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我的范文网!

质量监督措施

工作报告 时间:2020-02-17

【www.myl5520.com--工作报告】

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管理办法
篇一:质量监督措施

四川蜀电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四川蜀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质量监督工作管理,确保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依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全面质量监督关键指标考核细则》、《四川省电力公司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集团公司质量监督工作目标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求,从体系构建、制度完善、指标管控等环节入手,建立一体化协同、精益化管理的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对工程建设、优质服务等整体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评价和考核,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和互相促进,持续提升项目建设、服务质量。

第三条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督检查工程建设、为主业服务相关质量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质量、工作质量、固定资产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服务质量等关键指标,组织开展质量事件调查处理等工作。项目开工前各专业管理部门、各单位应向集团公司报送项目进度计划,集团公司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制

定相关的质量监督检查计划。

第四条质量监督工作实行质量责任制和追溯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涉及质量管理各环节的单位(部门)对质量管理工作结果负责。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所属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全资、控股、代管公司。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质量监督措施。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监督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方式。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控股、代管公司应建立健全由质量监督归口管理部门(或专职质量监督员)牵头、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或专业人员)参加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

第七条集团公司质量监督工作实行以生产副总经理任组长,归口管理部门主任任副组长,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质量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决策部署,对下属单位的质量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八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以下简称安质部)是集团公司质量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设立专(兼)职质量监督人员,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单位质量监督管理有关规程、制度、标

准和方法。

(二)负责本单位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制定本单位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三)牵头组织本单位专业管理部门确定并下达质量监督关键指标和考核目标,开展本单位质量监督关键指标统计、分析和考核。

(四)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质量事件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组织或参加质量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五)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质量监督和专项质量抽检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项目建设、优质服务相关质量情况,促进相关专业部门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

(六)配合开展本单位质量监督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公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七)负责质量事件、质量监督关键指标数据的上报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是质量管理专业部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本专业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本专业质量管理责任;不断完善本专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二)负责本专业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本专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对口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推动本专业质量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三)根据四川省电力公司下达的关键指标和考核目标,确定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本专业质量监督关键指标和考核目标,履行关键指标协同管理和专业管理责任。

(四)建立健全本专业质量事件风险预控机制,对专业管理中可能引发质量事件的薄弱环节、风险因素实施有效管控,制定并完善质量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质量监督措施。

(五)参加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

(六)参加对质量事件的调查、分析;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本专业范围内质量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向本单位安质部开放相关信息系统,定期提供质量监督关键指标数据和质量事件统计、分析报告。

第十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具备条件的可设立安全质量

监察部门,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应指定一专业管理部门为安全监 察质量归口管理部门,设立专(兼)职质量监督人员,部门主 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制定本单 位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单位质量监督关键指标统计上报。 (三)配合质量监督关键指标分析。 (四)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质量事件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规定,组织或参加质量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五)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质量监督和专项质量抽检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措施及方法
篇二:质量监督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措施及方法

摘要:无论是民用住宅、工业厂房,还是公共建筑,都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从关系社会公众安全的建筑工程,如体育馆、剧院、学校等,到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如办公楼,再到各类商品住宅工程,所有这些都是人们日常工作、学习以及娱乐和生活的重要场所。那么,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就成为影响和决定其能否发挥正常使用功能的关键因素。文主要从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监督措施进行分析,以达到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进而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目标。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必要性

建筑工程质量是人们生产和生活的保障建筑产品的质量和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众多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工程项目质量是建筑产品的生命,工程质量的优劣,不但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而且还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因为建筑工程质量低劣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潜伏隐患,其后果不堪设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头等大事。

建筑工程质量是建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世界著名的管理专家桑德霍姆教授说:“质量是打开世界市场的金钥匙”。我国已经加入WTO.我国的建设行业和建筑企业也面临国际竞争。要在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中获胜,其制胜的主要武器就是质量。质量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支柱。目前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家都在围绕“质量既是挑战、又是机遇”这一主体改善经营管理,将“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看作是企业正确的经营之道。

建筑工程质量是国家民族素质、科技水平和经济水平的综合反映工程建设活动有其自身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过程。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国家制定和颁发了一系列法规、技术标准、工艺流程。对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和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各方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工程质量的好坏,是建设工程形成中各方面、各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从这一意义讲,能否生产出优质的产品并提供优质服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

二、建筑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企业的质量体系应追随它的方针、目标和相应的策略而作调整。这是一种发展趋势,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必须而且必然在质量经营革命中得到发展。但是在现实企业管理中,常常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首先,为提高工程质量,扩大单位影响,提高技术等级,争创少数“精品、名牌”工程,无形中增大了投入,使其它工程的质量状况得不到保障;其次,为严抓质量,加大奖罚力度,奖罚额度之大超出了单项工程本身的价值,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易造成恶性循环,未必有利于质量管理工作的持久开展;第三,加大现场监控力度,实行监理制度有效地控制了质量问题的产生,但易造成施工人员和监控人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篇三:质量监督措施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摘要】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公路建设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是质量管理与控制的第一责任人,依法承担公路质量管理责任,主动接受质监机构的质量监督。

【关键词】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为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形成有效制约机制,质监工作将进一步开拓思路,采取集约、科学、多样、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

一是建立质量信息网络平台,对工程质量实施动态监管。推进建立质量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加强质量动态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农村公路分别设立建设项目质量动态信息平台,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情况、质量业绩和不良质量行为等定期录入,定期进行质量信息发布;建立信用评价信息平台,对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守信、失信行为及时采集、汇总、录入,及时进行公示,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公路工程项目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有效控制监理人员的无序流动,充分发挥质量信息网络平台警示、震慑效应,实现工程质量动态监管。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提供诚信信息参考依据。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质量意识。通过对各个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抽查、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控,每年在对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量化分析的基础上,对工程建设优良项目、优秀单位、诚信单位进行一次评比,在质监信息网络平台上予以公示。对不良质量行为单位予以通报、罚款,严重者录入黑名单。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

三是加大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闭合。切实推行行政处罚制度,是有效监督工程质量的有力手段。行政处罚措施的及时跟进,不但能够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对其他单位、其他项目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质量监督工作是在主管机构授权下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质量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都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由于质量监督工作过于注重质量的监督检查,没有对整改措施和相关处罚及时监控落实到位,参建单位存在迎合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反馈报告走过场的现象。为此,依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现正在制定《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细则》和《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细则》,对各项行政处罚条款统一汇编并进行细化和量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依据细则严格执行。强化对业主的监督,及时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把质量监督工作真正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化轨道,守护好工程质量的大门。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篇四:质量监督措施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

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如与上级颁发的

规程、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健

全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须按集团有关规定,经分公

司或者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履行下列日常监督管理职

责:

(一)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三)随时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状况;

第六条 理部汇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记录;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和资料;

或者有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时,责令改正。 (四)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六)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定期向工程建设管(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七条 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

第八条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应当依据设计文件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用功能等关键部位的验收情况;

(一)地基与基础、场平等分部工程和涉及重要使(二)工程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三)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机械、预制构配件和建筑设备等质量,抽测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质量监督措施。

(四)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重要使用功能检测报告

第九条等施工技术资料; 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的下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接业务;

鉴定结论 (五)抽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执行工 (一)是否超越核准的资质等级类别、业务范围承(二)检测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三)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四)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结论的符合性程度; (五)是否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

第十条 勘察、设计等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工程勘

察设计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按规定进行工程

质量验收,并应当出具验收意见。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执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按

照设计文件、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等组织施工,按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整改施工

质量问题,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程序

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

位应当按规定和标准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fanwendaquan/101316.html

推荐内容