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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册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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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合伙企业需要条件及材料
篇一:合伙企业注册

注册合伙企业需要条件及材料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这里来了解一下注册合伙企业需要条件及材料。

注册合伙企业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需符合公司法律的相关规定。特殊行业公司注册资本需符合行业法规中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3、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需签订合作协议,并报工商局备案。

4、企业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合伙企业名称必须符合公司法律的规定,且经过工商局的核名程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财务人员合伙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注册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及财务上岗证的复印件。

合伙企业准备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篇二:合伙企业注册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公司总裁办的安排,并参考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要求,特对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流程进行统一规范。

一、注册有限合伙企业名称规范

在总公司领导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各经营店面(理财工作室)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均要遵循以下名称模式:(省市区域名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如:睿安恒泰(北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设立合伙企业步骤:

第一步:领取(也可从工商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5个工作日);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0个工作日);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第六步:持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去公安局审批后,到指定单位刻制印章,然后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相关证件。

三、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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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伙协议(见附件1:协议参考格式);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四、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合伙企业注册。

3、《指定(委托)书》;

合伙企业注册。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5、《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合伙人:新的合伙人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入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变更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全体合伙人对变更的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五、合伙企业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合伙企业注册。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的以下文件、证件: 清算人成员备案:(1)全体合伙人指定清算人成员名单的决定;(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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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主持服务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由睿安恒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恒泰公司)为普通合伙人,经营店面(理财工作室)主持服务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由投资合伙人或恒泰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其他投资人为有限合伙人。

(二)选择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

1、申请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取得权属登记的合法建筑,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用途应当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一致。

3、使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特殊房产、住宅及个人购买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详见工商部门的具体要求。

(三)各级房屋管理部门需出具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的,可直接在《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需要证明情况”栏出证,明确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用途及该住所(经营场所)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不属于违法建设,也可单独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容应与“需要证明情况”栏所述内容一致。

七、其他未涉及到的相关事宜请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咨询或查询工商部门网站。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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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合伙协议(参考格式)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 合伙人姓名:

第五条 合伙人共出资

第六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八条 合伙目的:

第九条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十条 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

第十一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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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合伙人 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四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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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篇三:合伙企业注册

有限合伙公司注册相关流程

1、 准备几个预先准备好的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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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2、 名称核准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准备注册公司。 (1)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合伙人认缴实缴确认书

(3) 有限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章程)

(4) 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5) 委托代理人委托书

(6)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

3、 拿到营业执照,刻该合伙企业公章。

4、 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1)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公章

5、 拿到组织机构代码证,申领税务登记证。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 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6) 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 印章

6、公司去相关银行设立基本户。

合伙企业设立会遇到哪些公司注册问题
篇四:合伙企业注册

合伙企业设立会遇到哪些公司注册问题

2015年找几个志向相投的人一起创办一个公司,开始一段艰辛而有成就的创业之旅,这是不少创业者在2015年的共同选择。今天【公司宝】就着2015年掀起的这股创业潮为大家讲解一下合伙企业设立的哪些事。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那么合伙企业在公司注册过程中需要知道哪些注册公司常识性问题呢?【公司宝】小编告诉大家,合伙企业也是分公司注册类型的。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了解完合伙企业公司注册分类后,接下来【公司宝】小编带大家看一下合伙企业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名称预先核准,第二阶段为设立登记。

公司注册第一阶段,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办法相同,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登记,但名称中不可使用“公司”、“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预核申请表(现设有这种表格);

(2)委托书(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伙人身份证明。

公司注册第二阶段,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限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必须在企业名称保留期内申请。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持审批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下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

1、农村村民。它是指农村的农民个人,不包括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居民。

2、城镇待业人员。它是指城镇待业青年和其它无业人员。

3、辞职、退职人员。它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辞职和退职人员。

4、个体工商户。

5、非法人企业的私营企业。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人员和经济组织。

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步骤和手续

1、领表

申请人凭《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登记机关领取《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按表格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合伙企业注册。

(4)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

a.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c.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d.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e.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f.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g.入伙与退伙;

h.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i.违约责任;

j.合伙的经营期限;

k.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

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照或领取合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被核准,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办理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手续;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被驳回,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领取《合伙企业驳回通知书》。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

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依法承担无限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等,不得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2个以上的公民的为设立合伙企业而签订的合同。合伙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的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合伙协议还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必须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或财产权利,合伙人必须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交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合伙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即构成违约,其他合伙人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合伙伴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

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合伙只有拥有自己的名称,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参与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经营场所是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在地。合伙一般只有一个经营场所,记载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营业点。经营场所的法律意义在于确定债务履行地、诉讼管辖、法律文书送达等。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是指根据合伙的企业的业务性质、规模等因素而需具备的设施、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条件。 合伙企业公司注册过程中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如您在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直接与【公司宝】在线客服人员联系。接下来【公司宝】再为大家讲解一下合伙企业注销的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注销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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