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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文秘知识 时间: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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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中国侨务政策变迁
篇一: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以新中国侨务政策变迁

见证改革开放

高泽涛

华侨华人问题,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进程中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半个多世纪,侨务事业与国家、人民的命运同沉浮、共起落。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代,以此为新的历史起点,神州大地上进行了一场新的伟大革命。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侨务工作作为党和国家的一条重要战线,始终与时代发展的脉搏同频共振,发挥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改革开放3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侨务理论不断深化和发展的30年,是侨务工作大有作为的30年。以党的侨务政策变迁见证改革开放三十年历史的辉煌,这是本文试图做的努力。

一、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侨务政策由扶持陷入停滞

从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29年,以“文革”为界分为前后两段,党的侨务政策经历了由扶持到陷入停滞。

(一)侨务立法工作起步。一是1949年9月政协会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央人民政府应尽力保护国外华侨的正当权益”;二是1955年与印尼政府签订了不承认华侨拥有双重国籍的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尼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之后相继与其他国家签署了关于解决海外华侨华人“双重国籍”问题的双边条约,标志着中国政府走上了与国际社会消除国籍冲突的立法主旨相一致的道路。

(二)明确提出侨务工作方针。1957年中侨委确定了“一视同仁、适当照顾”

的侨务工作八字方针,把侨务工作与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紧密联系起来,积极引导归侨、侨眷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利用华侨资源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政策,鼓励归侨侨眷和国外亲友保持联系,鼓励华侨回国投资兴办实业,扩大和加强华侨爱国统一战线。1950年,国家制定了侨汇政策若干基本原则,广东、福建等侨乡相应制定了侨汇管理办法。据统计,从1950年到1958年,中国大陆共争取侨汇10亿美元①,这些外汇对于建国初期恢复国民经济起到了很大的作用。1955年8月颁布了《华侨投资开发荒山荒地办法》、1957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华侨投资于国营华侨投资公司优待办法》,办法颁布后,除福建、广东此前建立的华侨投资公司外,广西、云南、山东、辽宁、上海、天津、武汉等地分别成立华侨投资公司,投资总额达2亿多元人民币②。此外,在华侨回国定居及给予妥善安置、土改和侨房、出入境和管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大量的侨务行政法规、法令。

(三)设置侨务机构。1949年第一届全国政协设立由秘书长领导下的华侨事务组,作为研讨和审议华侨问题并进行日常工作的机构,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带有立法性质的第一个侨务工作机构;同年10月,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下设“华侨事务委员会”作为政府侨务工作部门,何香凝为主任委员,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后改为在国务院下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简称“中侨

委”。中侨委以“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管理华侨事务”为基本职责,协助党中央、国务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做了大量的为侨服务工作。“文革”开始后,中侨委遭受冲击,于1969年被撤销,标志侨务工作进入“文革”黑暗十年。

总之,“文革”前17年的侨务工作及扶持政策是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向前发展的,然而对如何利用华侨资源优势,采取什么方式来吸引华侨投资,在认识和实践上还有很大缺陷。华侨投资只限定在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上,投资者对企业没有任何发言权,逐渐使投资人失去了追求利润的积极性和内在动因,多数华侨对

“回国投资犹豫观望”最终导致了华侨投资日渐稀少。

从1966年至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12年间,随着“左”倾错误不断发展,执行的“侨务政策”出现了严重的错误,侨务工作走了弯路,侨务领域成为“文革”“重灾区”。1969年,成立近20年的从中央到各省、市自治区负责执行侨务政策和侨务工作的“华侨事务委员会”被撤销,大陆与海外华侨华人的正常联系被阻断,大批侨务干部被打成“资产阶级代理人”,侨务工作陷入全面停滞和瘫痪。

二、改革开放三十年:侨务政策从拨乱反正到促进繁荣发展

1978年以来的三十年,党中央、国务院始终从推进我国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战略高度重视侨务工作,将发挥几千万海外侨胞、留学生和归侨侨眷的作用作为我国大发展的独特机遇。根据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群体呈现出的新变化、新特点,党和政府不断调整侨务工作的整体性思路,以与时俱进的战略思维制定新的侨务政策,使侨务工作迅速打开新局面,并呈现蓬勃生机。

(一)侨务理论不断发展,侨务政策思维不断创新

这主要体现在从邓小平提出的“海外关系是个好东西”论到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邓小平“机遇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宝贵资源论”,再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大有作为”论。

改革开放初期,从必须打开封闭多年的国门、在改革开放中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新思想出发,邓小平同志敏锐指出:海外关系是个好东西,可以打开各方面的关系。为更好地发挥侨的优势,把改革开放事业推向深入,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对于中国来说,大发展的机遇并不多。中国与世界各国不同,有着自己独特的机遇。比如,我们有几千万爱国同胞在海外,他们对祖国作出了很多贡献。”邓小平同志把发挥华侨、华人的作用,作为我们国家一个独特机遇,并且把它同我国大发展的机遇紧密联系起来,成为这一时期党对侨务工作的战略地位和理论实践的纲领性总结。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

体十分关心、重视侨务工作。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几千万华侨华人,拥有雄厚的资金,大批高科技人才,遍布世界的商业网络,他们是我们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中最积极、最热情的一部分”。“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广大华侨华人,是中华民族一个重要的人才资源宝库。”这些论断,以世界的眼光,准确把握时代特征,把利用华侨华人智力和人才资源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联系起来,把侨务理论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胡锦涛同志把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力量作为推进我们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他深刻指出:“在凝聚侨心、发挥侨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贡献方面,侨务工作大有作为;在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方面,侨务工作大有作为;在开展民间外交,传播中华优秀文化,扩大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交往方面,侨务工作大有作为。”今年3月7日,胡锦涛同志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参加全国政协会议中国致公党和侨联界联组会议,认真听取建议,并做了重要指示。

30年来,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在各个重要历史时期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高瞻远瞩,精辟深刻,为制定正确的侨务政策指明了思维导向,为侨务工作的拨乱反正、与时俱进和科学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侨务政策变迁和工作发展的几个阶段

1、1978-1984年:以拨乱反正为主线

这段时期是侨务政策和侨务工作的调整时期,也是初步奠定新时期侨务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工作重点的时期。以邓小平1977年提出的“海外关系是个好东西”论断为引领,开始了对侨务战线的拨乱反正:

一是“建庙”“请菩萨”,恢复侨务工作机构,召开第一次全国侨务工作会议。1978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成立,恢复了在文革中被撤销的侨务工作机构,1983年,全国人大成立专门的华侨委员会。在1979年初召开了恢复工作后的第一次

全国侨务会议和归国华侨代表大会,会议作出了“要从九个方面落实涉侨历史遗留问题”的指示。会议以后,侨务领域全方位地展开了拨乱反正工作,并明确制定了国内侨务政策原则,提出了以落实党的侨务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侨务工作任务,从指导思想上努力清除对海外关系“左”的影响。侨务工作重点主要是落实侨务政策、纠正“文革”期间的冤假错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此,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原则、法规予颁布,涉及华侨住房、复查冤假错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以及侨汇侨企方面。由于工作难度大,其主要目标直到80年代末才基本完成。同时着手恢复和发展同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系,恢复和加强对外宣传和华文教育工作。这些措施对于调动广大归侨侨眷的积极性,发扬海外侨胞爱国爱乡的热情,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是对外开放政策首先立足于对侨开放。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非凡的勇气和战略眼光,根据当代中国和世界形势的变化发展,把对外开放的重点首先放在对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开放上,注重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和桥梁作用,以带动和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1979年1月,邓小平在邀请胡子昂、荣毅仁等工商界知名人士座谈时说:“现在搞建设,门路要多一点,可以利用外国的资金和技术,华侨,华裔也可以回来办工厂。③”之后,为了更好地吸引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人才,邓小平提出了以办特区为窗口,逐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和思路,建立经济特区成了吸引侨资政策和实践的滥觞。正是因为对外开放首先立足于对侨开放,所以华侨华人及港澳资本率先进入大陆沿海地区,推动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在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的过程中,海外华侨华人起了桥梁作用。

三是重视侨务立法工作。1980年颁布了第一部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明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这个重要的涉侨国籍立法从法律上解决了华侨的双重国籍问题,解决了华侨的政治认同问题,以此为法律依据,海外华侨大多选择了居住国国籍,海外华侨社会逐渐转为

义乌目录
篇二: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收集信息(目录)

一、义乌国际商贸城导购图

二、中国领事馆保护和协助指南(2010年插图版)

三、中国公民海外安全常识2010

四、国际贸易服务中心

五、涉外经济纠纷预防和海外领事保护相关知识

六、涉侨问题解答

七、侨务政策法规宣传手册

八、义乌公安局通知

九、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一区简介

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

十一、安保训练大纲

十二、义乌购简介

十三、中国小商品城简介(市场篇)

十四、中国小商品城采购商信息特刊(第5,7期) 十五、商城信息报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十六、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建国初广东省的归侨安置探析
篇三: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1949-1958年广东省归侨安置工作探析

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姓名:段美凤

导师姓名:利丹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国际地位大大提高,大量华侨出于对新中国的向往或其他原因而回到祖国,归侨安置由此成为当局政府侨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广东省按照中侨委指示对归侨采取“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归侨安置政策,根据广东省归侨的一些特殊情况,主要解决归侨的生产就业、生活以及教育问题。在生产就业方面,其中回乡生产是1949-1958年广东省安置归侨的主要方式,此外还包括介绍归侨就业,华侨农场安置几个方面。鉴于归侨的特殊性,广东省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使归侨回国后安定下来尽快融入新中国的生活,一方面在生活上进行照顾,特别是对于大部分安置回乡生产的贫侨进行救济;另一方面,对归侨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归侨的社会主义觉悟,并借以宣传新中国的形象,争取华侨的经济以及政治的支持。

学术界对于华侨农场的研究以及成果已经非常丰富,但是对于归侨安置工作的具体措施方面的研究相对不足。在本文中,笔者主要从设立机构安置归侨,在生产就业,生活,升学教育几个方面,论述1949-1958年广东省安置归侨工作,以广东省档案馆所藏文件为基础,对广东省1949-1958年的归侨安置政策以及工作进行梳理。同时,与不同时期广东省安置归侨以及国内其他地方安置归侨进行两个维度的比较,总结出广东省归侨安置工作的一些特点。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上述方针政策并不能全面有效的贯彻实施,广东省的归侨安置工作在取得一定的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缺陷,一方面,侨务政策在执行中呈现侵害归侨切身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政策偏向当地归侨,造成了当地农民和归侨的一些矛盾。此外,归侨自身由于受资本主义影响太深,觉悟不高,在归侨安置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探讨这段历史,对于如何处理国家关系中的华侨华人问题,做好侨务工作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广东省 归侨 安置工作

Abstract:

Key word:

目 录

绪 论

一、研究意义 中国历届政府都比较关注海外华侨,历来被认为“海外孤儿”的华侨,在中国过去多次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中,也均有一定的贡献,尤其是在辛亥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表现出了高度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新中国成立后,大批华侨由于对祖国的热爱以及其它一些原因,纷纷回到祖国,归侨安置工作关系着国家的侨务外交工作,也是这个时期我国对外关系状况和国家内部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反映,做好这项工作影响到海外华侨爱国热情的发挥,也影响到海外华侨爱国统一战线的发挥,因此建国初期的归侨安置工作就显得更为迫切。

广东省南邻南海,与国外交往比较频繁,对外移民也比较多,近代以来逐步发展成为中国著名的侨乡之一。作为我国的第一华侨大省,广东省具有华侨华人、归侨侨眷众多的特点,在国外有700多万侨居在东南亚及美洲各国的华侨,有600多万在国内归侨,侨眷,全省人口中直接和间接与海外华侨有联系的平均每 2

三个人中就有一个人。①由于广东省华人华侨人数之多,特别是建国初期回国华侨人数不断增加,因此安置归侨工作成为广东省政府侨务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据1955年相关数据显示,几年来广东对安置归国华侨难侨工作,在中央、分局、广东省政府的领导与有关部门的协助下,至1954年共接待了归侨153486人,难侨19305人,计172791人。② 可见,广东省安置归侨任务之重。建国初期,地方各级侨务部门在执行国家侨务政策的同时,也因地制宜的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然而在实际安置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学术界对于建国初期广东省归侨安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华侨农场、安置政策等方面,而对建国初期安置的具体措施以及政策的执行方面了解不多,这不利于全面了解建国初期广东省对于安置工作的真实面貌。

本文立足于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的社会背景下,探析广东省归侨安置的措施、特点、成绩与不足,分别从设立机构、安置归侨生产就业、生活、升学教育 几个方面进行论述,此外,为了使回国的归侨能够尽快适应新中国的生活,广东省不仅对归侨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对归侨侨眷也进行了一系列思想宣传方面的措施,使归侨接受新中国的思想教育,这是新中国早期巩固政权,获得海外华侨的支持,争取侨汇,支持新中国建设以及宣传新国家形象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本文通过研究建国初期广东省归侨的各种安置措施,特别对于安置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偏差以及广东省归侨安置的横向和纵向对比,总结出当时广东省政府安置归侨 工作的一些特点,对于现如今侨乡社会的发展以及扩大爱国华侨统一战线有着积极启示,同时,对于如何处理国家关系中的华侨华人问题,做好侨务工作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现状 针对本研究课题,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以及在万方数据库、中国知网数据库、人大复印书刊资料全文数据库等数据库的查找,按照“归侨”“华侨”“侨务政策”以及“侨务工作”等主题词进行了检索。在上述资料库以及相关资料中,通过整理相关的学术期刊和著作,对于归侨安置的相关研究,主要可分为以下方面: ① 许杰.全体归侨,侨眷代表发言(1956年)[B].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35-1-13-098-100. 华南分局.关于处理归侨问题来信悉知[B].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04-1-111-038.

3 ②

(一)关于建国初期侨务政策的研究 侨务政策的研究是学术界研究的一个重点,对于建立和发展华侨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促进广大侨胞和侨眷为新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等方面意义重大,其中归侨问题也是侨务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术界特别是侨史界对于侨务政策的研究逐步兴起,发表了和出版了一批相关研究成果和著作。比较早的有毛起雄、林晓东编著《中国侨务政策概论》(中国华侨出版社,北京:1993年),书中详细地介绍了中国古代到新中国政府建立后的各种侨务政策,但此书仅从法律制度上对中国的侨务进行阐述,其中涉及建国初期归国华侨政策的介绍却仅限于对接待安置和保护政策的列举。张赛群著的《中国侨务政策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北京:2010年)以及罗清旭的《侨情侨务:侨务工作与政策法规》(珠江出版社,2008年)也仅仅是比较系统地介绍了不同时期的侨务政策。刘国富著《侨情变化与侨务政策》(暨南大学出版社,广州,2013年),则是以国际移民法律为视角,重点分析侨情,论证不同领域侨务政策的现状和不足,其中虽有涉及到归侨侨眷问题,但是对归侨侨眷的安置于接待却论述不多。

另外,肖际唐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中华侨政策的制定》(《中共党史研究》,2013年第3期),周贝贝的《新中国的侨务政策变迁与外交形势互动:以1949年至1965为限》(《青春岁月》,2013年第2期),麻铃的《试论建国初期党的侨务政策及其作用》(《黑龙江史志》,2008年第20期),晓雾《建国以来侨务政策的回顾与思考》(《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1年第3期),徐文永的《论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侨务思想与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月刊》,2009年第3期),外交学院陈飞的硕士论文《建国初期华侨双重国籍问题政策的转变(1949-1955)》,任桂详的《略述建国初期的侨务政策》(《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第3期),庄国士的《新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侨政策的变化(1949-1965年)——新中国政府侨务政策研究之一》,(《南洋问题研究》,1992年第2期),主要记述了1949一1966年期间国内侨务政策的变化过程,认为中国国内侨务政策的变化取决于不同历史时期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变化。刘华的《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侨务事业》(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5年第1期),刘斌的《论廖承志的侨务工作思想》(八月侨刊。2012年第3期),刘华的《评建国初期的侨务工作》(华人华侨 4

历史研究,1994年第4期)等,都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侨务政策和工作方面进行了相关论述。

(二)关于建国初期归侨安置的微观研究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1、关于归侨安置政策的研究 中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黄小坚副研究员的所著的《归国华侨的历史与现状》(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香港:2005年5)是国内外研究归国华侨问题的一部综合性学术著作,对归国华侨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进行了较为深入和系统的研究与探讨。他认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归侨可以分为专业型归侨和难民性归侨两种类型,但是,此书也未将对归国华侨的救济、安置专辟出章节进行阐述。另外,卢海云,权好胜主编的《归侨侨眷概述》(中国华侨出版社,北京:2001年)一书,论述了我国各个时期的归侨侨眷的状况,还对广东、福建、海南等地方的归侨侨眷作了相关介绍,但是对安置归侨就业、侨生教育问题叙述甚少。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编的《广州侨务与侨界人物》(广州出版社出版发行,2000年12月)一书,论述了清王朝开始至今广州市的侨务工作、经济工作、宣传联络接待工作,包括保护华侨房屋政策,安置救济归难侨等等,也只是对归侨安置做了一个纵向的叙述。 相关论文主要有尤云弟《从粤档文献看建国三十年归难侨安置政策( 1949-1979)》(八月侨刊,2010年第四期),20世纪 50-70年代东南亚国家多次排华,新中国政府本着高度负责态度和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创立以华侨农场为主的“集中安置”模式,接待安置数十万归难侨,此文基于粤档文献来回顾与总结中国建国三十年归难侨安置政策。暨南大学童蓉的硕士论文《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政府安置印尼归侨政策研究》,对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政府安置印尼归侨的缘起、历史过程以及影响等问题进行梳理,并得出有关结论。张晶盈的《华侨农场归侨的认同困惑与政府的归难侨安置政策》(《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杨建的《一九五九年印尼排华事件与广东归侨安置》(《广东党史》,2005年第1期),王卓的《浅议在粤归侨侨眷和华侨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问题》,2014年第10期),也论述了我国建国初期归侨的政策。

2、关于归侨安置就业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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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四川导游政策法规
篇四: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考试大纲 总体要求:

通过《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科目的考试,检查考生对国家的基本政策和旅游政策,旅游活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旅游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容等基础知识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通过考试,促使考生加强旅游政策法规、旅游职业道德知识的学习,使之成为熟悉国家基本政策、旅游专业法规常识、严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一个合格导游。

方针政策篇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熟悉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邓小平理论

一、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二、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的具体含义、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一、“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

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主要内容。

第三节 科学发展观

一、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最新成果

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三、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最新成果的具体含义,科学发展观

的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等内容。

第二章 重大战略、方针、政策

侨务政策法规问答。

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计划生育、对外开放等方针,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和祖国统一、外交等政策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重大战略

一、科教兴国

二、人才强国

三、可持续发展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可持续发展等重大战略的定义、内容和主要做法等内容。

第二节 基本国策

一、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二、计划生育

三、对外开放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和熟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计划生育和对外开放等我国基本国策的主要内容、必要性等。

第三节 重大方针政策

一、民族政策

二、宗教政策

三、侨务政策

四、祖国统一

五、外交政策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基本政策等;现阶段我国宗教政策的基本方针;现阶段我国侨务工作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国家级侨务机构等;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和实践、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等内容;目前国际形势、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第三章 十八大以来重要方针政策

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于“五位一体”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五位一体”建设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

第二节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总目标

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领域核心要点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领域核心要点等内容。

第四章 发展旅游政策

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我国旅游业发展、旅游发展政策等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我国旅游业发展概述

一、我国旅游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二、中国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三、我国旅游业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我国旅游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基本经验,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等。

第二节 我国旅游业政策演变

改革开放前,旅游业以外事接待为主,只具备产业雏形,不完全属于产业范畴。中国旅游业呈五“无”状态:无概念、无市场、无规模、无目标、无政策。改革开放后,国家推动旅游从接待型向产业型转变,随着展业的发展和不同阶段的特征,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也不断得到调整。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我国旅游业政策演变三个阶段及主要表现。

旅游法规篇

第五章 旅游法律制度概述

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旅游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服务技能。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的基础知识

一、法、法律和法规的概念

二、法律与政策、法律与道德

三、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法、法律和法规的概念;法律与政策、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与联系;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制裁的概念和方式。

第二节 宪法基础常识

一、我国的国家制度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国家机构

四、国旗、国徽、首都和国歌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的具体含义;宪法的主要内容;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组成等内容。

第三节 旅游法律制度

一、依据制定机关可以分为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二、依据规范内容,可以分为:基本民事法律制度、旅行社法律制度,导游人员法律制度,旅游安全与旅游保险法律制度,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旅游交通运输法律制度,食品安全、住宿、娱乐管理法律制度,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旅游消费与纠纷处理法律制度等。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我国旅游法律制度不同分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旅游业法律制度的具体体现。

第六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服务技能。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民法通则

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二、民事主体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四、民事权利

五、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民法概念和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概念和种类、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概念、有效条件;代理概念及分类;物权与财产所有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权利;民事责任概念及分类,承担民事责任方式;诉讼时效概念,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等内容。

第二节 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

二、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的履行

四、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

五、合同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合同与旅游合同、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法适用;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订立过程、合同形式,合同内容,合同效力与生效;合同履行定义及原则;合同变更,转让,终止与解除;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合同争议解决等内容。

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责任概述

二、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三、侵权责任减免的情形

四、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本节考试要求:掌握侵权责任概念、归责原则、承担方式;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侵权责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fanwendaquan/106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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