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支。

3、车辆维修费用报销审批管理

(1)凡需维修或更换零件的车辆必须由司机填写“伊金霍洛旗振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单”,此维修单是车队长审核、财务处结算的必要依据,必须完整填写。所有维修(含大修)报销票据,必须写明车名、车号 、修理内容等项目,以便核算,否则

不予报销。维修费用由车队长严格审核,并签字确认,否则财务处不予审核报销。

(2)车辆正常保养以车队长签发的派工单为准,维修、保养等所产生的费用需经办公室分管主管、行政矿长、矿长审批。

(3)凡需维修或更换零件的车辆必须到矿方指定的汽修厂检修,费用由车队与服务厂商对接,实行定期统一结算;在出车途中发生故障时,需要司机请示车队长同意后,到附近汽修厂修理,凭发票报销,私自修理的,不予报销。

(4)正常修理保养费在核定的费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须由车队长核实原因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

(5)每行车6 万公里更换一次轮胎,交旧换新,凭行车里程统计表及发票报销;每行车 5 000公里保养一次。

六、奖惩考核条例

1、公司固定资产范围内的车辆实行定人定责管理,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保护、安全和卫生,保持车辆完好、整洁。

2、车辆驾驶专人专车、专车专管。严禁私自将车出借、出租、雇佣他人驾驶或交给他人代驾。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200-5000元的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下经车队长批准后方可调换车辆驾驶。

3、及时保养和维修车辆,尤其是在长途出车前,必须对车况作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有必要维修及时向车队长申请,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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