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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岗分流维稳工作职责

工作总结 时间:202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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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国企员工转岗分流的障碍及对策
篇一:转岗分流维稳工作职责

大型国企员工转岗分流的障碍及对策

大型国有企业员工转岗分流是一个趋势,解决员工转岗分流问题,企业领导应采取有力措施。但这又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其复杂性在于企业员工转岗分流障碍重重。因此,必须对这些障碍进行深入分析,找准症结,转换思路,进行新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创新,解决这一难题。

一、企业员工转岗分流的障碍

(一)心理障碍。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对员工进行爱岗敬业的教育,有许多人一辈子在同一个岗位工作,从一而终的观念深深地积淀下来。人们对原有的就业模式有强烈的认同感,部分员工对转岗分流难以接受,有排斥心理;对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上岗、就业风险和飘忽不定的前途有心理压力和不适应;对在企业的“主人翁”政治地位的失落心理失衡;主业优于其他实业的价值观念,使转岗员工,特别是由主业转入三产或由原来稳定的工作环境转入走市场经济、向市场找饭碗承受着一种心理痛苦等等。这些心理因素使转岗员工显示出一种痛苦和无奈,积极主动的意识不足。

(二)生理障碍。转岗(或待岗)分流员工35岁以上的占2/3以上,这批人“不老不新”,在年龄上没有年青人的优势,在继续学习上没有年青人的劲头。对于新的工作岗位,他们要么不能胜任,要么不满足心愿。

(三)环境障碍。一是历史环境。目前企业转岗分流员工中大多数是长在动乱时期,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技能水平不高。许多人是当年政策照顾就业的,他们自身的缺陷留有明显的历史烙印。二是社会环境。由于企业专业性强,形成了绝大多数在岗员工技术单一,一旦打破原有的格局,他们就无所适从。三是家庭环境。有些被竞争下岗待岗人员,因靠近家庭旁边没有自己能上的岗位,需到较远的地方去或者外派到其他联营或合作企业工作,则产生出强大的抗柜心理。

(四)机制障碍。主要存在四个方面:一是编制定员每年都有要求,可每年都难落实。有的单位严重超员,因关系原因、素质原因、去向难定等,多年未调整人员,造成人均工时达不到要求,或人均工作量达不到标准,而且奖金照发。因此,员工的技能难以在实际工作中提高,思想上养成了贪图安逸,不思进取的毛病,二是人员流动渠道不畅。只能向上挪动,不能向下流动;只能向“好”的挪,不能向“不理想”的流。三是无劳动力储备。原按编制配备的备员,都安置在相关基层生产单位,没有另外储备一定的劳动备员。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如生病、产假等,就会产生上班人员紧张,无法安排班务的情况。因此,人只能加,不能减。四是未按标准定额考核。目前各基层生产单位均按每年下达的各种计划考核,未按人均标准定额考核,所以,各基层生产单位负责人都希望人越多越好。

2016年上半年转岗分流情况的汇报材料
篇二:转岗分流维稳工作职责

转岗分流情况汇报

根据集团公司97号文件精神,我矿积极主动落实相关工作,现将现阶段转岗分流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 我矿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一)截止五月底,我矿在册5780人,其中不在岗人员共计225人,包括内部退养25人,停薪留职122人,长期工伤22人,长期病假7人,长期不班13人,上花班40人,退居二线的干部29人。

(二)不在册296人,其中矿建一公司立井三队55人,矿建二公司开拓十队60人;开拓十一队62人;管路安装二队31人,钻探公司一分公司28人,招标队伍安畅建筑公司60人。

二 我矿目前转岗分流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我矿完成转岗分流指标685人,剔除退休251人和内部转岗43人,完成考核指标326人。具体情况如下:

退休251人,合同到期6人,死亡5人,辞职3人,调出集团外8人,六月末预计停薪留职将达到126人(其中17人在办理之中),内部退养25人,富余人员转岗到缺员岗位43人,清退地面非在册人员102人,清退管路安装队61人,新项目安置37人,职工自主创业18人。我矿上半年可完成转岗分流指标685人。

三 采取的措施和做法

(一)自《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转岗分流考核管理办法》(西山煤电发[2016]97号)文件下发以来,我矿根据文件精神,积极行动,制定了《杜儿坪矿转岗分流实施办法》,并在矿党政联席会议全体通过。

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的转岗分流领导组,同时,按照集团公司指标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了任务目标和考核办法。

(二)我矿转岗分流实施办法制定后,即开展了部署工作,我矿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向一线工人宣讲转岗分流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同时,对今年上半年具体工作做了详细安排,为完成转岗分流任务打下了基础。目前,我矿正在按照既定目标认真开展落实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督导各单位积极主动完成考核目标。矿团委对自主创业人员给予相关鼓励和支持。矿多经积极寻找新项目,与轨枕厂、管道安装等合作安置23人。

(三) 我矿将转岗分流工作与整顿劳动纪律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标准统一的原则,认真落实集团公司2016年工作安排,清退处理旷工人员;加强定岗定员管理,分流富余人员。依据生产计划和实际岗位需求,重新核定岗位,能合并的岗位进行合并,能取消的岗位取消。

(四)当前我矿关键岗位处于结构性缺员状态,少数岗位存在富余情况,例如通风、煤运、安监。由于我矿建矿时间长,井下盘区复杂,辅助性工作量大,因此,在运输、机电检修、安装、后勤服务等岗位上结构性缺员问题比较突出,且男性职工尤为短缺。近期,对少数富余人员进行了内部转岗培训,由富余岗位转到缺员岗位。

(五)在转岗分流的前期工作中,逐步了解和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地面存在一部分的病伤人员,因家庭困难,单位给予照顾,安排适当的工作以维持生计,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矿积极开展动员工

作,鼓励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井下生产、辅助单位存在上花班、旷工人员,督促其按时上岗或者办理停薪留职,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其解除合同。

四 在转岗分流工作中的问题和希望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事项

(一)内部退养政策本应是推动转岗分流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但实施一年多来效果不甚明显,主要是办理条件和生活待遇的问题,望集团公司在现有政策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提高内部退养人员生活费用。

(二)在转岗分流工作中,主要集中在退休、内部退养和停薪留职这三方面,希望集团公司能帮助我矿找到新项目安置的途径,出台相应的政策以鼓励自主创业人员。同时,办理停薪留职的人员大多属于工人在册,而属于干部在册的则很少,主要在于上级单位不予批准。

(三)今年上半年我矿存在一批退休职工,而且超出年初集团公司下达的预计指标,因此,希望集团公司能将退休人员计入考核指标之中。

(四)鉴于我矿建矿时间长,辅助和后勤工作量大,战线长,职工老龄化比较严重,且大多从事重体力劳动,伤病人员多。希望集团公司能适当降低转岗分流考核指标。

杜儿坪矿

2016年5月16日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 (最新)
篇三:转岗分流维稳工作职责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 为有效应对严峻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精简优化员工队伍,推进员工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内退

集团公司副总师及以下管技人员、技能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员工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办理内部退养:

1、井下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的。

2、地面男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

3、女技能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女管技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

4、工伤鉴定为7-8级的员工。

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被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及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员工以及被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含本企业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年龄满40周岁或本企业工作年限满20周年不适合井下作业的男员工(含劳动合同工);精神病史2年以上的员工。

二、员工离岗待退

管技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

管技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经个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可办理离岗待退。

三、员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

在集团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的在册员工(全民固定工、全民合同制、劳动合同工、大集体及地面劳动合同工),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办理协议中断劳动关系。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期限为3-5年。

具体操作按《关于职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有关规定的通知》(淮矿劳

【2011】93号)、《关于职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人员协议期满重新建立劳动关系有关规定的通知》(淮矿劳【2014】186号)执行。

四、女管技员工转技能岗位办理退休

对自愿放弃管技岗位转技能岗位退休的女员工,经个人书面申请、集团公司同意,提前一年一次性补贴2万元(最多5年)。转岗分流维稳工作职责。

五、轮流放假转岗分流维稳工作职责。

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工作量不饱满、用工超定员或者利润亏损严重,不足以确保员工工资正常发放的情况下,应实行轮流放假。若生产岗位出现放假的,机关、辅助、后勤岗位必须放假。

六、待遇标准

1、内退职工月待遇仍执行原规定:内退的大集体和地面劳动合同工月待遇:560元+年功工资+交通费;其他员工内退月待遇:800元+年功工资+交通费。

2、自愿离岗待退员工月待遇:1200元×80%×个人岗位系数+年功工资+交通费。

政策性离岗的员工仍按《集团公司机关人员转岗分流办法》( 淮矿人〔2014〕160号)规定的待遇执行;自愿离岗的员工按本政策执行到退休。

3、放假员工当年没有休年休假的,先冲抵年休假并执行年休假待遇;年休假休完后,执行放假待遇:1000元+年功工资。 放假员工月应得工资扣除应交纳的社保费用及住房公积金后实得工资不低于淮北市最低生活保障费(2015年度为460元/人月)

4、内退、离岗月待遇标准均为应得工资,包含个人应交纳的社保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七、各单位不得因为执行本办法造成缺员而要求补充新员工和管技人员。以上办法不适用于自主招聘人员,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煤矿转岗分流政策问答题
篇四:转岗分流维稳工作职责

煤矿转岗分流政策问答

一、您对2016年煤炭市场形势的认识

答:一是宏观经济增速将继续放缓。世界经济仍在调整分化,复苏乏力。国内经济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投资、工业下行势头仍在延续,传统动能持续减弱,市场需求总体不振,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

二是非化石能源将加快发展。据电力行业数据,预计2015年底发电装机超过14.7亿千瓦,其中水电3.2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35%,两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的快速增长,将进一步挤占电煤消费的空间。

三是主要耗煤产品产量可能还将下降。受全社会用电低速增长(预计2015年用电增速1%左右,2016年增速1-3%)及非化石能源发电快速增长的影响,火电增速可能还将下降,预计2015年火电发电利用小时可能降到4400小时,比2014年下降300小时,2016年可能进一步下降到4150小时。

四是国内煤炭产能仍将过剩。2006年以来,全国煤炭采选业固定资产累计投资3.6万亿元,新增了大量产能。目前全国煤炭产能超过40亿吨,在建项目规模10.7亿吨,这些产能将加剧市场供大于求的压力。

五是煤炭进口的压力仍将存在。国际能源价格大幅下降,国际煤炭市场整体宽松,国际煤价可能还将低位运行,特别是随着

转岗分流维稳工作职责。

《中澳自贸协定》的签订实施,《中俄煤炭合作路线图》的继续实施,进口量可能增加。

六是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改变了传统的煤炭运销格局。一是特高压输电线路加快发展。截止到目前,我国已建成了9条特高压输电线路,另有7条在建。二是铁路运输能力继续增加。新增铁路运能10亿吨以上,进一步加大了晋陕蒙和新疆等地区煤炭外运能力。三是港口转运能力不断增加。环渤海五港(秦皇岛、天津、黄骅、曹妃甸、京唐)现有吞吐能力6.3亿吨(2014年实际发运煤炭了6.1亿吨),还有3.4亿吨能力正在建设中。我国煤炭传统的运销格局发生了很大改变,原有的区域煤炭销售格局正在被打破,区位优势和煤种优势的差异越来越小,“市场一体”“价格趋同”的特征正在形成,开采成本优势日益凸显。

总的来看,2016年我国煤炭市场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煤炭消费可能将继续下降,市场预计将继续呈现供大于求的态势,价格下行的压力依然较大。

二、在2016年2月29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现在以钢铁和煤炭两个行业作为这次化解产能过剩的切入点开始做,对这两个行业做了初步的统计,大约煤炭系统是130万人,钢铁系统是50万人,即大约共涉及180万职工的分流安置。具体的安置渠道有哪些?

答:一、鼓励企业挖掘现有潜力,在本企业内部来安置

职工,也就是说企业依靠现有的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能让分流出来的职工在本企业继续就业。

二、促进转岗就业创业。

三、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内部退养,也就是说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职工本人自愿,企业同意,可以实行内部退养。

四、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不能实行市场就业的困难职工,政府将开辟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在这个过程中,在资金、政策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会给予支持。转岗分流维稳工作职责。

三、转岗分流最直接的目的,就是有效应对严峻经济形势,缓解经营压力,通过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降低人工成本,实现降本增效。特别是要引导鼓励干部职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推进企业转型发展。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坚定哪“一个理念”?破除哪“三种障碍”? 用好哪“五大抓手”?

答:一个理念:严格遵循“为企业谋长远,为职工谋福祉”的办企理念。

三种障碍:一是心理障碍。二是环境障碍。三是机制障碍。 五大抓手:一是广泛开展舆论宣传。二是积极引导观念转变。三是坚持抓好标准制定。四是同步做好转岗培训。五是切实关心转岗职工。

四、集团公司出台的转岗分流措施的法律依据有

哪些?

答:一、《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二、《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二条规定:安置国有企业中的富余职工,应当遵循企业自行安置为主、社会帮助安置为辅,保障富余职工基本生活的原则。

四、《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十四)做好职工安置,坚持企业主体作用和社会保障相结合。

五、转岗分流主要有几种渠道?

答:一、终止劳动合同

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属于自然减员;二是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单位不再与之续签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因职工本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职工本人辞职的

3、调出集团外的

三、内部分流人员

分流人员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形:

1、职工本人自愿申请办理停薪留职(即暂时中止劳动合同)

2、职工本人自愿申请办理内部退养

四、清退使用的非在册人员

1、直接签订合同的非在册人员

2、成建制外包队伍

五、新项目安置富余职工

新项目、新单位所需人员,由集团内部富余人员选聘补充,严格控制集团在册人员净增加。

六、对外输出人员,承揽业务项目

1、劳务承包或托管

2、职工自主创业

六、西山煤电发[2015]16号文件《关于下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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