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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签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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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套房政策以网签为准
篇一:北京网签

北京二套房政策以网签为准

此前,公积金贷款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为“认房又认贷”,即只要名下有房或是有贷款记录的,都将被认定为二套房。但新的二套房政策规定,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这个二套房政策意味着,除了“认房又认贷”,只要有过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也将被认定为二套房。比如之前全款购房后,购房人提取过公积金,即便房子已卖出,也没有过贷款记录,但也不会被认定为首套房。将提取记录加入首套房的认定标准,这在北京还是首次。

不过,这只限于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而如果是因租房、装修等其他非购房的情况提取公积金,则与首套房的认定无关。

新政中收紧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新政提出,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不过,购买经适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此前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标准中,要保留的生活费为400元,此次新政中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为每月不低于980元。如果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每月保留生活费至少980元;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每月保留生活费至少1960元。此次要保留的生活费增加了将近一倍,这意味着可以贷款的额度会相应降低。

最新的二套房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此次主要是在购买政策房的公积金贷款上有所加严。此前只需要在贷款前缴存1个月即可,而此次要求连续6个月缴纳,是为了避免出现缴存一两个月的公积金后即申请贷款或通过补缴方式达到缴存要求等情况。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篇二:北京网签

签 约 提 示

一、交易风险提示

对出售方风险提示:

1、请您如实告知出售房屋的权属状况、房屋属性,若未如实告知会产生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的风险;

2、买受方如为代理人签署合同的,请您在核实并收取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后签署合同;

3、因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可能导致收取房款迟延甚至存在不能收取房款等风险,请您在签署合同时明确约定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4、除贷款金额外,剩余房款在产权转移登记后再支付的,对于出售方存在较大风险,建议您选择资金监管或资金存管的方式进行交易,资金自行划转的风险将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同时慎重同意产权转移登记后分期付款的条款。

5、央产房、央产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需提前确认是否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以免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

对买受方风险提示:

1、在北京市存在限购政策情况下,如买受方不具有购房资质,不仅无法实现合法拥有所购房产的目的,且还需承担由此给出售方造成的损失;

2、合同签署前,请您详细了解房屋的权属情况并要求出售方提供相关证明;如果出售方的房产性质是央产房、央产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在签约前需要出售方提供确认该房产符合上市条件的证明资料;

3、出售方为代理人的,请您核实代理人身份证明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出售房屋为共同财产的,查看并留存共有权人同意出售声明复印件;

5、房屋存在抵押的,请与出售方约定解押时间、方式、金额、资金监管或资金存管及违约责任;

6、为保障资金安全,建议您选择资金监管或资金存管的方式进行交易,资金自行划转的风险将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7、在房产未产权转移登记前直接向出售方支付全款或者大部分房款,可能存在付款后因为其他原因房产无法产权转移登记的情形造成损失,因此,建议选择资金监管或资金存管的方式以确保资金安全。

8、买受人在网签前,须确定买受人、付款方式、贷款金额等合同交易信息,网签后如需变更,需要撤销网签合同,并再重新办理购房资质核验及网签手续;撤销网签手续后至重新办理网签期间存在交易时间延长和发生交易风险的可能。

二、合同签署提示: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交易双方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核对一式叁份的内容是否一致,特别是合同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的内容。【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空格处需依据实际情况手工填写,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处打×,以示删除。合同中除需要手工填写的地方以外,其他地方不得手写添加任何内容,否则将会影响您签署合同的有效性,若合同条款有需要补充或调整之处需要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在了解交易流程(附件一)和合同内容后请认真核对一式叁(多)份合同是否完全一致。

3、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附件二)

4、资金监管区域,交易结算资金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也应当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交易双方认可上述告知事项、认可我公司已向其告知了买卖交易风险的前提下,签署了本合同,并认可签署的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出售方(签章): 买受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号/室(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_层,其中地上___层,地下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其他_________】。

(三)该房屋【否】【是】带车位出售,车位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

(四)该房屋【否】【是】为甲方家庭唯一住房;甲方购房时间【否】【是】满五年,满五年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票】【其他】 。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房屋为共有房屋时,无论是否有共有权证均需提供该房屋共有权人的同意出售声明,若甲方无法提供,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其他______】方式获得。该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非央产】【央产,甲方需提供《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 》】;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甲方需提供《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房屋);

5、其他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该房屋未设定抵押】【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该房屋的抵押,甲方应_______________(填写条件或时间)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北京网签。

该房屋除前述条款抵押情形外,另有抵押的,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同意自行于_________________(填写条件或时间)办理完毕该抵押的解除手续。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该房屋未出租】【该房屋已经出租】。

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的,需保证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能够积极配合房屋交易过程中的评估、房屋交验等过程,若因此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被撤销,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条 成交总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定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划转。

本合同中资金监管指:北京市房屋管理行政机关为保障买卖交易双方资金安全,强制性要求资金监管区域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划转必须通过其设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监管,待产权转移登记完成资金解除监管。

本合同中资金存管指:为确保交易资金安全,买卖交易双方可向银行申请,将交易资金进行冻结,冻结期内交易双方均不得单方使用、支配;待满足解冻条件后资金解冻。

本合同中资金自行划转指:买卖交易双方未采用资金监管或资金存管的方式,自行交接购房款并签署《自行划转声明》(附件三)的行为。

(二)乙方采取【全款】【贷款】方式支付该房屋成交总价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

1、选择全款支付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分【1次】【2次】【3次】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所有成交总价款。

第一次,于【甲方解抵押当天】【房源核验通过当天】【网签后_____日内】【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划转;

第二次,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当天】【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划转;

第三次,于【户口迁出当日】 【交付房屋当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划转。

2、乙方选择【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办贷款的,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分【1次】【2次】【3次】【其他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与拟贷款金额外的所有成交总价款。

第一次,于【甲方解抵押当天】【房源核验通过当天】【网签后_____日内】【商贷面签】【公积金初审】【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划转;

第二次,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当天】【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划转;

第三次,于【户口迁出当日】【交付房屋当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划转。

第四条 贷款的其他约定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获得贷款机构批准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北京网签。

1、乙方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最迟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申请当天支付给甲方。

2、乙方继续申请贷款,但再次申请贷款获得批贷函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后80日。

3、本合同终止,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付款,乙方按成交总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在交易进程中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如因国家法律或政策调整导致贷款机构未对乙方批准贷款,且乙方无法支付该房屋成交总价款的,本合同终止。甲方返还乙方累计已付购房款,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该房屋买卖交易的承诺

(一)甲方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设备、装修情况。甲方保证本人、共有权人同意出售上述房屋,且保证代理人已获得其合法授权出售上述房屋。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涉及本房屋交易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除合同及本次交易附件载明的房屋权属状况外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在合同签订前及签订后对该房屋通过抵押、诉讼、查封等方式进行任何妨碍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因上述任何一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不能履行,甲方应退还累计已收全部房款,并向乙方承担房屋成交总价20%违约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在交付房屋时将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附件四所列物品及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应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物业交验止,该房屋保持原状,违反本承诺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承担违约责任。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其它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双方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或物品清单(附件四)。

(三)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共有人承诺积极履行该房屋交易过程中网签、贷款、交税、产权转移登记、抵押、放款、房屋交付等环节的义务并按要求提供材料,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承诺,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

(一)甲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填写条件或时间)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该房屋在交付日之前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的同时随房屋一同无偿转至乙方名下。(央产房除外)

(四)房屋交付的其他约定。

第七条 税、费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全部】【乙方承担全部】【各自承担法律规定的应缴税费】,因约定承担一方不按约定缴纳全部税费,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解除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该房屋成交总价20%的违约金。

(二)如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房,须在交税时保持家庭唯一住房状态;如违反上述约定,造成增加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需缴纳新的税费的,约定由【甲方】【乙方】【其他____________】缴纳;未约定由谁缴纳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第八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甲、乙双方最晚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如合同履行期间,因产生需要延长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间的情况,甲、乙双方应当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二)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如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约定。

2、如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房屋权属转移义务,且自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止,甲方按乙方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于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向乙方支付。

(三)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未能完成房屋产权转移且乙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

2、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应依据实际情况另行书面约定产权转移登记日期,乙方应自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止,按全部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日支付甲方逾期违约金。并于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向甲方支付。

(四)甲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全部户口迁出手续。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如期或无法将与该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全部户口迁出义务。

第九条 违约条款

(一)除不可抗力外,甲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房屋交付在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后的,甲方逾期10日之内交付,自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应按该房屋成交总价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且应于实际交付之日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超过10日,甲方应继续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并按该房屋成交总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支付。

2、甲乙双方约定房屋交付在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前的,甲方逾期10日之内交付,自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应按该房产成交总价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且应于实际交付之日向乙方支付,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逾期超过1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约定。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应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按该房屋成交总价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在10日之内,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应按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日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

(三)甲方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退房解除合同,乙方选择退房的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约定。

(四)乙方因个人原因导致贷款机构未对乙方批准贷款,在如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选择单方解除的,适用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

1、乙方选择自行筹集剩余房价款的,若超过约定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未能筹齐并支付给甲方;

2、乙方选择继续贷款超过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未获得批准贷款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全网签范本
篇三:北京网签

自10月15日起,从事二手房买卖的个人或经纪机构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这将有效避免出现一房二卖的现象。

为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2007年4月市建委实施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政策,同年7月,市建委向社会发布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要求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存量房买卖须在中介协会信息网发布房源信息,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及经纪合同的网上上传。

截至2008年9月底,全市共有20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交易保证机构通过网上签约系统发布存量房房源信息56367条,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38367笔,占同期存量房转移登记数量的33%。大部分经纪机构通过网签制度的实施规范了企业行为。

二手房个人成交须网签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提高行政服务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同时进一步规范经纪行业管理,市建委日前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自10月15日起,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房屋管理部门在各区县交易权属办事大厅设置服务窗口,提供免费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办公时间。

《通知》对个人成交二手房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并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在办理转移登记前持房屋所有权证和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可以委托办理)到房屋管理部门设置的服务窗口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 (自行成交)》,由服务窗口录入合同第一条至第四条的信息并为当事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文本。网上签约完成后,买卖双方应根据约定填写合同第二部分,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生效。

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 (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存量房买卖,或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约定通过 “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仍由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服务。服务窗口为经纪机构提供网上签约政策咨询和系统操作指导。

转移登记可网上查询进度

《通知》规定,存量房网上签约完成后,服务窗口、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通过网签系统为当事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 (纳税)》和《转移登记申请书》。服务窗口还向当事人提供“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方便当事人了解下一步的相关程序和材料。买卖双方凭网上签约时设置的密码,可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和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信息网()对服务窗口和经纪机构网上签约的信息进行核实,并可查询转移登记办理进度。目前,各区县房屋权属交易大厅已经做好了受理二手房转移登记人员培训工作。

为提高行政部门的服务效率,缩短办事时限,减少当事人信息重复填写、材料提供和管理部门重复审核,网上签约的合同信息和权属登记信息系统及地税部门纳税信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买卖双方可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交纳税费,不再提供纸质的合同文本;房屋权属登记受理时权属登记部门可直接调用网上签约信息和转移登记的申请信息,存量房转移登记

和抵押登记的办理,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之前相比,既减少了程序又缩短了办理时限。

房屋重新交易须再次网签

为避免出现一房二卖的现象,同一套房屋在网上签约系统中只能有一条有效的签约记录,存量房网上签约合同信息表中房屋和当事人的信息应与申请权属登记的信息一致。买卖双方未达成交易、合同中买受人或资金划转方式变化的,当事人可按照预先在《存量房买卖合同(自行成交)信息表》中约定的网上信息注销期限与办理方式到服务窗口注销网上信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签约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协助至相应服务窗口办理网上合同信息注销。该房屋重新交易的,须再次进行网上签约。

■政策解读

存量房网签办理时限缩短

在全面推行存量房网签过程中,记者就网签实际操作的流程采访了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相关专家,专家表示,此次全面推行的网签与之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改进。

问:网上签约流程与以前相比有何变化?消费者提供资料是否发生变化?

答:消费者提供资料与以前相比没有变化。网上签约流程基本相同,唯一变化的是在经纪合同上传后打印资料有所变化,全面网签后需打印 《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 (纳税)》、《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交给买卖双方。

但若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转移登记手续的,则不需向当事人提供 《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而后,在办理纳税和转移登记时仅需携带 《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等相关材料即可,不再需要携带纸质买卖合同。

问:与之前存量房网签相比,这次全面推行的网签在实际操作中有哪些改进?北京网签。

答:过户时间再提速。网上签约可以使合同信息与权属信息及地税部门纳税信息实施共享机制,减少当事人重复填写信息、重复提供材料和管理部门的重复审核!权属工作受理时可直接调用网上签约信息,存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办理,自受理之日起10工作日内完成。

简化转移登记手续。自10月15日起,买卖双方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仅需携带《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 (纳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原件,买卖双方自行办理的,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可,不再需要携带纸质买卖合同。

信息注销更加便捷。对于有网上信息需要注销需求的消费者来说,以往统一由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进行办理,而从10月15日全面网签后,则只需到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办理注销手续即可。若是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负责的,则需到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去办理注销手续。

问:目前已签订的纸质合同的买卖交易如何操作?

答:对于10月15日之前已签订纸质合同的买卖交易,可以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当事人可持已签订纸质合同文本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自2009年1月1日起则不予办理。竞报记者王喜江文/摄

网签相关知识
篇四:北京网签

网签相关知识

1、为什么中介机构成单后要网签?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规定自2007年5月22日起凡经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均须进行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信息公示。

2、网签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真实成交单且资质审核通过。即买卖双方已经就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等相关各项交易信息意见达成一致,同时就所达成一致的信息签署了相关合同文本,并通过公司进行后续交易操作的成交单。北京网签。

3、哪些交易节点及交易类型不能网签?

已经转定但未签约、已签约未交代理费且未报单;抵押消费贷款单、未通过公司成交的单;客户无购房资质。

4、网签价格应按照什么价格填写?

网签价格=成交价格=网签授权委托书价格=自行划转声明价格。需要注意的是买卖合同合订本中有三个价格,成交总价为真实成交价;成交总价分两部分填写,一部分是成交价即网签价格,另一部分是房屋装修款。

5、网签备件什么时候准备?

网签备件在交定金时就需要提醒买卖双方准备相关证件资料,签约时带齐。

6、为什么要降低网签注销率?

对公司:注销率高的话,公司要被建委问责,且注销数据会全部被公示给消费者,降低注销率可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对运营:注销手续繁琐,且会延误交易时效造成客户满意度降低,降低注销率能够树立经纪人的作业专业形象,保证交易时效;

7、客户资质审核需要在哪个交易节点申请?申请通过后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申请时间点:签约前。申请通过后有效期为15个自然日。

8、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购房,客户资质申请时提供军官证是否可以?

不可以只提供军官证。必须提供军警身份证。

9、客户所在家庭哪些成员需要在资质申请中体现?

客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10、外地人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家庭购房时,客户“户籍”处应填写哪里? 必须填写实际户口所在地,不能填写本市户籍。

11、客户资质审核为什么需要资料齐全才能申请?

原因:建委要求中介机构必须审核客户相应证件后才能为其申请客户资质审核,同时中介机构必须保留客户相关证件资料的复印件以备建委检查。如果没有留存资料或者客户无资质,我们就办理了客户资质申请,安信将承担协助客户造假的责任,将被重罚,同时会记入密钥所属经纪人的信用档案。

12、本市单身客户打网签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1、产权证复印件;

2、买方身份证复印件;

3、卖方身份证复印件;

4、网签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5、客户《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

6、草签版《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7、刷卡小票复印件/交易编号;

8、客户户口本复印件;

9、购房承诺书原件;

13、央产房打网签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央产房必须填央产上市登记表号,七位数字;

2、如果没有央产上市登记表可问业主买房时的工作单位,如是国企就是央产,如是企事业单位就不是央产房,就不用填表号;

3、在打网签之前一定要由业主本人办理央产上市才可以打。

14、本地单身客户资质审核需要哪些证件?

1、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2、客户户口本复印件;

3、购房承诺书原件;

4、家庭购房申请表原件;

15、外地单身客户资质审核需要哪些证件?

1、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2、客户户口本复印件;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fanwendaquan/105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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